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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现宋朝_吴钩【完结】(25)

  韩侂胄大怒,鼓动宋宁宗下诏,称杨宏中等人“妄乱上书,扇摇国是,各送五百里外编管”。但负责起草诏书的中书舍人邓驿拒不草诏,说:“自建太学以来,上书言事者无时无之。累朝仁圣相继,天覆海涵,不加之罪,甚者押归本贯或他州,听读而已。绍熙间,有布衣俞古上书狂悖,若以指斥之罪坐之,诚不为过。太上皇帝始者震怒,降旨编管,已而臣僚论奏,竟从宽典。陛下今日编管杨宏中等六名,……睿断过严,人情震骇。所有录黄(皇帝的意旨),臣未敢书行。”宋宁宗与韩侂胄不得不将“编管”改为“听读”。六名太学生虽被“听读”,但公道自在人心,天下士子已将他们誉为“庆元六君子”。

  苏辙“诽谤”皇帝而受到优容,尚可以说体现了宋仁宗生性之仁厚,不过宋光宗与宋宁宗这对皇帝,显然就谈不上仁厚了,太学生俞古与“庆元六君子”之所以敢“放胆妄言”,而且能够逃过严厉的惩处,首先乃是得益于宋朝确立下来的不加罪于言事者的祖制。相传宋太祖在太庙立下誓约,要求赵氏君主“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言者无罪,从此成为宋朝的一个惯例。宋神宗年间,苏轼说:“历观秦汉以及五代,谏争而死盖数百人,而自建隆(宋朝第一个年号)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

  其次,假设赵宋皇帝一意孤行,必欲加罪于言事之人,在程序上也难以通过,因为按宋朝的权力构架,中书舍人可以拒绝起草不合祖制的诏书,台谏官也可以将他们认为不当的诏书追缴回来。皇权受到制度性的制衡。更重要的是,这套保护言事者的制度又养成了一种“言者无忌”的风气,“一时风俗之好尚,为士者喜言时政”。制度可能会变成死物,风气则是活的制度。制度或可以一夜之间变更,风气则难以挑战。

  这样,不管是宋光宗、宋宁宗,还是权臣韩侂胄,如果想从重治罪“妄乱上书”的太学生,则不但违背祖宗法,而且在程序上会受到抵制,而且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总之,执法的成本非常高。

  事实上,韩侂胄对极力反对他的“庆元六君子”非常痛恨,“欲斩其为首者”,但到底还是“不敢杀士,故欲以计杀之”。所谓“以计杀之”,就是将六君子发配到远恶州郡“编管”,使他们老死于穷山恶水间。不过最终还是“编管”不成,只能改为处罚极轻的“听读”。

  韩侂胄当政之时,诬道学为“伪学”,制造“庆元党禁”,压制异论,是宋代言论管制最严厉的时期之一。即便如此,韩侂胄亦不敢(也不能)禁绝议论。庆元二年(1196年),太学生敖器之在京城的城墙上贴了一首诗——那时候的城墙、宫墙、楼壁,就如网络时代的BBS,上面有许多议论时政的“题壁诗”,类似于今日的帖子——其中两句写道:“九原若见韩忠献,休说渠家末代孙。”并署上“敖器之”的大名。“一时都下竞传”,都知道诗乃出自敖器之的手笔。诗中的“韩忠献”即韩侂胄的先祖、北宋名臣韩琦。这首诗分明是在讽刺韩侂胄没有脸面见他的祖宗。但韩侂胄“闻之,亦不之罪也。器之后登进士第,今犹在选调中”(岳珂《桯史》)。敖器之后来考中进士,老韩也没有给他小鞋穿。(另据叶绍翁《四朝闻见录》,敖器之题诗后潜逃,后给韩侂胄写信请罪,韩原谅了他。但叶绍翁的这则记录错漏百出,这里不采信)

  韩侂胄用事日久,所引荐之亲信,“率多非类”,不仅士子愤愤不平,民间也生怨气。有一位不知姓名的临安市井画家,画了一幅漫画:画面上,一群乌贼出没于潮头。并题上“满潮都是贼”五字,谐音“满朝都是贼”,挖苦韩侂胄领导的南宋政府,乃是一群乱臣贼子。这也是中国最早的时政讽刺漫画。画家还将漫画刻成雕版,印制出来,在市场上兜售,一文钱一张,引得京城儿童纷纷买来玩耍。临安府得悉,将那名市井画家找来,打了几板子,便放走了。这个处罚,应该说,也是比较轻的。放在清代的所谓“康雍乾盛世”,必定是砍头甚至族诛的重罪。

  著名的历史学家陈寅恪先生曾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后渐衰微,终必复振。”华夏文明之所以“造极于赵宋之世”,既是文明积累与演进的结果,亦是由两宋比较开明、宽厚的制度环境所培育。华夏文明之“复振”,也必将有赖于重塑宽松、包容的制度与风气。

  惟有是非,故人得而议之

  “诽谤罪”是一项很古老的罪名了。据清末法学家沈家本的意见,诽谤罪入法始于秦,为远古所无。先秦时虽然发生过“周厉王止谤”之事,但一直被当成反面教材,“子产不毁乡校”才是“三代之治”的宪则惯例。秦朝以法家立国,“诽谤罪”确凿无疑地成为法律上的罪名,始皇三十五年,曾有侯生、卢生非议嬴政“天性刚戾自用”,嬴政暴怒:“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即以诽谤罪逮捕了“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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