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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王朝_王新龙【完结】(279)

  起义军随即推举王小波的妻弟李顺为首领,继续英勇战斗,乘胜攻克蜀州、邛州,宋军节节败退。起义军在各地惩办贪官污吏,其气势席卷着山西平原最富庶的几个县。第二年初,攻下成都,并遣兵四出,扩大战果。其势力范围“北抵剑阁,南距巫峡”,都在农民军控制之下。很快创建“大蜀”政权,建元“应运”,起义军在脸上刺字“应运雄军”,任命了有关官职,录用才能,创建了一套行政机构,还铸造了“应运元宝”铜钱和“应运通宝”铁钱,活跃经济。由于号令严明,深得民心,起义军声势不断壮大。

  那么,为什么这时四川会爆发如此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呢?

  一般认为,四川地区富饶,以出产丝麻、茶叶等闻名全国,许多农民、手工业者、商贩都赖以为生。宋初,中央政府将原后蜀府库中的财货,以四十兵为一纲,水陆兼运,十余年间悉归中央内库,使当地财政陷入拮据,民间怨愤积聚。到淳化年间,政府又在那里设置“博买务”,垄断各类主要商品的贸易,布帛、茶叶等都被官府控制,致使许多专业农户与手工业者、商贩生境窘迫。王小波的家乡永康军青城县是著名的茶叶产区,茶农以采茶、制茶为生,茶商以运茶、贩茶为业。而“博买务”强行收购茶叶,垄断茶叶买卖,大肆勒索民众,使茶农、茶商面临破产和失业的困境。王小波、李顺就是茶户或茶贩,陆游《老学庵笔记》载,王小波自称“我土锅村民也”,“土锅”或为制茶所用之锅具,由于失业最后被逼上揭竿而起之路。苏辙在后来的《论蜀茶五害状》中这样说:“臣闻五代之际,孟氏窃据蜀土,国用褊狭,始有榷茶之法。及艺祖(即宋太祖)平蜀之后,放罢一切横敛,茶遂无禁,民间便之。其后淳化之间,牟利之臣始议掊取,大盗王小波、李顺等因贩茶失职,穷为剽劫……”此外,《隆平集》、《渑水燕谈录》、《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宋朝事实》、《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宋史纪事本末》诸书在谈到此次起义原因时,都提到蜀库归内府和“博买务”设置之害,激起民怨。可见,这次农民起义的原因主要是“博买务”垄断专利,导致当地民众“贩茶失职”等后果。此说由来已久,诸书重复提及,渐成定论。

  20世纪80年代,有学者对此说法提出质疑。认为苏辙之说只是孤证,当时熟悉四川情况的沈括、曾巩、李心传等人都没有类似的记载,官史实录中也未见相关的佐证。当时对蜀地茶叶贩运,官方也并无禁榷,王小波、李顺也不是茶户或茶贩,许多史书上只说他们是“青城县民”,没有种茶贩茶之记载,“贩茶失职”之说难以成立。据《全蜀艺文志》载,起义前就不时有人预言“蜀将有变”。《宋史·程戡传》也载:“人言:岁在甲午,蜀且有变。孟知祥之割据,李顺之起而为盗,皆此时也。”说明起义是经过长期酝酿,并非“博买务”垄断茶叶买卖后导致的。总之,王小波、李顺起义是由多方面因素促成的,比如起义也应与当地的土地兼并和宗教崇拜等因素有关,不能局限于“贩茶失职”一事。

  针对上述意见,有学者指出:如果说“贩茶失职”不是这次起义的主因,但作为起义的导因是能够成立的。苏辙本是四川人,十分了解川峡的社会,对蜀茶也一向关心,所记看似孤证,其实有不少相关材料可以佐证。蜀茶在川峡境内是无禁榷,却禁其出境。“贩茶失职”可以理解为:茶农王小波、李顺等人“因不能交足应贩售的茶叶而破产失业”。茶农因破产失业以致穷困,起而造反,还是比较贴近历史事实的。起义者肯定会利用民间宗教作为组织民众的手段,但民间信仰并非是起义的直接缘由。总之,“贩茶失职”是这次起义的真正导因,苏辙的总结是非常有道理的。

  一些学者认为这次起义主要是因为川峡地区土地高度集中,豪强地主残酷剥削雇农佃农,不但贫富差距很大,而且佃户所占人口比例甚至高达百分之八十至九十,其所受到的人身束缚也相当严重,造成社会运作与人们心理的不平衡所致。如《隆平集》在分析此次农民起义的原因时,不但提到“博买务,禁私市物帛”,更提到“而兼并者籴贱贩贵,小民者,失家田业”。《宋史纪事本末》诸史书也谈到:“蜀地狭民稠,耕稼不足以给,由是小民贫困,兼并者益籴贱贩贵以规利,小波因聚众为乱。”尤其是所谓“李顺之乱,皆旁户鸠集”(《宋史·刘师道传》),“蜀川兆乱,职豪民啸聚旁户之由也”(《太宗实录》卷七八)。“旁户”是“旁下客户”的省称,是一种地位近似奴隶或农奴的佃户,就是说他们比一般佃户的身份地位还要低,对地主豪强有着强烈的世袭依附性。这种旁户的大量存在,说明社会不公已到了什么程度,其中也包括了青城一带的佃耕茶农。针对这一情况,王小波才大声疾呼:“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这是一句完全针对当时社会实际状况的口号,所以能得到广大民众尤其是旁户的呼应,起义队伍一下子能云集数万之众。

  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只强调川峡土地高度集中,还不足以概括宋初川峡地区纷繁复杂的社会形势,也不能准确说明川峡反宋武装起义在北宋初期爆发的主要原因。指出当时川峡地区社会的主要矛盾应是川峡人民同北宋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而川峡地主阶级同当地人民的土地占有矛盾只是第二位的。如《续资治通鉴长编》在谈到此次农民起义原因时说:当地官员“颇尚苛察,民有犯法者,虽细罪不能容,又禁民游宴行乐,人用胥怨,王小波起为盗”。太宗曾考核川峡州县长吏,不法者多达百余人,只有彭山县令齐振元以所谓“清白强干”受到表彰,而其实际上是个专暴的贪官,百姓恨之入骨。其吏治之污浊,可以想见。淳化五年二月,正当农民起义掀起惊涛骇浪之时,朝廷把分封在四川的益王(太宗之子赵元杰,任成都府尹、西川节度使诸职)迁徙到东南改封吴王,原因显然是为了平息以益王为首的四川官府激起的民众怨愤,缓解官民矛盾,而不得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平定起义后,太宗下的罪己诏中也如此阐述:“朕委任不当,烛理不明,致彼亲民之官,不以惠和为政,管榷之吏,唯用刻削为功,挠我蒸民,起为狂寇。”同时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是政府的赋役苛重,不但二税的征收比其他地区繁重,还有各种苛捐杂税,官府敲骨吸髓,无所不用其极。参加镇压此次起义的宋军“行营先锋”石普,见宋太宗时说:“蜀乱由赋敛苛急,农民失业。”(《宋史·石普传》)所以王小波、李顺的起义主要是由于赋役沉重所引起的,而不是土地兼并的结果。宋代农民其实对土地问题还没有深刻的认识,其“均贫富”口号主要是针对赋役负担不均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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