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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书籍刊刻与古文运动_苏勇强【完结】(55)

  【注释】

  (1)[元]脱脱:《宋史》卷202《艺文志一》,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032页。

  (2)《新五代史·李怿传》(卷55)载:“时右散骑常侍张文宝知贡举,所放进士,中书有覆落者,乃请下学士院作诗赋为贡举格,学士窦梦征、张砺等所作不工,乃命怿为之,怿笑曰:‘年少举进士登科,盖偶然尔。后生可畏,来者未可量,假令予复就礼部试,未必不落第,安能与英俊为准格?’闻者多其知体。后迁刑部尚书分司洛阳,卒,年七十余。”

  (3)[清]潘永因《宋稗类抄》(卷5)记载,大中祥符中四川有两位考生到汴京参加科举考试。途中夜宿一庙,梦中有神人作赋,尽授二人。待御试出题果是此赋。惜二人皆忘,“懵然一字不能上口”。于是,当年状元为徐奭所得。二人既见(市井所出状元)印卖赋,“持比庙中所记,无一字异。二子叹息。始悟凡得失皆有假手者,遂罢笔入山,不复事进取云”。陶宗仪《说郛》(卷41下)、[宋]高文虎《蓼花洲闲录》亦载有此事。

  (4)[宋]薛居正:《旧五代史》卷127,中华书局2003年版。

  (5)按:文渊阁四库全书版《禅月集》有昙域《禅月集后序》。又见陆永峰:《禅月集校注》附有昙域《序》,巴蜀书社2006年版,第529页。

  (6)据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三编》影印宋袁州刻本。

  (7)[清]莫友芝言:“书籍刻板始于唐末,然皆传布古书,未有自刻专集,昙域后序作于王衍乾德五年(923),称检寻稿草及暗记忆者约一千首,雕刻成部,则自刻专集,殆自是集始,是也可资考证也。”详见《郘亭知见传本书目》卷12。

  (8)徐俊:《敦煌诗集残卷辑考·前言》,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0页。

  (9)[宋]孙光宪:《北梦琐言》,林艾园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版,第47页。

  (10)任中敏:《关于唐曲子问题商榷》,《文学遗产》1980年第2期。

  (11)[宋]沈括《梦溪笔谈》(卷16)载:“和鲁公凝有艳词一编,名《香奁集》。凝后贵,乃嫁其名为韩偓,今世传韩偓《香奁集》,乃凝所为也。凝生平著述,分为《演纶》、《游艺》、《孝悌》、《疑狱》、《香奁》、《籯金》六集。自为《游艺集》序云:‘予有《香奁》、《籯金》二集,不行于世。’凝在政府,讳其名,又欲后人知,故于《游艺集序》实之,此凝之意也。予在秀州,其曾孙和惇家藏诸书,皆鲁公旧物,末有印记甚完。”

  (12)[宋]沈揆《跋》云:“揆家有闽本,尝苦篇中字讹难读,顾无善本可雠。比去年春,来守天台郡,得故参知政事谢公家藏旧蜀本……惟谢氏所校颇精善,自题以五代宫傅和凝本参定,而侧注旁出,类非取一家书。……淳熙七年春二月,嘉兴沈揆题。”详见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增补本),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612页。按:沈揆并未明确“和凝本”即为刻本,然它既与蜀本、闽本对举,故学者多认为和凝本为刻本。存疑待考。又见[清]钱曾:《读书敏求记校证》卷3,管庭芬、章钰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10页。

  (13)按:这里所谓“惯性使用”,是指五代以前对于纸张印刷技艺的习惯性应用范围主要局限在历书、佛经等社会急需的版印,而没有将之更广泛地应用到其他种类书籍和文本的印刷方面。

  (14)孙光宪:《北梦琐言·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15)[宋]薛居正《旧五代史》(卷17)载:“初,匡凝好聚书。及败,杨师厚获数千卷于第,悉以来献。”

  (16)《旧五代史》(卷54)记载,后周著名藏书家王都,有藏书三万卷,然而在天成四年(929),“(王)都巷战而败,奔马归于府第,纵火焚之。府库妻孥,一夕俱烬”。此事亦载于《册府元龟》(卷194)。

  (17)傅璇琮:《中国藏书通史》,宁波出版社2001年版。

  (18)《爱日斋丛抄》(卷1)引之,作“毋昭裔”。按:误。非毋丘俭,乃毋昭裔也。考《资治通鉴》、《新旧五代史》等书,毋丘俭生活在魏晋时期。《资治通鉴》(卷83)载:“正始中,毋丘俭讨句骊。”此记载又见《资治通鉴》(卷75)载:“正始七年春二月。……幽州刺史毋丘俭以高句骊王位宫数为侵叛,督诸军讨之。位宫败走,俭遂屠丸都。”王国维有《魏毋丘俭丸都山纪功石刻跋》,收录在《观堂集林》(卷20)。又考,五代时期蜀国并无毋丘俭,后蜀宰相实为“毋昭裔”。毋昭裔于935年初仕于蜀国,944年擢升蜀相。《宋史》(卷441)载:“句中正字坦然。……孟昶时馆于其相毋昭裔之第。”又,《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载:“建隆二年五月,后蜀毋昭裔致仕。”

  (19)按:臧逢世乞求刘缓给他名刺、书札的边角纸。

  (20)佚名:《大唐传载》,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1)《新五代史》(卷56)载:“凝好饰车服,为文章以多为富,有集百余卷,尝自镂板以行于世,识者多非之。然性乐善,好称道后进之士。”

  (22)《唐六典》记载:“其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壸、修一案,号为束修之礼。每旬前一日,则试其所习业。”引自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下卷),东方出版中心1988年版,第446页。又,“光学钱”,《五代会要》作“充学钱”。赵翼《陔余丛考》卷4《束修二义》载曰:“‘束修’有二说,其以为十脡脯者,本邢昺疏,引《檀弓》……然《汉书》光武诏卓茂曰:前密令卓茂束身自修,执节诚固。……皆以整束修饬为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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