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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王朝_王新龙【完结】(42)

  朱熹之宗族真有史实可考的家谱,是从唐末开始。其远祖朱古寮当时在歙州刺史陶雅手下为将,率兵戍守婺源,遂在此安家,当地的紫阳山颇有风光,遂成为地方的一个标志。朱氏在这里生活到第八代,就是朱熹的父亲朱松,进士出身,北宋宣和年间授建州政和县尉,正逢睦州方腊起义,危及家乡,便携全家寓居政和(今属福建),其父朱森(朱熹祖父)随子赴闽,后病死也葬于政和县。朱松调任剑州尤溪(今属福建)县尉,家又迁居尤溪,建炎四年(1130),朱熹就诞生于此地。

  朱松后又当过秘书省正字、校书郎、著作郎、度支员外郎诸职,性情刚直,不久辞官,退隐尤溪城外毓秀峰下。绍兴七年(1137),移居建州建瓯(今属福建)。绍兴十三年(1143),朱松过世,托孤于朋友、右朝议大夫刘子羽,刘在其家乡崇安(今福建武夷山)的五夫里盖房,安置朱熹母子,生活颇为安逸。绍兴十七年(1147),朱熹在建州(今福建南平)参加贡举考试,说明朱家早已取得当地的户籍。

  朱松虽携眷长期寓居福建,但作为“婺源著姓”,在婺源老家仍有一定的产业,且还不时怀念故乡。朱松在福建做官,曾以“紫阳”之名刻其印章,以念故土。朱熹后在崇安寓居时,“在五夫里之潭溪,晦翁筑室于此,匾曰:紫阳书堂”(《崇安县志》)。据《朱子年谱》载,朱熹曾两次回婺源老家:第一次是绍兴二十年(1150)春,朱熹二十一岁,回老家省墓。第二次是淳熙三年(1176)春,朱熹四十七岁,也是回去修整祖墓。说明朱熹与老家婺源一直保持着联系。

  然而,朱熹一生七十一岁,有五十多年生活在福建武夷山及其周围的闽北地区,其中在尤溪约八年,在建瓯约七年,在崇安(今武夷山)一带生活了约三十余年,而外出为官或活动的时间合计才十三年多。晚年根据父亲的遗嘱,移家定居于建阳县(今属福建)的考亭,约生活了五六年时间,其实此地离武夷山也很近,世称“朱考亭”,死后葬于建阳塘石里之大林谷。后人称朱子学派也或作“考亭学派”。

  从上述情况看,作为“婺源著姓”的朱家,从唐朝末年到北宋末年,在徽州婺源生活了二百余年,那么,朱熹的籍贯应该是“徼州婺源人”,《宋史》本传也如是记载。南宋度宗曾下诏朱熹故乡婺源为阙里。元代又诏旨在婺源兴建朱熹祠庙。清代已形成如此观念:婺源之有朱子,犹如邹县之有孟子,曲阜之有孔子。所以婺源是朱熹的籍贯,应无疑问。问题是徽州处于浙江、安徽、江西的三省交界处,清康熙年间此地属安徽省,有人据此以为朱熹是安徽籍。民国时期,婺源划归江西,故也有人以为朱熹应为江西籍。

  最麻烦的是,有人提出朱熹应为福建籍,理由是朱熹出生时,其祖父、父亲两代人已移居福建。朱熹不但出生在福建,且一生大多数时间也在福建度过。就以古代户籍制度而言,有正籍、寄籍、占籍之分,祖父、父亲及本人三代都居于当地,立有户籍,即为“正籍”,正籍就意味着取得了当地籍贯的法定资格。其十八岁时在建州参加贡举考试,便是最好的佐证。然而,朱熹出生在尤溪、户籍科举在建州,一生主要的读书写作生涯在崇安渡过,晚年及葬在考亭,其中哪一个算其区域籍贯呢?

  从上述情况来看,要确定朱熹的籍贯是不容易的。问题是中国在确定一个人的籍贯方面所使用的标准还颇模煳,一遇上像朱熹这样较为复杂的人物就无能为力了。

  “朱、唐交奏”案大理学家朱熹与学者型官员唐仲友在南宋中期突然交奏起讼,彼此攻讦,大有不共戴天的味道。朝野舆论顿时哗然,人们纷纷猜测,其原因何在呢?在分析了各种因素之后,还是理不出个所以然来。

  南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发生了一桩轰动朝野的弹劾公案,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朱熹,连续上了六道奏章,按劾台州知州唐仲友不法之事,措辞激烈,举证繁杂。唐仲友也不甘示弱,驰奏辩白,并反过来指责朱熹弄虚作假,执法违法。朝野上下顿时舆论哗然,士大夫们议论纷纷,或尊朱抑唐,或褒唐贬朱,毁誉相半,莫衷一是。

  宋孝宗接到朱熹的弹劾状和唐仲友的声辩疏,互相揭发的都是一些当时士大夫中司空见惯的“不法行为”,如私狎官妓、私役工匠、经商谋利等,一时也难以判别是非,只得问宰相王淮,王淮只轻描淡写地评论道:“只是秀才争闲气罢了。”最后,朝廷只得“两平其事”,没有加罪于唐仲友,只是撤销了对唐的江南西路提点刑狱的任命而已。

  唐仲友,字与政,婺州金华(今属浙江)人,颇有才华,绍兴二十四年(1154)进士,历任建康府学教授、秘书省正字、知信州、知台州。曾上万言书论时政,做学问方面偏重儒家经制,代表作是《帝王经世图谱》十六卷、《六经解》一百五十卷,还有《孝经解》、《九经发题》等,大都已失传,不过说明唐仲友也是一位进士出身的学者型官员,学者称说斋先生。朱熹是绍兴十八年(1148)进士,著作等身,时已为理学大家。那么,两位饱学之士,为何彼此攻讦,发动这场公案呢?

  朱熹在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任上才一年,就一连奏劾了好几个贪官污吏。如奏劾绍兴府差指使密克勤偷盗赈济的官米四千余石,弹劾隐瞒灾情、谎报政绩、横征赋税的衢州守臣李峄,奏劾元差监酒库张大声、孙孜等人检放不实,还弹劾了依仗权势兼并土地、赈粜济米时减克升斗的县尉朱熙绩,又奏劾知江山县王执中、知宁海县王辟纲等渎职……作为监司,就应该监察各地方官吏的行政行为,这是朱熹的职责,所以朱熹同样弹劾知台州唐仲友的不法之事,这也应在情理之中。况且朱熹经过周密的调查和紧张的审讯,掌握了唐仲友在台州大量不法行为的证据,案件牵连到数百人。根据当时朱熹和唐仲友的地位和处境,朱熹不可能凭空捏造唐仲友的罪行,就是说,朱熹的六道奏章中所说的罪状大都是事实。所以,它为什么不可以是正常的官场行政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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