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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新觉罗家族史_刘小萌【完结】(89)

  乾隆帝弘历17个皇子中,除追封者不计外,实封王公4人,即荣亲王永琪、仪郡王永璇(后晋仪亲王)、成亲王永瑆、贝勒永璘(后晋庆亲王)。永瑆分府时,给关内大粮庄12所,半分庄1所,瓜园果园各1所,菜园、银庄各2所;带地投充人、给官地投充人各60户;炭军、煤军、灰军各60名,打捕户20名;关外大粮庄3所,盛京大粮庄1所,乌拉牲丁20名,盛京三佐领下人30户。[116]此后,给亲王庄园人丁,均按乾隆年间成亲王分府之例。

  嘉庆帝颙琰5个皇子,第三子绵愷初封惇郡王(后晋惇亲王),四子绵忻封瑞亲王,五子绵愉封惠郡王(后晋惠亲王)。道光帝旻宁9子中,六子奕封恭亲王,七子奕初封醇郡王(后晋醇亲王),八子奕封锺郡王,九子奕封敬郡王。其中,恭亲王奕以“赞襄大政”,醇亲王奕以光绪帝生父,皆特恩世袭罔替。咸丰二年(1852),内务府奏准恭亲王分府,给山海关内大粮庄12所,半分庄1所,菜园2所,山海关外大粮庄3所,盛京大粮庄1所。[117]恭亲王在同治年间权势如日中天,但“平日有好货之名”。[118]据说,光绪末宣统初,恭王府占有的土地约有7000多顷,分布在直隶省百余州县内;在关外还有4个大庄,每庄不下1000顷土地,一共可能有近万顷土地。这些土地当然不是始封恭亲王时由皇帝一次赏赐的,而是逐年添置的。置地的事无需王爷亲自操心,自有管事的人时刻注意收买土地。管事人从这一买卖中有佣钱可图,且日后下去收租,又可“沾手三分肥”。土地来源多种多样:有京官告老还乡,如家在江南,便把地卖了,到家乡再买;有的急需用款,或为运动官职,或为弥缝处分等而卖地;再有的是某某官员死后,抛下寡母孤儿,所谓“人在势在人情在”,人既死了,尽管有土地而下去收租时得不到地方官的支持,很难顺利完成,土地反而成了累赘,也就不如卖了它在城里置些房产。由于其他缘故卖地的还有很多。就这样每年都添置不少地产,渐积至近万顷之多。每年收入的地租约有12万元现洋。本来地租按银两计算,使用银元后,便两种兼收,1元现洋按7钱2分银折合。[119]

  醇亲王奕,是道光帝第七子。道光三十年(1850)封醇郡王。同治十一年(1872)晋醇亲王。据醇王府《光绪三十年分(1904)各路庄园头等并散征数目清册》,有大粮庄头12名(其中头等庄头1名,四等庄头11名),半分庄头2名,钱粮庄头2名,菜园头、瓜园头、果园头各1名,灰军头目、炭军头目、炸军头目、牲丁头目各1名,关外庄头3名,盛京30户人。[120]以上庄园数与乾隆朝旧例吻合,只是多了关内半分庄1所,少了盛京大粮庄l所。又据该府关外三庄头地亩清册:四等庄头吴宝源承领庄地3900亩,分布在义县、广宁两县的7个村屯,共124段;三等庄头积拉堪承领庄地4500亩,坐落宁远县4处共40段;二等庄头高奎承领庄地2661日(垧)1亩,折合15967亩。坐落于广宁县10个村屯,共525段。[121]以上三庄头,承领庄地24360亩,分布于义县、广宁、宁远3县的20多个村落。醇王府在关内还分领12个大粮庄、2个钱粮庄,一个半分庄、3个园子,亩数应有数万之巨。

  然而,这并不是醇王府地产的全部。在直隶容城、满城、徐水、完县、唐县、易县、蠡县、房山、涿州、通州、于家围、沧州、南皮、昌平、任邱等地,均有地亩,因为没有设庄,所以被列入“散征”之列。

  清初宗室王公在京郊山区一地均分给山场,以为狩猎采伐之地;王公分府时恩赏炸军(煤军)也带有山场(又叫围地)。醇王府山场在西山门头沟一带,蕴藏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于是将部分山场租给开办煤窑的商人,即所谓“招商领作开采完租”。[122]醇王府光绪三十年(1904)清册,记有玉宝窑、四顺窑、龙泉窑,每窑应交租120两。而在宣统元年(1909)清册中,除四顺窑外,又有天宝、天兴、大顺、天顺、宝顺、恒胜6窑。每窑年租同前,合共840两。出租山场,为王府开辟了新的财源。

  光绪末年至宣统元年,醇王府每年实收正差银、杂差银、散征窑银、补收陈欠银等在8000余两至9000两之间。这一数额固然大大低于恭王府的收入,但在王公贵族中还是比较多的。

  宗室王公子弟长大成人,即分袭父亲遗产,不再从朝廷领取庄园壮丁。以庄亲王为例,从第一代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到清末光绪二十八年载功袭王爵,庄王府共计10代,传9次。10代庄王中,博果铎、永瑺二王无子,其他各王及其子累计共34人。就是说从始祖硕塞到末代庄王载功,分析8次家产,共有34人分领祖业。除去10个王爵,传到末代庄王载功,占有庄地55万亩以外,其他24人中,有13人封授了王公爵位,计郡王1人,镇国公、辅国公6人,镇国、辅国、奉国将军6人,余11人不详。这24个贵族,均在不同时期从庄王府产中分得大量田宅、人丁及其他财产。[123]如乾隆年间庄亲王永瑺,将滦平县苇子峪庄田1000亩、丰宁县庄田900亩、承德县庄田400亩分给兄弟。同治年间,庄亲王奕仁将肃宁、河间、沧县、新城、迁安、遵化6县的庄地拨出18.3万余亩分给儿子。[124]

  亲王地亩众多,分给儿子们的份额很大。雍正五年,郑亲王将盛京盖州一处庄地分给某子,就有120顷之多。第一代郑亲王济尔哈朗之孙简亲王雅布的一个分府,在盖州、沈阳、牛庄、广宁等处就有94顷土地。郑亲王神保住之兄敬顺,康熙四十五年封镇国公,第二年因过降为一等镇国将军,子孙降袭奉恩将军。这样一个趋于没落的贵族之家,在清末还保留住从郑王府分得的“随爵授地”2247垧,折合134顷余庄地,分布在辽阳、沈阳、海城、盖平、岫岩等县。[125]据历史档案记载:清末仅沈阳市一带,就有郑亲王八支分府的地产:文楹府,3354亩;瑞熏府,24416亩;玉构府,2165亩;重援府,8548亩;荣泰府,10415亩;照熙府,16102亩;吴氏府,7952亩;文关氏府,489亩。[126]共计73441亩。这八家分府的地产,只是郑亲王府历代子孙分析家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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