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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五大公知_刘勃【完结】(38)

  于是庄生怒了,又跟楚王打了个招呼,楚王还是把范蠡的二儿子给杀了。

  范蠡得了消息,表示早在自己预料之中:“我当初想让小儿子去,就是因为他从小娇生惯养,不把钱当钱,扔出去也就扔了,老二的命也就能保住。老大是跟着我一道创业的,知道钱来得不容易,舍不得乱花,老二的命也就没了。”

  这个故事本身很有意思,但这里我们只关心一个问题,这个“庄生”是谁?

  唐朝的司马贞给《史记》作注,在这个地方写了句很好玩的话:

  据其时代,非庄周也。然验其行事,非子休而谁能信任于楚王乎?

  意思是:对楚王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当然只能是庄子。虽然年代上有一百三十年的误差,但我坚持认为是庄子。

  真是神逻辑。他得有多么不能接受,庄子是个纯粹的隐士啊?

  世界是用来调戏的(下)

  仁义礼法不重要

  《庄子》里反感仁义礼法的内容,起码分四个层面。

  一、仁义礼法和活着冲突;

  二、仁义礼法是胡折腾;

  三、仁义礼法导致虚伪;

  四、仁义礼法是统治工具。

  第一个层面,要参照孟老师那句名言来理解。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求生和取义往往不可得兼,这是大家意见一致的地方。孟老师主张取义,但《庄子》中有一部分篇章则主张求生之外无所求。

  甚至于在庄子的《盗跖篇》里有个人物就叫满苟得。你孟老师不是说“不为苟得”吗?我就苟得了,我就苟且了,我就苟活了,我还特满足,你怎么着吧你?

  第二个层面是对第一层的扩大和论证。人的自然状态本身就是很完满。庄子的本事是把经过仁义礼法修正过的世界形容得特别凄凉。

  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而儒墨乃始离崎攘臂乎桎梏之间。意,甚矣哉!其无愧而不知耻也甚矣!吾未知圣知之不为桁杨椄槢也,仁义之不为桎梏凿枘也,焉知曾、史之不为桀、跖嚆矢也!(《在宥》)

  当今世上,惨死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戴着刑具的一个推着一个,受刑残废的人一个看着一个。就在这满是伤害和罪恶的世界里,儒生和墨者踮起脚振臂高呼,好像自己是拯救世界的英雄。太过分了,不要脸竟可以到这个地步啊!

  我怎么知道,那些圣人智者,不是在打造刑具?我怎么知道,那些仁人义士,不是在为枷铐上锁?我怎么知道,曾参、史鱼这样的好人不是在为桀纣盗跖放出进攻的响箭?

  同时,庄子可以把原始状态描述得如梦如幻——至于这到底是不是真相,他也不打算跟你讲理。他态度很明确:我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第三个层面,是仁义道德的调子太高,实际上做不到。所以越鼓吹这个,人会变得越虚伪。讽刺别人的虚伪做作,这是庄子的绝活,下面这段,尤其精彩。

  儒以诗礼发冢。大儒胪传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

  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

  “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接其鬓,压其顪,以金椎控其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庄子.外物》)

  大儒小儒去盗墓,小儒墓里开棺,大儒墓外把风,引《诗》据《礼》彼此传递信号。

  大儒上课点名一样地喊话:“日出东方,进展如何?”

  小儒回答:“身上有啥不知道,发现口中有珍珠。”意思是,老师该怎么办?

  大儒于是引起了《诗》:“青青的麦苗啊,长在坟丘之上。生前并不乐善好施,死后含颗珍珠你好意思吗?”——这首诗不见于《诗经》,不知道是逸诗还是他即兴创作了冒充古典的,但反正是一下子给盗墓行为找到了道德依据。

  大儒接着指导技术动作:“抓住他的鬓,按着他的嘴,再用锤子敲下巴,慢慢地分开他的两颊,不要损坏了嘴里的珠子!”

  关于第四个层面,《庄子》外篇里的《胠箧》讲:

  一般人的防盗思维总是设法加强防盗系统。但要来一个超级大盗,直接把你的防盗系统拿走,你的建设工作就都是为他做的了。

  仁义礼法,都是器,不是道。落到好人手里可以干好事,落到坏人手里就会干坏事,坏人总比好人多,所以负面影响总比正面的大。

  没有仁义,坏蛋仅限于小偷小摸;有了仁义,坏蛋可做的事业就大了,所以叫“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齐国,那么富庶强大,姓田的说拿走就拿走了。所以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杀一个人是犯罪,几乎把印第安人斩尽杀绝那是叫清扫通往现代文明世界的道路,饿死几千万则是为了建设理想社会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所以左派、右派骂对方都很容易,要把自己的屁股擦干净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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