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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底波澜_傅国涌【完结】(40)

  到这年3月,即“五四”前夕,以《新青年》、《每周评论》、《晨报》、《新潮》等为代表的报刊大量介绍新文化、新思想,与旧文化、旧思想展开了一波又一波激烈的论战。“《新青年》时代”走上了它的顶峰,同时这也是《新青年》群体分化、演变的前夜,具有不同思想倾向的《新青年》同人即将分道扬镳,根据各自选择的价值观以及对中国的理解踏上改造社会之路。

  5月1日,北京各报广泛报道了日本在巴黎和会上攫取德国在山东一切特权的消息,牵动了千万人心,尤其是年轻的学生们。4日,北京学生首先走上街头,聚集天安门前,火烧赵家楼,30多名学生被捕,一场学生运动改写了中国历史。包括邵飘萍的《京报》及《益世报》、《国民公报》在内都作了大量报道和评论。第二天,北京《晨报》、天津《大公报》等在报道有关消息时,还刊出了“北京学生全体通告”,“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而不可以断送/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戮而不可以低头”的宣誓掷地有声。5月6日的《晨报》社论就是《为外交问题警告政府》,同时发表了各界人士保释被捕学生的函电,为学生请命,一时发行量大增,从近万份上升到两万份左右。从这一天起,远在上海的《申报》、《民国日报》、《时事新报》等也刊出了支持学生的新闻和评论。从5月11日起,《每周评论》连续5期对五四运动进行全方位的连篇累牍的报道。5月12日,全国报界联合会发出了“讨贼通电”。5月15日,上海《申报》、《新闻报》、《民国日报》、《时事新报》、《时报》、《神州日报》、《中华新报》等7家报纸刊出联合决议,拒绝刊登日商广告。没想到这一决定一直维持了十六七年。

  北洋军阀政府从来没有放弃对舆论的压迫。5月20日,北京学生联合会办的《五七报》创刊不到三天就发行四五千份,却被京师警察厅一纸通令“禁止发行”。《平民周刊》、《救国周刊》、《进化》、《民声丛刊》、《工人宝鉴》、《太平洋》等书刊也遭到相同的命运。5月23日,北京《益世报》

  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时期的陈独秀

  因“登载山东军人痛外交失败之通电一则”,以“煽惑军队,鼓荡风潮”等罪名遭查封,总编辑潘蕴巢被捕下狱。25日《晨报》、《大公报》都报道了这一消息。29日,《益世报》恢复出版,发行量因此大增。

  从5月23日到7月7日,北京警察厅每晚派人到《晨报》、《国民公报》检查所有稿件,未经审核的稿件,一律不准登载。《晨报》为此刊出“特别广告”、“特别启事”,一再向读者说明真相,“凡读者诸君所极感兴味极欲闻知之言论事实,不敢保其不受限制”。

  即便是在租界,言论自由也时常受到威胁。6月20日,上海法租界颁布“发行印刷品定章”。7月10日,上海租界工部局在纳税西人特别会议通过的《印刷附律》议案,目的就是为了钳制言论。上海书业报界联合会、上海日报公会等团体及各报刊纷纷发表声明、评论,抨击这一违背新闻自由原则的议案。北京公使团因为美国、西班牙等的反对而未能批准。但工部局没有声明撤销,《新青年》、《民国日报》等仍随意被查抄、没收、封禁。7月2日,戴季陶、沈定一等人在给胡适的信中谈及:“如果不能把英租界的提议打消了,恐怕舆论中心的上海,要化成文字狱的监牢啊!”

  6月11日晚,陈独秀到北京“新世界”游艺场散发由他起草、由胡适译成英文的《北京市民宣言》,当场被拘捕。6月13日,《晨报》、《北京日报》率先报道了这一消息,举国舆论一片哗然。14日,上海《民国日报》全文发表陈独秀的《北京市民宣言》,15日发表《北京军警逮捕陈独秀黑暗势力猖獗》的述评。同日,《时报》刊出《陈独秀被捕》时评。17日,《申报》刊载《北京之文字狱》杂评,尖锐指出“陈独秀之被捕,《益世报》之封禁,皆北京最近之文字狱也”,批评北京当局“树欲静而风又来,是诚何心耶”。上海《神州日报》、《时事新报》等各大报纸都纷纷发表消息、评论。7月14日,青年毛泽东在湖南长沙的《湘江评论》创刊号发表《陈独秀之被捕及营救》一文,为这位“思想界的明星”大声疾呼。

  直到9月16日,在舆论的呼声下,陈独秀被关押了93天之后终于获释。期间,连反对白话文的桐城派古文家马通伯、姚叔节等也曾站出来为他说话。多年以后,胡适仍记得那感人的一幕,在写给陈独秀的信中说:“在那反对白话文学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名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耿云志、欧阳哲生主编:《胡适书信集》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页367。

  8月22日,《京报》因为抨击当权的安福系政府对日借款是“祸国阴谋,借债愚策”而遭查封,邵飘萍再度亡命日本,编辑潘公弼被捕,监禁了两个月。包天笑回忆,邵飘萍曾亲口对他说过:“这些军阀,鬼鬼祟祟,捣乱世界,设计害民,我偏要撕破他们的秘密。”

  10月24日,因为报道北京学界活动、刊载《克鲁泡特金自传》及评论,北京《国民公报》第三次遭查封。第二天,主办人孙几伊被捕,判处1年2个月徒刑(经上诉,1920年5月14日才改判5个月,已超期羁押)。案发之后,舆论哗然,司法界、新闻界尤为关注,《晨报》等京、沪各地报纸纷纷报道、评论,声援《国民公报》和孙几伊,酿成了轰动一时的“国民公报案”。《晨报》连续报道,不遗余力,发表了被告律师的辩护书、一检查官论被告无罪的理由、判决书全文等,时评栏目还发表了李大钊的《国民公报判决感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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