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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新觉罗家族史_刘小萌【完结】(146)

  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海城县四方台等屯毓公府壮丁、佃户抗丈案。

  民国4年(1915)4月,王铁屯、四方台、双台子等处毓公府庄佃听说清丈局委员到县,鸣锣击鼓,聚集数千人,携带刀枪木棒,欲将委员等全部杀死。海城县廷知事反复劝诱,又调动武装威胁,聚集群众仍不为所动,“总以求缓丈为辞”。[28]这些庄佃抗丈,主要是因为“地价无款”。

  庄佃抗丈活动,只是暂时保留了部分庄地。到民国14年(1925)军阀政府又下达没收全部王庄的命令,“凡未经呈请丈放之各王公庄园,自应一并收为省有”。[29]余剩的庄地,也被强行夺取。

  与此同时,关内的官庄、王庄也大部分丈放收价,只有少数庄田仍归原佃承租。

  内务府官庄和王公庄田是清朝皇帝、宗室显贵保持经济特权的主要物质基础,这些地产的丈放,无疑加快了他们的没落。

  (二)王府的没落

  土地丈放后,王公贵族大多失去固定的经济来源,为了继续维持“阔富”的架子,只好拍卖房产、浮财,在银行存款吃利息。经济上入不敷出,年深日久,多数破落,以下是几个典型的例子:

  睿亲王府——清季睿亲王魁斌系多尔衮十一世孙,曾任宗人府右宗正。睿王府的主要收入是俸禄和地租。亲王每年俸银额定1万两,俸米2137石5斗(原额5000石)。咸丰以降,国库空虚,实领俸银5000两,米1496石2斗余。[30]魁斌任右宗正,每月津贴200两,一年1200两。[31]在东北及河北有土地3000多顷,每年地租2万元左右。城内王府有房500多间。

  辛亥革命后,收入逐年渐少,开支却大大增加了。这是因为:清朝有关宗室贵族的一系列严格限制均被废除后,王公子弟可以任意外出游荡挥霍。民国4年魁斌去世,其爵由长子中铨“承袭”,但仅是虚衔,已无俸银俸米可食。中铨与弟中铭时值20多岁,玩心正盛,挥霍无度,为了和富人比阔,在府内大修房舍、花园,每个房间安装一部电话,吃了中餐添西餐,服装专门到杭州定做,每式3套,样式翻新;家中汽车2辆、马车8辆,出门进门,成群仆役前呼后拥;凡是外国进口的珍奇物品无不享用。兄弟两人无聊之极,经常邀集一群豪门子弟在前门外吃喝嫖赌。民国8年(1919),两人卖掉西郊别墅(原燕京大学旧址),得银洋2万余元,携几十名妓女赴天津玩乐,两天时间,银洋挥霍一空。[32]

  庞大的开销,主要靠典卖祖业维持。民国10年(1921),府中珍贵物品所剩无几。于是将府中500多间房典出。复借债10万元(3分取息),用于挥霍。这年中铭亡故,中铨不知管家,奢靡如故。钱花光后,先卖王府附近家人所居小房20余处,既而变卖8处坟茔的树木、碑楼享殿砖石。内囊已经掏尽,外出依旧豪华排场。

  由奢而穷,越穷越奢,确应了盛昱关于满洲贵族“穷奢”的评语。民国13年(1924),王府实在无力偿付债利,债权人在京师审判厅状告王府。第二年,剩余100多间房以及所有动产均被查封。管事家人看到“冰山已倒”,纷纷辞职它走。中铨只好携家借住岳父家。临走时,因汽油债欠了很多,把汽车送给了司机;草料债积欠难偿,马车给了车夫。搬出的家产尚有六七十车。40多箱衣物因无处寄存,暂时寄存当铺,两年后因无人间津,全部变为“死当”。

  房子卖光后,中铨只好打祖坟的主意。先是将看坟人十几顷养身地按每亩8元的价格变卖。所得银洋随手花光。民国20年(1931),中铨在倾家荡产之余,决定变卖坟地,目的是在移灵时收敛祖先的殉葬珍品。因与县衙分赃不均,被定为“盗墓案”,轰动一时。[33]中铨被判刑7年,后改5年。民国28年(1939),末代睿亲王在贫困潦倒中病故于北京西城北河沿。

  中铨死后,留下侄子3人(中铭之子)。兄金寄水,以给图书馆抄写维生,后到报馆当编辑、记者,收入很少,主要靠妹妹做缝纫工贴补家用。若干年后,金寄水和两个弟弟已落到在街头摆小摊、做小贩的地步。[34]

  庆亲王府——庆亲王奕劻是晚清政坛中的显赫人物,前后从政60年之久,贪赃枉法,无所忌惮,积蓄家产在王公中是比较多的。地产约有1000顷之多,散在华北、东北、内蒙古、热河、察哈尔、绥远等处,每年有很大一笔地租收入。奕劻奉特旨“赏食双俸”,俸银、俸米是其他亲王的两倍。但更大的一笔收入还是来自官员的苞苴。故父子“起居、饮食、车马、衣服异常挥霍,尚能储蓄巨款”。[35]奕劻又利用贪污巨款,对庆王府大加修缮,华屋精榭,巧夺天工。入民国后,奕劻退出政坛,仍是首屈一指的富豪。所有家产现款,分别存入北京东交民巷内的各外国银行。所获利息,足敷家用。[36]

  清帝逊位后,奕劻携眷避居天津租界,过起豪华的“寓公”生活。民国6年(1917)正月,奕劻病故,时年80岁。溥仪认为他生前“贪赃误国,得罪列祖列宗”,“大清国二百余年之天下,一手坏之”,决定不予谥号。后在亲贵力争之下,赐谥曰“密”,是“追补前过”的意思。[37]

  图60 庆王园寝(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白羊城村)碑亭

  俗话说“盖棺论定”,意思是说,对重要历史人物的生平,只有等他生命终结时才可能给出一个比较客观的评价。事实上,“盖棺”是回事,“论定”则是另一回事。当一个历史人物故去,结论总是要有的,通常总是大加褒奖,极尽溢美之辞,像奕劻这样遭贬的却微乎其微。不过褒也罢,贬也罢,代表的只是统治者的看法,而历史定论则完全是另一回事。奕劻长期盘踞枢要,卖官鬻爵,贿赂公行,声名狼藉,恶评如潮,直至今日,对他的评价几乎都是负面的。其实,与同期满洲亲贵相比,他并非一无足取。首先,奕劻的种族思想和排汉强满意识远比其他满洲亲贵淡薄,对汉人也没有刻意防范。他收的干儿义女,都是汉人。他的儿子载抡娶的是山东巡抚孙宝琦的女儿。满、汉权贵俗不通婚。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廷宣布允许满汉通婚,但在满洲亲贵中,仅只奕劻一家。所以当时报纸说:“是为亲贵中满汉结婚之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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