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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理志书研究_华林甫【完结】(66)

  彰化县和淡防厅也设有隘寮。乾隆二十五年,闽浙总督杨廷璋奏准在彰化县设立隘寮10处,派拨熟番217名;淡防厅18处,派拨熟番720名防守,并准各社开发未垦的“番旷埔”,作为隘丁口粮。注367这些隘寮原来应由熟番守隘,但如前所述,乾隆三十三年(1768),淡防厅同知却将黄泥塘和乌树林两隘改募乡勇守隘,“准其就近垦种,给予腰牌,搭寮驻守”注368。乾隆四十八年(1783),“林淡案”发生之后,黄泥塘隘因“距生番较远。现在民居稠密,足可防备,不必再设乡勇”,而遭裁撤注369;紫线图也仅剩旧隘17处。彰化县则由10隘增为11隘。图说中却仅提到北投社番把守的内木栅隘、柴仔坑社的眉目义隘、黄竹坑隘以及阿里史社的校栗林隘4隘。除了校栗林隘之外,社番均乘守隘之便开垦邻近土地,内木栅的北投社熟番即垦成田园多达400甲。注370

  另外,此际全台各厅县边区均有汉人和熟番同时越过番界大幅侵垦,甚至远及康熙六十一年(1722)已遭封山划界的枋寮以南地区。乾隆二十五年(1760)下苦溪南侧已经出现加洛堂庄(屏东县枋山乡加禄),乾隆四十九年该庄尚在,显然汉人仍偷越南部番界底线,持续向南进垦。注371从下苦溪、枋寮庄以北一直至台、凤交界的二层行溪(二仁溪)界外,大概今日屏东县枋寮乡到高雄市美浓区近山地区,也出现一些新地名注372,或已经形成聚落如新庄后庄和横山庄。汉、番均参与凤山县界外土地开垦,且相对于其他厅县,熟番显然在该县界外土地的拓垦扮演与汉人旗鼓相当的角色。注373至于凤山县内最大批的新垦地是沿旗山溪深入今日高雄市杉林区的月眉地域。注374这里汉人和熟番各自开垦,共垦成田308甲,其中汉人267甲,熟番41甲;汉人园74甲(表3)。亦即高雄市杉林区大概在乾隆中末叶进入积极拓垦时期,而且是汉、番共同开垦,汉人则居优势。

  在台湾县,汉人和熟番也同时开垦界外,大概垦成民耕田171甲,民耕园563甲,共734甲;番耕田30甲,园191甲,共220甲(表4)。由此可见,虽然汉番同时向边界进垦,汉人在台湾县边区仍取得绝对优势,垦成田园大约是熟番的3倍有余。台湾县的开垦已经全面进入沿山丘陵地带,大概是今日的高雄市旗山区、内门区以及台南市南化区。在边区开垦的熟番番社和社番则以大杰巅社和新港社两社为主,且集中于六张犁(高雄市旗山区)、头重埔、二重埔及三重埔(今高雄市内门区木栅)一带。

  从诸罗县到淡防厅由于有大量的界外已垦田园和荒埔被清廷禁垦注375,因此无法像台湾县一般,精算汉人和熟番在蓝线界外的开垦实绩。不过,由之后的准垦地域可以略窥一斑。诸罗县准垦的民耕田园共949.74038甲,番耕田园却仅72.4423甲(表5)。汉、番拓垦土地比例差距13倍,显现出诸罗县界外土地的拓垦由汉人主导。在沿边开垦的熟番社则是内优社和阿里山社。但是,阿里山社仅开垦园0.4896甲,该社可能不重视边区土地的拓垦。注376内优社则主要在今高雄市杉林区、甲仙区、台南市南化区、玉井区浅山丘陵地带开垦。注377过去研究一般认为在1760年代原来居于玉井、楠西、南化、大内及左镇的大武垅社群已进入高雄市甲仙、杉林等原来内优社归化生番的生活领域。注378然而,由紫线图说可见,直至1780年代,在楠梓仙溪(旗山溪)拓垦的主力番社似乎仍是内优社。

  彰化县和淡防厅界外土地拓垦的特色是,除了上述民、番同时进垦部分地区之外,有一些地方纯粹由熟番开垦,或是熟番为主力开垦者,其垦成田园比汉人还多。以彰化县而言,在清查的18段土地中,虎仔坑(南投县名间乡)专由南投社番垦成田园53甲,圳头坑则由北投社番垦成田27甲。内木栅和阿里史埔虽然各有汉人和熟番入垦,但是前者北投社借守隘之便,开垦田园400甲,汉人仅垦成53甲;后者由阿里史社社番垦成田园210甲,汉人198甲,略胜一筹(表6)。淡防厅则清查出52段界外土地,数量最多,表明其不仅是乾隆中末叶台湾界外拓垦的主力地区,而且纯番的拓垦地域也更多。例如,火焰山脚德化社番已垦成田园104甲;四张犁尾(台中后里区)亦由德化社垦成田园41甲;日北山脚由德化社垦成田64甲;三湖(苗栗西湖乡西湖)为后垅社自耕,垦成田园87甲;西潭由后垅社番垦成9甲;马陵埔由霄里社番垦成田园41甲;马陵埔尾也由霄里社番垦成21甲。狗辣林由民、番混耕该地,但是中港社番垦成田园28甲,稍高于汉人的17甲;员山仔由竹堑社番垦成田园67甲;犁头山嘴、枋寮由竹堑社番垦成83甲(表7)。注379由上可见,乾隆二十五年(1760)至四十九年(1784)之间,中北部部分番社已极力向界外拓垦土地,并在部分地域形成纯番或是以熟番为优势的拓殖空间。

  又由于紫线图是因淡防厅的“林淡案”而产生,因此该厅界外土地的调查和描述也最仔细,可以看到不少土地的垦拓过程。举例而言,三湖原来是由业户吴文龙向后垅社给垦,却因“生番戕杀拋荒,奉文划为界外”,乾隆四十九年时已是“民居稠密”,而且由后垅社自耕。尖山脚(桃园龟山乡)乃由萧大有向霄里、龟仑两社取得开垦权,并贴纳番租,后卖与董再兴。大安寮(新北市土城大安寮)连九芎林地区,早在乾隆二十五年以前台北盆地的大垦户林成祖已向摆接社买得此段番业注380;并鸠佃筑成大安陂,以“灌溉大安寮至港仔嘴庄等田一千余甲”注381。但是乾隆二十五年清厘边界时又被“画出界外禁垦,堆筑沟牛”,至乾隆四十九年已是“民居稠密”,民、番混耕此地,垦成田园88甲,荒埔14.3甲。注382汉人向番社取得开垦权再贴纳番租,也是淡水厅界外拓垦的重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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