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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帝国三百年:真宗赵恒_金纲【完结】(12)

  真宗接到奏章后说:“如此,则被盗之家不就更加受到伤害了吗?应该赐给王吉官钱三万,赃物悉归其主。”

  护生

  景德四年(1007),真宗西巡,到巩县。用膳时,有人献洛河的大鲤鱼。多年来流传一句美食名言:“洛鲤伊鲂,贵于牛羊。”说洛水的鲤鱼、伊水的鲂鱼,比牛羊肉都珍贵。但真宗看到活蹦乱跳的大鲤鱼后,说:“吾不忍食也。”命令将大鲤鱼放生。

  大中祥符四年(1011),有人上言,说京城杀禽鸟、水族,用来供应食馔,数量很大,有伤爱惜生命的道理,希望能加以约束。真宗说:“如果听说宫中内廷和皇亲及皇亲封地诸县,有人购买此类生灵者特别多,可以令宫中管理部门严加约束,希望能‘自内行外’,由内部做出表率,慢慢影响外面,让庶民知道应该自我约束。”

  大宋“护生”政策是“自内行外”。

  放权

  大中祥符四年(1011)冬,有个太常博士江嗣宗上言:“陛下躬临庶政,十有五年,殿廷间事,一取圣断,有劳宸虑。今请礼乐征伐大事出于一人,自余细务委任大臣百司。”

  这个意见是要皇上放权,除了“礼乐征伐”大事外,其余都可以委放。按政治治理性质言,此类生态近似于“虚君”而“共和”。

  真宗回答道:“此颇识大体。”

  此言很符合国家治理的根本义理、大局。

  史称“乃诏褒嗣宗,从其所请”,于是下诏褒扬江嗣宗,接受了他的意见。

  刑罚没有私意

  大中祥符三年(1010)九月,真宗到山西汾阴祭祀后土神。一个为真宗特别信任的入内高品也即高级宦官,名叫江守恩,他违背制度规定,购置青苗,私自役使军士六百人,到民田去取麦穗,做粮食倒卖;又擅自参与丁夫的管理,非理鞭打逃亡者二百人;命令役夫蔡文义买驴,没有买到,就将人杖死。

  真宗得到消息后,难得发怒,下诏监察御史王迎调查处理此事。

  狱成,江守恩应该“抵法”,也即被正法。

  但因为他是皇上近臣,所以很多官员都想救助他,一来讨好真宗,二来可以借此靠近侍臣。真宗一律不允,甚至将几个试图“捞人”的官员给予降职处分。史上评论此事道:“守恩虽近侍,上不贷以法,论者以谓朝廷至治,行罚不私,中外莫不悚庆。”江守恩虽然是皇上近侍,但是真宗并不因此而宽贷。评论者认为这是朝廷最好的治理。刑罚没有私意,朝廷内外人人都有了敬畏和庆幸。

  奖励雪冤

  大中祥符年间,陕西有饥民,不得已卖子,每一口不满千钱。真宗知道消息后,当即下诏:“官为购赎还其家”,由官方出资赎回孩子,还给原来的家人。

  景德年间,青神县(今属四川眉山)的小民史光宝,家中被贼盗劫掠。

  地方“耆保”(略似后世之“保甲”)提供线索说:史光宝家被劫那天,有大雷雨,但村民延赋、延谊这兄弟俩不在家。显然,雷雨之夜出门的动机值得怀疑。县尉正为破案发愁,当即将二人逮捕。县吏王嗣等人,则利用公权力,对这二位“疑犯”“恣行拷掠”,二人不屈,在酷刑中被折磨至死。

  不久,眉州得到了真正的盗劫者七人,这才让延赋、延谊得以雪冤。

  执法官员受到处罚;延赋、延谊两户人家,免除三年田租和徭役,算作“国家赔偿”。

  大宋帝国,就像今天世界各个文明邦国一样,并不能杜绝冤狱,但它也像今天世界各个文明邦国一样,一旦发现冤狱,必将昭雪。圣贤并不期待人间完美无憾,也从未梦想建造一条通往完美政治生态之路,但总是在做着通往公正的努力。大明帝国思想家吕坤有名著《呻吟语》,内中所载多为圣贤“金句”,其中有一句话长久地感动着我。我已经不止一次引用过他这句话,他说:为人辨冤白谤,是第一天理。

  假如为官为吏,可以有一句终身奉行的座右铭,我推荐这一句话。它应该是“官箴”中的“官箴”,“金句”中的“金句”。

  现在可以看到:大宋帝国,乃是一个有冤必申的邦国。所谓“政治文明”,就是这样点点滴滴化解着民生“戾气”,慢慢推演“生成”的,不是许愿式聒噪“建成”的。“文明”,尤其是“政治文明”,必须相信眼泪!

  但在帝国内部,有人认为“辨冤白谤”乃是寻常事,所以在定期评议职务,以备升迁时,不将此事列为“课最”,也即最好的政绩。著作左郎曹定先生,就持这类意见,他认为官吏令冤死者雪,令判死者活,乃是天然的职分,算不上什么“劳绩”。但是另一位官员,太子詹事、判刑部慎从吉认为:“平反冤案后,误判、用刑的官员都要受责;但雪活、申冤的官员却不受赏。这类政策,未免赏罚不当。期望能够有敕令奖励为人雪冤的官员。”

  慎从吉是从“工具理性”方向鼓励“为人辨冤白谤”的,但却符合圣贤理念、孔孟精神,因此,此议又是符合“价值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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