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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_王新龙【完结】(8)

  事情得从明代开国前后谈起。公元1368年,朱元璋即位,建都南京,国号大明,年号“洪武”,史称“明太祖”。朱元璋起自淮西,和他出生入死、开国平天下的,绝大多数都出自濠州(今安徽凤阳一带)及其附近地区。其中,开国元勋汤和、周德兴等人还是他的同乡。这些文人武夫或运筹帷幄,或驰逐疆场,为大明江山的奠定立下了汗马功劳。开国之后,朱元璋论功行赏,这些人无不膺有公侯之封。其中,较为著名的有“六国公”、“二十八侯”。特别是韩国公李善长、魏国公徐达等人,地位更是尊崇。这些人以乡土、宗亲和部属关系为纽带,结成了一个盘根错节的淮西朋党集团。所谓“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就是当时情形的真实写照。

  淮西朋党集团中的许多人,官封公侯、爵显禄厚,并经常得到朱元璋赏赐的田地、第宅、畜产甚至人户。然而,这些功勋卓著的公侯之家,并不满足于既得的利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扩大已有的特权。他们倚仗权势,侵夺广大百姓的田地、住屋和牲畜,或者强占官地,接受无赖小民的投献。在钦赐的佃田人户和仪仗户之外,还广蓄部曲、私养庄奴,并擅自使役官军,甚至让他们坐贾行商,为自己牟取暴利。这些新贵自恃开国功高,不仅自己骄横跋扈,而且还放纵门下的悍仆豪奴凌暴乡里,鱼肉百姓。对此,朱元璋深感不安。他曾颁发敕令文告,一再告诫功臣不要居功自傲、飞扬跋扈。并将约束的条例铸成铁榜,表示若有违犯,必将严惩不贷。例如,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就曾颁布《申戒公侯铁榜文》;十三年(1380年)六月,颁布《臣戒录》;十九年(1386年)十月,颁布《至戒录》;二十一年(1388年)七月,又颁布了《大诰武臣》;二十六年(1393年)三月,再次颁布《稽制录》。……然而,三令五申,并未能完全制止住公侯元勋的横行。

  明初的君权与相权之间的剧烈冲突,更激化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由此引发了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洪武六年(1373年),淮西朋党集团的领袖李善长推荐其同乡兼姻亲胡惟庸担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九月,胡惟庸升任左丞相。他做了7年丞相,任期内在朝中遍植朋党,不遗余力地打击异己,使得淮西朋党集团的势力不断膨胀。譬如,浙江青田人刘基(字伯温),曾辅佐朱元璋,立下过汗马功劳,但由于他与淮西朋党集团的矛盾,一直未受重用。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大封功臣,刘基仅封为诚意伯,岁禄只有240石。而李善长则功封韩国公,岁禄4000石。翌年,刘基告老还乡。然而,由于他曾对朱元璋说过胡惟庸不宜入相的话,故而深受后者的嫉恨,被借故革去岁禄。洪武八年(1375年),刘基生病,胡惟庸派医生前去看望,但刘基服药后不久便一命归西。对此,朱元璋后来断言道:“刘伯温他在这里,满朝都是(胡)党,只是他一个不从,吃他每(们)蛊了。”蛊,相传是一种由人工培养而成的毒虫,这里指下毒。显然,刘伯温是遭到胡惟庸的毒手而命归黄泉的。当然,排斥异己还不是胡惟庸案的关键所在。

  事实上,胡惟庸案的症结在于——他为人过于独断专行,许多生杀黜陟等重大事件,他往往不向朱元璋请示,就擅自加以处理。这自然让权力欲极强的朱元璋,深感宰相专权、皇权旁落的危机。朱元璋曾总结历史教训:自从秦朝设立丞相一职以后,辅臣狐假虎威,宰相权重,于是出现了“指鹿为马”那样的事情。自秦以下的历代帝王,均不曾借鉴秦朝设相的危害,而是相继沿袭未改,从而对君王的统治构成了威胁,其原因就在于丞相的擅专威福。

  对此,朱元璋积极采取裁抑相权的措施。如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就曾下令臣下奏事,此后毋须通过中书省,而应径直禀报皇帝本人。然而,胡惟庸擅权的局面并没有因此得以彻底的解决。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占城(今越南中南部)来贡,胡惟庸和当时的右丞相汪广洋等人匿而不奏,结果被太监告发。明太祖闻知勃然大怒,严词斥责省臣。但胡惟庸和汪广洋将责任推到礼部头上,而礼部则反唇相诘,归咎于中书省。这种相互推诿扯皮,使得朱元璋更为恼火,于是将一干人等全部囚禁起来,让他们招出主谋。不久,汪广洋被处死。接着又以汪广洋曾违法纳没官妇女为妾,下令查究胡惟庸及其六部堂属的罪行。至此,明太祖与胡惟庸朋党的矛盾已趋于白热化。

  洪武十三年(1380年),涂节自首上告胡惟庸谋反。明太祖随即下令逮捕胡惟庸、陈宁和涂节等人,并以“擅权枉法”罪加以处死。胡惟庸被杀后,此案并未了结,他的罪名也在不断升级。开始只是说胡惟庸“擅权植党”,后来,又加上了“通倭”、“通虏”和“谋反”等罪名,并不断牵连、扩大化。该案的同谋犯越查越多,牵涉的面也愈来愈广,株连蔓引,持续了数年也未能了结。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再兴大狱,有《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乘机又杀了几十家的权臣勋贵。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黄彬、陆聚、金朝兴、叶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等人,都因与胡惟庸有勾结而被处死。其中位居“勋臣第一”的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始发时,因是元勋皇亲,已免于追究,但10年以后,有人以李善长的侄子系胡惟庸的侄女婿,两家往来密切,因而告发李善长与胡惟庸共同谋反,朱元璋顺水推舟,将李善长一家七十余口一律处斩。对此,清人所作的一首《明乐府》这样写道:李太师,佐命勋,当日论功称首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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