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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泰斗周汝昌传:红楼风雨梦中人_梁归智【完结】(56)

  言语创造的艺术,性格与“典型”创造的艺术,要求有想像、推测和“虚构”。当一个文学家在写他所熟悉的一个小商人、官吏、工人的时候,他或多或少地能造出这一个人的成功的写真,但这只是一个失掉了社会与教育意义的写真而已,在扩大和加深我们对于人及对于生活的认识上,它差不多是没有一点用处的。

  但是假如一个作家能从二十个到五十个,以致从几百个小商人、官吏、工人的每个人身上,抽出来,再把它们综合在一个小商人、官吏、工人的身上,——那么这个作家靠了这种手法就创造出“典型”来——而这才是艺术。

  ……

  像上面所举出的这样的人,在生活里是没有的;在过去存在着而现在还存在着的,只是和他们类似的人物,这些人物比他们更琐碎,更不完整,因此从他们,从这些渺小的人,虚构而且造出人类的“典型”——名义上的典型,这正像用砖头建造宝塔或者钟楼是一样。我们称任何一个撒谎大家是赫莱斯泰科夫,拍马屁的是莫耳查林,伪君子是塔尔丘夫,嫉妒鬼是奥赛罗等等。

  ……

  这两个例子,再度肯定了我上面所说的:“匿名的”创造,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某些人的创造;这种创造是依照着抽象化的法则,它抽象化了这一个或另一个社会集团的本质的特征,再把这些特征具体化,和概括化到这一个集团的一个人物的身上去。一个艺术家要能严格地遵守这个法则,那么这种遵守就能帮助他创造出“典型”来。(高尔基《我怎样学习写作》第6—65页,三联书店1951年第4版)

  与此相联系,鲁迅( 1881—1936 )的某些创作经验谈也被尊为创作小说人物形象的经典理论:

  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有人说,我的那一篇是骂谁,某一篇又是骂谁,那是完全胡说的。(鲁迅《 南腔北调集 》中《 我怎么做起小说来 》)

  人缘履痕雪泥鸿爪三十而立(14)

  这些说法和理论在政权力量的强势倡导下,很快深入到人们的意识和潜意识中去,成为不容追问不须辩驳理所当然的文学评论和艺术批评的规箴,并随着岁月的推移而逐渐衍化为许多人的下意识思想。

  周汝昌在《〈 红楼梦 〉新证 》中特别强调小说与家史、小说中人物与生活原型之“同一性”、“重叠性”的研究理路,与这种“典型观”必然要发生摩擦和抵牾。既然绝大多数人都已经将这种流行的典型观视为神圣和正统,周汝昌也就注定了要不断地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有意和无意的“批判”,要感受长久的孤立无援的处境。而这里还有一个红学的特殊性在起作用,即“自传说”的始作俑者是被视为新生共和国政治和意识形态敌人的胡适,周汝昌又恰恰是与胡适在红学研究上有过因缘的人。红学这一特殊的“软肋”更使周汝昌经常处于要“警惕挨批”的精神状态,写作时往往要下意识地“处处设防”。

  高尔基和鲁迅所标榜的写小说的方法,只是千百年来众多创作方法中的一种,并不具有“唯一合理”的先验性。其实上引鲁迅的那一段话后面,就接着谈到了对那种创作方法的困惑:

  不过这样的写法,有一种困难,就是令人难以放下笔。一气写下去,这人物就逐渐活动起来,尽了他的任务。但倘有什么分心的事情来一打岔,放下许久之后再来写,性格也许就变了样,情景也会和先前所豫(“豫”是鲁迅原文——引者)想的不同起来。……

  我想如果专用一个人做骨干,就可以没有这弊病的,但自己没有试验过。

  在另外一篇文章里,鲁迅又说:

  作家的取人为模特儿,有两法。一是专用一个人,言谈举动,不必说了,连微细的癖性,也不加改变。这比较的易于描写……二是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从和作者相关的人们里去找,是不能发见切合的了。(《 且介亭杂文末编 》之《 “出关”的“关” 》)

  曹雪芹写《 红楼梦 》,其中的人物,是“专用一个人”呢,还是“杂取种种人”呢?可能两者都有,但那些主要的人物,应该是“专用一个人”的成分多。本来对《〈 红楼梦 〉新证 》的考据和论证,是要具体“个案”具体讨论的,主要应该看它说的是不是有道理,是不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能不能自圆其说。但后来的批评,却并不是如此,而是以“杂取种种人”为唯一正确的“文学创作规律”,以“专用一个人”为“违反文学创作规律”的“唯心论”,为“胡适自传说的流毒”,不仅“错误”,甚至“反动”!周汝昌成了“自传说”的“集大成者”,而且比胡适走得更远,把“自传说的谬误”“发展到了极端”。这种批评和批判,甚至一直延续到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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