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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眉追击_汤姆·克兰西【完结】(43)

  科尔特斯看了看坐在他对面的人,认为他是个颇为典型的美国佬。由于营养过剩而显得有点胖,昂贵的衣服也不好好洗一洗,甚至皮鞋也没有擦。科尔特斯记得他少年时期经常是打赤脚的,而且有三件自己的衬衫就感到心满意足了。这个美国佬开的是豪华汽车,住的是舒适的公寓,薪水是古巴情报机关一个上校的十倍——然而,他对这些还是不满足。这就是在美国——在美国,人们再富有也不会感到满足。

  “你给我带来了什么?”

  “四个人选,有关他们的情况都在我的公文包里。”

  “他们怎么样?”科尔特斯问。

  “都符合你的标准。”那人答道。“我不是每回都——”

  “对,你是个很信得过的人,正因为如此,我才付给你这么多钱。”

  “你对我如此赏识,我很高兴,山姆。”那人颇为沾沾自喜。

  费利克斯——那个美国人叫他山姆——对与他共事的人总是十分赏识。他很欣赏他们的办事能力,也很感激他们提供的情报。然而,他又瞧不起这种人。这种人往往胆小怕死。不过,一个谍报人员——他一直把自己看作是个谍报人员——不能过于挑剔。在美国,像他眼前的这种人多的是。科尔特斯却忘记了自己也是被人收买的。他觉得自己是个老练的职业谍报人员,也许可以说是受雇用的,可是,受雇用所从事的工作仍然是一项有光荣传统的职业,不是吗?此外,他现在的所作所为与他过去的顶头上司的旨意不谋而合,况且比古巴情报机关以往任何时候的效率都高,而他的报酬却都是别人支付的。实际上,说到底还是美国人支付的。

  他这顿晚餐吃得很自在。酒是绝对的好酒,这使他如愿以偿,但是肉烧得太老,蔬菜也不理想。人们说“吃在华盛顿”,他认为这种说法有点言过其实。吃完晚餐,他拿着他同伴的公文包走出餐馆,上了汽车。一路上他的心情很轻松,二十分钟后,他回到旅馆,一口气翻阅了几小时的资料。他想,这人很可靠,给他留下的印象不错。那四个人选都很有实力。

  他将于明天考虑录用他们。

  * * *

  (1) Hoover Building,美国联邦调查局本部的办公大楼。

  7.知与未知

  果然像胡利奥·维加所说,适应这样的高度用了一星期时间。查韦斯中士卸下了负重只有二十五磅的背包。他们采用了逐步增加负荷量的训练办法,查韦斯还比较适应。要是突然加大负荷,他就可能会吃不消。他刚跑完八英里,还在喘着气。他的双肩有些痛,双腿也像往常一样胀痛。身边没有恶心呕吐的,也没有掉队的。只是仍像往常一样,有人在发牢骚。

  “这一次还不错,”维加说话时一点也不喘。“不过,我还是认为累得筋疲力尽才是最好的训练。”

  “说得有道理,”查韦斯笑着说,表示同意。“就像减肥瘦身的人常说的,还有好多肌肉没有用上呢。”

  训练营里最值得称道的是伙食。午餐得在野外吃即食食品——三种花色,一种价钱——但是早餐和晚餐很丰富,训练营的伙房很大,提供的伙食不仅花色多而且味道好。查韦斯除了拿一客军人常喝的咖啡外,每次总是拣水果装得最满的大碗拿,而且还要洒上厚厚的一层白糖。白糖可以使身体产生热量,咖啡中的咖啡因可以提神醒脑。他把装满葡萄柚丁、橘瓣和其他好吃的水果的大碗以及咖啡端到餐桌上。同桌用餐的人总是挑选油脂多的煎鸡蛋和咸肉片。然后他再去排队拿些粗黑面包过来,因为他听说碳水化合物也能增加热量。由于他已经基本适应了这里的高度,他也产生了早餐吃点油腻东西的想法。

  一切进展得都很顺利。这里的训练很艰苦,但却丝毫没有米老鼠故事中的那种荒唐事。这里的每个人都是有经验的老手,而且也是被当作老手看待的。没有把精力花在整理铺床上,士官们都知道该怎么做。如果有人的毯子没有折叠好,不用上司喊叫,同伴的压力就可以使之得以纠正。他们都是年轻人,知道如何认真对待,但又都觉得挺有意思,挺有冒险性。他们还不清楚训练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但私下里免不了会有各种猜测,连夜晚躺在床铺上也在轻声交谈,但这种胡乱的猜测不久就被此起彼伏的鼾声所代替。

  查韦斯虽然没上过多少学,可是人并不笨。他感到那些猜测都不大对。阿富汗的风波已经结束,他们不可能再去那里。再说,这里的每个人都能说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他一边嚼着猕猴桃——一个星期前他还不知道人间竟有这样的珍果呢,一边思索着。在这么高的山地进行训练,显然不是练着玩的。古巴和巴拿马可以排除。尼加拉瓜吗?有可能。那里的山有多高?不过,墨西哥和中美洲的其他国家也有高山。这里,每个人都是军士,都曾经当过班长,而且都受过一定程度的训练。这里,每个人又都是轻步兵,很可能会派他们去担任什么特种训练任务,说不定会去训练其他轻步兵。如果那样,就是去对付搞叛乱的游击队了。的确,格兰德河以南的各个国家都有这样那样的游击队问题。这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政府办事不公正,分配不合理。但在查韦斯看来,原因比较简单,而且是显而易见的——这些国家都他妈太糟糕!他曾经随所在的营去过洪都拉斯和巴拿马,一路上看得太多了。那里的城镇脏得很——相比起来,他家乡的那些西班牙语居民区可以称得上是人间天堂。那里的警察糟得很——倒不是说洛杉矶警察局有多好——但他最看不起的是当地的军队。实际上,那些军队与大街上的流氓几乎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配备了清一色的枪罢了(洛杉矶流氓团伙的枪往往各具特色)。使用武器的水准都差不多。士兵用枪托打人是无师自通的。那里的军官也很差劲,没有一个能与杰克逊相提并论。杰克逊少尉喜欢与部下一起跑步,浑身像士兵那样弄得脏兮兮的还散发着汗臭也不在乎。最使查韦斯瞧不起的是那里的士官。当初在韩国的时候,是那个爱尔兰人麦克迪维特中士使丁·查韦斯懂得了:技术加军人素质等于自豪。你只要认真地干,就能真正赢得男子汉的自豪感。为了这种自豪感,你就会继续拼搏。为了这种自豪感,你就不会在这该诅咒的爬山训练中掉队。为了这种自豪感,你就不会辜负朋友们,不会让他们说你是草包。他在军队里学到的东西,归结到一点,就是这个。而且,他知道这个房间里所有的人都是这样的。因此,他们现在进行的准备,就是为了将来把别人也训练成这样。如果是这样,那么他们的任务可能只是常规的军训。不管是什么原因,也许,是政治原因——查韦斯才不管什么政治不政治呢——他总觉得他们要执行的是一项秘密任务。查韦斯很聪明,他意识到这种秘而不宣的准备工作是为了执行中央情报局的某项任务。他判断得不错,只是具体任务猜得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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