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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峰与波谷_阎步克【完结】(25)

  热衷于富国强兵的战国君主,对法术格外青睐。秦孝公与称说“霸道”的商鞅一拍即合,让他主持秦国变法;秦始皇对韩非之书是一见倾心,说是若能与此人同游,死而无憾:秦二世也自幼跟赵高习法。在这个朝廷上,儒生横遭“焚书坑儒”之祸,文法吏高踞帝国政坛。

  汉初承秦政之酷和秦火之余,百物调零而百废待举。秦政是汉人所痛恨的,而道家“清静无为”之说,却给“休养生息”政策提供了玄妙的论证,于是法家政治一变而为黄老政治。道家认为“道”是宇宙的法则,它能把万物自然地调节到适宜状态,人应该“无为”、应该“因循”于“道”,不能超越“道”的运化而强有所为。陆贾为刘邦做《新语》,倡言“夫道莫大于无为”,说是“君子之为治也,块然若无事,寂然若无声,官府若无吏,亭落若无民”。曹参信奉黄老,以“清静”方针治齐九年,做了王朝的丞相之后仍坚持“因循”方针。汉文帝和窦皇后都遵奉黄老之术。马王堆汉墓出土了两种《老子》和《经法》等四篇黄老著作,也是黄老学说曾流行于世的反映。汉初承秦制但不用秦政,对秦之“亟役万民”的做法反其道而行之,力图把高速运转的官僚机器的转速降至最低,避免对社会的骚扰和破坏而让自然复苏。适应于“无为”方针,“重厚长者”类型的官员特受推重,这种官员的风貌跟“争以亟疾苛察相高”的秦吏,大不相同了。

  帝国走向全盛,汉武帝独尊儒术,儒生开始源源进入朝廷。两千年中儒学的正统意识形态地位,由此而确定。为什么诸子百家中,唯有儒家取得了这样的地位呢?首先儒家是传五经的,五经是古文化的核心成分,儒生也是公认的古文化代表和社会教育家,因此比起诸子百家来,儒术具有特别的文化优势。就连道家、法家、墨家等学者,自幼也得读儒家之书,因为那是社会的基本教科书。进而儒家倡言的仁、义、忠、孝,都是那个社会基本道义观念;只要活在那个社会,就不能不讲忠、不能不讲孝,那是“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而儒术把仁、义、忠、孝理论化了。换言之,儒术虽没什么高深之处,却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之中。由此,儒术变成了一种可以号召民众、凝聚社会的意识形态。法家的法术只是一种政治行政理论,黄老的道术只是一种政治哲学,它们都属于“君人南面之术”,即由统治者自己掌握的统治术,而不是那种可以用来号召民众、凝聚社会的意识形态。换言之,皇帝可以拿它们来对付民众,却不能拿它们来争取民众。所以在显示和宣传的层面上,或说在意识形态层面上,法术、道术只能让位于儒术。

  汉儒参政后积极进取,通过批判秦政,来表达其政治理想。他们斥责秦帝任意扩展权势欲和享乐欲,申说君主的责任本是保障民生,要对社会太平和民众幸福负责;斥责秦法繁密严酷,申说礼乐教化才是理想社会的基石;斥责秦政的绝对专制、拒谏饰非,要求“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还斥责秦朝“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矛头直指法治的承担者——文法吏,强调只有儒生才能承担德政和教化。这些申说在后世大多变成老生常谈了,但在帝国初创期却意义重大。

  统治者开始转变政治方针,甚至制度上也出现了相应变动,出现了“中国制度的儒家化”。汉文帝两次察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礼贤下士”本是儒者的一贯主张。董仲舒根据经典中的“贡士”之义,呼吁建立郡国举贤之法。没多久,汉武帝就创立了孝廉察举制度。这种以“孝”选官之法,本是商鞅、韩非嗤之以鼻的,秦朝也没这种做法。察举制的明经、文学等科,显然都是面向儒生的。汉武帝创立太学以“厉贤才”,太学弟子最初50人,到西汉末增加到了万人以上。郡国各有学校,学生有数百的,有上千的。帝国官僚的成分与来源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卿彬彬多文学之士矣”。太学的博士,以及往往由士人担任的大夫、议郎,都有资格参与朝议,为大政献策。郡国设有明经、文学、议曹等官职,他们除传经外,也发挥着类似朝中博士、大夫、议郎的议论责任。此外王朝为太子聘请师傅,任以名儒,承担着培训一位儒家式贤主的责任。

  孔子被尊为“素王”,儒学被奉为政治的指南。皇帝表示他们将实行“仁政”、“为民父母”,把民众福利作为决策的参考。“以经义断事”的做法出现了,皇帝诏书、公卿奏议无不引经据典,甚至以“《春秋》决狱”,用经学家对《春秋》这部史书的解释去判案决狱。可见除法律之外,经义也成了政治规范。儒生官僚发挥着据道谏君的功能,贤良对策、下诏求言、吏民上书以及臣工的廷诤面折,都成了经常现象,而这在文法吏充斥的秦廷是看不到的。清人赵翼曾感叹汉人“上书无忌讳”和“汉诏多惧词”,士人上言往往肆直无忌;而君主诏书中又常有“朕甚自愧”、“朕以无德”、“是皆朕之不明”一类谦词。士人规谏形式的政治批评,构成了制约皇权、调节政治的机制。后代还设置了专职的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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