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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悲剧_黄进华【完结】(101)

  最后,还是乾隆“宽宏大量”,没有让他承受凌迟之罪,改为“绞立决”,恩准他痛快地死亡。看来,为自己的这次“人来疯”,尹嘉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写到这里,我不禁为今天的人庆幸!要是自己早生300年,生活在皇权专制时代,恐怕就不能活得这么逍遥、快活和自在了!   

  “绝对权力”法则——中国皇权社会的生存密码

  引 言:中国古代皇权国家的形成

  唐朝大诗人杜牧云: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几千年来,中国历史的发展就像陀螺一样运动,不停地旋转,一圈又一圈,周而复始。在这种周期性的历史运动背后,似乎有某种“超稳定”的东西始终保持不变,也就是杜牧所说的“后人复哀后人”!这种恒定的东西,可以视为一种规律,它有一个专有名词——“历史定律”。

  进入20世纪,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针对不同的历史事实,在阐释不同的历史定律。例如:黄炎培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定律,吴思的“血酬定律”,秦晖的“黄宗羲定律”,柏杨的“王朝瓶颈定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定律,“成王败寇”定律,“兔死狗烹”定律,“家族盛衰循环定律”,等等。

  当然,这些说法是否都能够称为“历史定律”,也是大有疑问的。但是,在中国历史上,的确有那么一些东西在反复上演,呈现出某种规律性。现在,大家之所以对历史定律这么感兴趣,议论纷纷,就是想走出历史的怪圈,打破中国历史上那些亘古不变的东西,彻底摆脱那种“后人复哀后人”的痛苦,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

  笔者认为,自秦朝以来,中国封建社会就是一个以专制皇权为中心的社会(可以称之为“皇权社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揭开“皇权社会”的面纱,看一看它的“庐山真面目”!

  公元前221年,经过长达十年的兼并战争,秦始皇终于消灭了东方六国,把中央集权制度推向全国,建立了一个以专制皇权为核心的新型国家(我们称之为“皇权国家”)。有史以来,如此广大的土地和众多的人民第一次被置于一个政权(准确地说是一个人)的统治之下。从此,“皇权国家”开始在中华大地上生根、成长,中国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皇权社会”。

  虽然秦朝由于过分专制、残暴,在历史上只存在了15年便土崩瓦解了,可是,“秦亡,而秦法未败”,此后历代王朝在政体上无不继承了秦朝的制度,皇权专制遂成为中国政治文化的一大传统,并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二千多年!

  那么,这种皇权专制制度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在历史上,任何一种制度都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出现的。实际上,秦始皇建立的这种制度已经是一种比较完备的制度了,在此之前它有一个漫长的形成过程。

  在中国历史上,君主专制可谓“源远流长”,严格地说,它并不是从秦始皇开始的。早在商周时代,中国虽然仍处于早期国家阶段,但国家机器已经具有浓厚的专制色彩,国王的权力就已经很大了。在《尚书》里,保存了一些国王的诰命,透过这些诰命,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君主大多摆出一副专断、独裁的嘴脸,全国臣民(包括贵族)都要绝对服从他的旨意。例如,商王盘庚准备将国都迁往殷,许多人留恋放土,不愿迁都。这时,盘庚就发出了严厉的威胁:如果谁胆敢违抗王命,不仅自己性命难保,就连子孙后代也要遭殃!可见,商王已经拥有很大的权威,君臣之间的关系已经与原始的民主政治相去甚远。

  1. 血缘宗法关系——君主专制的“生长点”

  众所周知,在中国历史上,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族组织曾经长期存在。在原始社会末期,当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从而使国家成为一种社会需要时,原有的氏族组织依然存在,只是在功能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就开始履行国家机器的职能,即由原来的氏族组织转变为国家机器。

  例如,在进入阶级社会后,支撑着商朝政府的社会支柱就是商族内的各个商人宗族(特别是同姓宗族),血缘纽带并没有被切断;在很大程度上,王朝的社会组织结构与商族共同体内的宗族组织是统一的。

  商朝灭亡以后,西周实行“宗法分封制”,情况更为典型。在这一制度下,周王自为大宗,以分封出去的各国诸侯为小宗;诸侯又在其所辖封域内分封子弟、亲属、功臣为卿大夫;受封的卿大夫又依法炮制,建立“侧室”或“分族”,最终形成了一个“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的体制。

  当时,卿大夫以邑为家,诸侯以国为家,天子以天下为家。周天子与诸侯、诸侯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士的关系,一方面固然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是血缘宗族关系。在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成过程中,血缘宗族组织非但没有受到破坏,反而和国家政权结合,政权与族权、君统与宗统结合,而君主专制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源于这种血缘宗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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