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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煮酒话西汉_史杰鹏【完结】(51)

  文帝四年(《汉书》说十三年),淳于意犯了法被人告发,也不知为什么搞了特殊,竟要槛车押送长安审问。他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这显然是他一生的痛。因为那时有一句谚语:“盗不过五女之门。”家里有五个赔钱货,肯定一贫如洗,强盗大人自然懒得光顾。

  话说这五个女儿攀着淳于意的囚车嚎啕哭泣。淳于意坐在囚车里,本来就烦闷得不得了,听见女儿们号哭,大怒道:“你们他妈的号个什么丧?老子不是还没死吗。”说着又仰天长叹,“我淳于意这辈子造了什么孽啊!连一个男孩都弄不出来,生了这么一堆赔钱货,这倒也罢了,主要是有了急事一个都派不上用场。”

  淳于意最小的女儿缇萦不服气了,嘤嘤哭泣道:“老爸,您也太看不起我们了,老娘我豁出去了,今天就陪你上长安。”

  淳于意眼睛一亮,这个女儿还真他妈有志气,想到自己坐在囚车里千里迢迢去长安,一路上不知要吃多少苦,有个女儿在身边照顾,可能会好得多。再说,押送自己的狱吏都是男的,一路上肯定闷得慌,闷到极致,或许就会殴打自己解闷。如果有女儿跟着去,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一路上的生活不就变得丰富多彩了吗。生活丰富多彩,狱吏老爷的脾气难道会不好吗?

  想到这里,淳于意就没有阻拦,缇萦也就收拾好几件衣服,跟着老爸的槛车上路了。一路辛苦到了长安,缇萦也没闲着,洗衣侍候父亲的同时,还写了一封信给刘恒。汉代那时候平民可以自由上书给皇帝,只要跑到未央宫司马门前,把书信交给司马门主管上书的官吏,官吏就会代为转达。所以上访的人还不少,司马门前每天跪着一地。

  也许因为老爸是文化人的缘故,缇萦的信写得很有文采,她是这么说的:“妾身的父亲是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廉洁公正,整个齐国人都对他交相称颂。只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谁都免不了犯错,如今他触犯刑律要遭受肉刑的惩罚,妾身非常难过,并深切地感到,人死不可复生,肢体受刑不可复连,就算以后想改过自新,也无路可走。因此,妾身愿意罚入官府为奴婢,为父赎罪,使父亲有改过自新的可能。”很显然,现在别说是高中生,就算一般的大学生也写不来。当然,我们尽可以怀疑原稿不是这样,现在的版本是经过司马迁帮忙润色的,这样心里会好受得多。

  所谓肉刑,这里还要多罗嗦几句。

  秦汉以前,官府经常对百姓施加肉刑,肉刑种类很多,比如有脸上刺字的黥刑、割鼻子的劓刑、斩掉双脚的刖刑、割掉生殖器的宫刑,这些刑罚是原始时代的残余,非常野蛮。在《左传》、《庄子》、《礼记》等先秦古籍里,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残废在热气腾腾地活动,他们都不是天生的残废,而是后天的刑徒。有些刑徒身残志坚,不甘寂寞,在历史上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搞出了很大的动静,推着历史的车轮轰隆隆的往前狂奔。《左传·文公十八年》里有个故事就很好玩,说是齐懿公还在当公子的时候,和朝廷大夫邴戎(或作邴歜)的父亲争夺田地,没有争赢,怀恨在心。等到即位之后,邴戎的父亲已死,齐懿公这口气不知道往哪出,干脆把邴戎父亲的尸骨从坟墓里掘了出来,施加了刖刑,又让邴戎当自己的车夫。齐懿公这个人比较好色,还抢夺了另一位大臣阎职的妻子,并让阎职当自己的车右,以为陪乘。古代的车右一般选强壮的男子,和现在的保镖类似。

  有一次,齐懿公出游,让邴戎驾车,阎职参乘,去临淄东门外的避暑胜地申池玩乐。某天,邴戎和阎职两个人在申池里洗浴畅游,不知为什么发生了争执,邴戎提起马鞭,就打了阎职一下。阎职大怒,想要还手,邴戎嘲笑他道:“你他妈的老婆都被人抢了,还整天乐呵呵的,一看就是个没脾气的货,老子打你一下有什么了不起。”阎职反唇相讥:“你他妈的死鬼父亲都被人施加了刖刑,你这傻逼还不是照样没脾气,有什么资格说我?”一句话惊醒梦中人,邴戎恍如醍醐灌顶,是啊,这样的奇耻大辱,自己怎么麻木不仁呢?于是两个人同病相怜,握手言欢,共诉衷曲,痛不欲生,很快结成了统一战线,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杀死齐懿公。

  过了几天,齐懿公在申池渌水荡漾的青翠竹林里饮酒作乐,醉醺醺地睡着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两个忍辱含垢的壮士偷偷潜上去,三下五除二就把齐懿公给做了。他们把脑袋切下,尸体则藏在竹林里,呼哨一声,双双逃往楚国。可见刖刑在当时是多么普遍,连死人也不放过。齐国人好像十分热衷刖刑,齐景公的时候,齐国人的赋税特别重,三分之二的收入都上缴了。法律尤为严酷,甚至造成了市场上有专门出售假肢的摊贩,叫“假肢一条街”,生意异常红火,比鞋子还热销。齐景公听到这个消息,大吃一惊,虽然他比较昏庸,却并不傻,知道假肢比鞋子卖得好意味着什么,当即下令废除了刖刑。至于黥刑当然更普遍了,淮南王英布,又名黥布,就是因为他早年犯法,被处了黥刑。《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因为处了宫刑,他把自己丢掉生殖器的愤怒和屈辱全部发泄到自己的著作上,才写成了慷慨激昂的不朽巨著《史记》。《史记》的饱含感情,是其他任何史学家也达不到的,因为他们的生殖器都好好地挂在胯下。当然,也不是说只要割掉生殖器,就一定能写出好东西,否则我们古代灿烂的文化岂非都要太监来创造?明代一个叫柯维琪的史学家不知道这点,就做了一件很可笑的事,他因为特别崇拜司马迁,立志也要写出一部像《史记》那样的名著,于是干脆割掉了自己的生殖器,不再把心思花在女人身上,潜心写作,却没有成功。我们知道爱迪生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可这百分之一的灵感你没有就不行,那是天生的,不是你割掉生殖器就会自动补偿给你的。况且很多天才同时都是色鬼,保留了生殖器,说不定里面的雄性荷尔蒙还能够激发灵感,现在你割掉了,唯一希望都失去了,那还能怎么办?柯维琪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终究还是成为了一个三流的史学家,沦为后世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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