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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帝国三百年:真宗赵恒_金纲【完结】(118)

  不久,曹州、济州的耆宿二千二百人,又千里迢迢从山东赶来阙下,请求车驾临幸本州。真宗对这类“民意”不好多说,除了召见慰劳之外还有赏赐,但同时下诏,要各地州郡不要再组织此类活动到京。

  但大典已经成为“国民行动”,从中央到地方,各类祭祀、神迹此起彼伏。京城宣化门外,有个军人病死,火葬后,发现他的骨殖仿佛一尊佛像模样,于是附近州郡很多人都来参拜施舍,史称“愚民竞趋视施财”。

  龙图阁待制戚纶,应该是少数几位反对“封禅大典”也即反对“神道设教”的人物,但他感觉到人微言轻,无力中止这一场全宋疯癫,于是,给真宗上了一道奏章,先肯定“天人感应”的神迹,再请求将年初以来出现的各类“祥符”摹写记录,刻于金石之上,藏到太庙里,另外用“副本”向天下诏告。然后,话题一转,提出他的忧虑:古今流俗之人都有托名国家“嘉瑞”神迹,而生出“幻惑”,继而生出“狂谋”的事例,一般都会“诈凭神灵,或伪形土木,妄陈符命,广述休祥”,欺诈世人说神灵附体,或假传山林神祇,狂妄宣称得到天神特权任命,到处宣扬吉兆祥瑞。这样,就会“以人鬼之妖词,乱天书之真旨”。

  戚纶的意思是:将这一场“神道设教”乱象尽力控制在官方范围内,尽力不要煽惑成一场全民动员活动。

  真宗接纳了他这个意见。

  从宣化门外的“骨殖-佛像”案开始,朝廷下诏开封府,要禁止这类事蔓延。

  后来,更下诏说:“州县庶民假托神异,营建寺庙,远近奔集,这事很有惑众之疑,应该加以禁止。”

  并诏令宫殿苑囿,下至皇亲、臣庶,所有的宅邸,不得以五彩作为装饰,禁用罗锦制作幡旗装饰品,不得用缣帛制作假花等等。

  但“上有所好,下必效焉”。远在陕西兴元府(今属汉中)的戍守将军,也开始积极响应真宗“神道设教”的国家运动,他没有钱,就克扣军饷以及种种军用经费,但他并不中饱私囊,而是将这笔钱全部用来购置锦绣“以状戎容”,让军容呈现雄壮面目,配合国家庆典。但士卒们不吃这一套,得不到应有的补给,于是相率“亡命为盗”。真宗一直到东封泰山大典之后,才知道这件事,于是下诏不得盘剥部下,盛为军装。

  后来更有濮州的举人名叫郭垂,认为东封大事,庶民应该有所表示,资助国家做大事。于是带头募捐,总462人,献菽粟两千石、草料四万束。消息报到京师,真宗说:“这个意思虽然值得嘉奖,但如果接受这份捐赠,诸州就会效法,都来进贡,那反而成为一种麻烦。”于是下令按照高于市场的价格给了郭垂他们优厚的报酬,并诏谕京东诸州之民庶,不要再做这事。

  此事不可小觑。

  民间助饷

  国家有事,庶民捐资,此之谓“助饷”。

  顾炎武反对“助饷”。

  他认为:

  “人主之道,在乎不利群臣百姓之有。夫能不利群臣百姓之有,然后群臣百姓亦不利君之有,而府库之财可长保矣。”国家元首的治理之道,在于不要贪图百姓群臣的财产之利。如果能不贪图百姓群臣的财产之利,然后百姓群臣也会不贪图国家元首财产之利,则国库里的钱财就可以长久保存下来。

  为此,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列举了很有说服力的几个案例。

  唐时有名门之后田伯强,要将祖传的宅子卖了,用所得钱财招兵买马,帮助朝廷讨伐吐蕃。宰相柳浑反对此举,认为“讨贼”之事,自有国家规划,哪能以此鼓励“侥幸之徒”!且田伯强这是在“毁弃义门”,鼓励这做法,就会“亏损风教”。因此,朝廷应给予此人责罚。皇上答应了柳浑丞相的奏请。

  顾炎武评论道:唐代的德宗是一个好敛财的君主,还能够听从宰相的意见,不受田伯强的捐献,“后之人群可以思矣”。

  大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正是金兵占据半壁江山之际,有湖州之民向朝廷献钱五十万贯,用来抗金。但高宗赵构拒绝了这种“助饷”行为,给出的理由是:“国用稍集”,国家财政略略好转。并为此下一道诏书:“今后富民不许陈献。”

  顾炎武赞誉这种行为,感叹道:“嗟夫,此宋之所以复存于南渡也欤!”唉,这大概就是宋王朝之所以还能在南渡之后继续存在的原因吧?

  最初的“助饷”行为发生在西汉武帝时,那时的一个重要代表人物是卜式。他要用自家一半的财产帮助大汉讨伐匈奴。但当时就有名臣公孙弘对武帝说:“此非人情。不轨之臣不可以为化而乱法,愿陛下勿许。”这事是不近人情的举动。越出常规的臣民不能淳化天下而会搞乱天下文明法度。希望陛下不要答应。汉武帝一开始是没有答应卜式的。

  出现“助饷”行为最多的是大明王朝晚期。

  当时国家以及忠臣,都因为用度不足而反求于民间。史可法守京师,军饷不支,于是传檄要富人“出财助国”。但顾炎武观察到:“然百姓终莫肯输财佐县官,而神京沦丧。殆于孟子所谓‘委而去之’者,虽多财奚益哉!”但是富民百姓最后还是不肯向国家输入私财,导致首都沦陷。这几乎就是孟子所谓的“丢弃不顾而离开”的人,即使钱财再多又有什么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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