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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雀花王朝:缔造英格兰的武士国王与王后们_[英]丹·琼斯【完结】(100)

  除了法律改革之外,爱德华一世政府还努力精简王室财政。据马修·巴黎说,亨利三世统治时期的货币“由于剪钱币的人和伪币制造者肆虐,出现的严重贬值到了令人无法忍受的地步,不论是本土人,还是外国人,看到这种钱币,只会怒目而视、满腹怨恨”。朝廷在1279年重新铸币,力图改变这种现状。爱德华一世还对王室的会计制度进行了改革。1284年的《里兹兰条例》采取措施,将记录政府金钱往来的卷筒卷宗上的旧债收回,王家法庭加快催债和收缴罚金的进程,王室官吏常常被派遣到全国各地去调查人们欠王室的债务。

  即便采取了这些措施,王室财政仍然出现了惊人的赤字。到1289年,爱德华一世的收入严重依赖外国银行家的贷款和向僧俗征收定期赋税。他在统治早期就能向僧俗征收高达十五分之一的财产税,在后来多年中仍然能维持这么高的税率,这足以说明他通过改革项目赢得了很大的政治资本和公信力。

  就像在战争中一样,爱德华一世在法律领域也决心要让他的政府执行激进的、长期性的政策,以便巩固自己百年之后给国家留下的遗产。只有通过这种积极进取的政策,他才有希望将全国团结在自己背后,去支持自己代价昂贵的外交政策。但如果说他的改革是国家急需的,而且对王室的财政和政治安全也至关重要,那么改革也有阴暗面。爱德华一世改革的一个可怕的污点就是他对英格兰犹太人的态度。

  12~19世纪英国的财政记录,又称财政部大档。​​​​​驱逐犹太人

  1290年10月10日,星期二,伦敦的一群穷苦犹太人登上一艘船,沿泰晤士河而下。他们手中拿着王室签发的安全通行证。他们的外衣上佩戴着黄色的、形状像书本的徽章。法律规定,他们必须随身佩戴这种徽章,以便将他们与基督徒区分开。他们的全部家当都装在自己的包袱里。他们的目的地是海岸,到了那里之后要前往欧洲大陆。他们知道,自己再也不会回到英格兰了。

  船离开了伦敦城,穿过都城周边的乡村。他们离开的是一座让他们越来越难以生存的城市。在伦敦,朝廷颁布了越来越严厉和苛刻的法律,对他们加以迫害,禁止他们从事贸易或者挣钱,或者甚至不允许他们与基督徒邻居交往,尽管他们的祖先曾在这里自由自在地生活。他们的会堂遭焚毁,他们的朋友被毒打或绞死,急性子的布道者们要求他们皈依基督教。伦敦再也不欢迎他们,也不要他们。他们别无选择,只能背井离乡。

  他们顺流而下。行进了数英里之后,河面变宽,右舷的肯特郡土地逐渐变得细碎,出现了许多岛屿和沙洲。前方就是开阔的大海,正在退潮。船长是个基督徒,他将船转向南方的谢佩岛。潮水越来越低,他抛下船锚,让船停靠在泰晤士湾落潮后出现的沙岸上。他告诉犹太乘客们,在涨潮之前,他们没办法继续前进了。他对他们说:“你们可以自由离船,到沙洲上活动活动腿脚。”

  所有乘客都听从了他的建议,走下船,在湿漉漉的沙滩上行走。他们没有注意到,潮水已经在上涨了。

  船长当然是注意到了。他和他的水手们都知道,在落潮之后,泰晤士河会重新吞没前不久还显露出来的沙滩,将沙滩上的一切都席卷而去。他匆匆跑到船边,爬了上去。犹太乘客们在沙洲上漫步,现在身处险境,孤立无援。船长向他们呼喊,叫他们向摩西祈祷,摩西曾经为他们分开海水,让他们安全通行,那么就让摩西再这么干一次吧!然后,航船扬长而去,乘客们的行李还在上面。潮水汹涌而至,将犹太人卷走,无一生还。

  船长和他的水手们后来因为这桩罪行被投入监狱。他们的所作所为是1290年爱德华一世驱逐英格兰的少量犹太人期间发生的最丑恶的行径之一。总的来讲,犹太人是安宁地离开英格兰的,上述的残忍行为并不典型。但它印证了13世纪欧洲基督徒和政府对犹太人的冷酷无情。

  爱德华一世在位期间,英格兰犹太人的人口约有2000,居住在大约十五个主要的城市定居点。犹太人仍然像约翰国王时期那样,遵循着忏悔者爱德华的法律:“犹太人的人身及其动产均属于国王。”(这可能是杜撰的)但自约翰统治时期以来,犹太人越来越不受欢迎。1240年,三名犹太人在诺里奇被处决。他们的所谓罪状是为一名五岁男童施行割礼。据说他们计划在复活节将这名男童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个案件煽动了民众对犹太人及其财产的侵犯。1255年,一个叫作乔平的犹太人被指控与一群同谋施展巫术,将一名八九岁的基督徒男童折磨致死。据传说,受害男童的尸体在溪流中不会沉下去,也没办法下葬;据说尸体被投入井中后,发出了香甜的气味和明亮的光芒。亨利三世巡视林肯的时候,下令将乔平处决,还逮捕了九十一名犹太人,将其全部押往伦敦、判处死刑。其中十八人被处死,这时康沃尔伯爵理查干预此事,救下了其他人的性命。13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伦敦和北安普敦都发生了类似的案件。

  1269年,亨利三世限制犹太人从事贸易活动,并规定犹太人亵渎神明为死罪,应判处绞刑。爱德华一世从十字军东征返回后,通过了《犹太人条例》,禁止绝大多数形式的高利贷(或放债);限制犹太人只能居住在某些城市;规定犹太人必须佩戴黄色徽章,以此对其进行羞辱,此徽章“为两张祭桌拼接之形状,以黄色毛毡制成,长6英寸,宽3英寸”;并对所有年龄在十二岁以上的犹太人征收每年3便士的人头税。大约在《犹太人条例》在英格兰颁布的同一时期,太后——普罗旺斯的埃莉诺驱逐了她属地内的所有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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