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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改制与最后的进士_韩策【完结】(35)

  [15] 礼部:《续增科场条例》(光绪十一年至二十八年)第11册,第21页。

  [16] 王振声:《心清室日记》,李德龙、俞冰主编《历代日记丛钞》第152册,学苑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第23~25、95~99页。

  [17] 关晓红既据“十二条新章”,称会试首场论题五道仍请钦命题目,此处又据王振声日记,说三场均由正考官孙家鼐亲自出题,显然有些自相矛盾。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第63、69页。

  [18] 《与陆伯奎学使》(辛丑九月十七日),徐寿凯、施培毅校点《吴汝纶尺牍》,黄山书社,1990,第255页。

  [19] 《科举宜变通章程议》,《苏报》十一月十八日,载《时事采新汇选》辛丑腊月初六日刊,第4~5页。

  [20] 慈禧太后曾称南书房行走张百熙为“里边人”。徐一士:《一士谭荟》,中华书局,2007,第130、131页。

  [21] 《陆宝忠致张百熙》(辛丑九月廿二日),《同光年间名人书札》第2、9册(一信分装两册,“去取”二字以下在第2册),近代史所档案馆藏,乙C19。

  [22] 《政务处、礼部会奏变通科举事宜折》,《万国公报》第156卷,辛丑腊月,第18~20页。

  [23] 《政务处、礼部会奏变通科举事宜折》,《浙江五日报》第1期,光绪二十八年正月中旬,第5~6页。

  [24] 甘韩辑、杨凤藻校正《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壬寅夏五日),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781),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第353~356页。按,王德昭(《清代科举制度研究》,第240页)即引此书。

  [25] 《谕儿书》(壬寅二月五日),施培毅、徐寿凯校点《吴汝纶全集》第3册,黄山书社,2002,第599页。

  [26] 杜春和、耿来金整理《吉同钧东行日记》,《近代史资料》总第87号,1996年5月,第83~84页。

  [27] 参见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第64页;刘龙心《从科举到学堂:策论与晚清的知识转型(1901~1905)》,《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58期,2007年12月,第106页。

  [28] 关于《三折》的详尽研究,参见李细珠《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第80~110页。

  [29] 《致江宁刘制台》(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未刻发),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586~8587页。

  [30] 参见李细珠《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第54~56页;茅海建《戊戌变法的另面:“张之洞档案”阅读笔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第360、364页。

  [31] 《妥议科举新章折》(戊戌五月十六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304~1310页。

  [32] 《答傅润沅》(戊戌六月廿八日),徐寿凯、施培毅校点《吴汝纶尺牍》,第138~139页。

  [33] 参见《劝学篇》,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9749~9754页。

  [34] 参见李细珠《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第130~131页;茅海建《戊戌变法的另面:“张之洞档案”阅读笔记》,第354~356页。

  [35] 许珏:《贡举私议》,《复庵遗集》第2册,《清末民初史料丛书》第49种,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第523~528页。

  [36] 《答傅润沅》(戊戌六月廿八日),徐寿凯、施培毅校点《吴汝纶尺牍》,第139、140页。此外,候补内阁中书龙学泰、贵州巡抚王毓藻亦均上折反对分场去取之法。参见安东强《晚清科举的场次和选才》,《中山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第83~84页。

  [37] 礼部:《科举章程》,光绪二十四年刻本,第4~7页,北京大学图书馆古籍部藏。

  [38] 《德宗实录》(6),戊戌七月壬戌,《清实录》第57册,第553页。

  [39] 清廷何以未采分场去取的建议,关晓红说“目前未见相关说明”。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第72页。安东强亦未有进一步的解释。安东强:《晚清科举的场次和选才》,《中山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第84页。

  [40] 《致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六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2217页。

  [41] 《致西安梁星翁转鹿尚书》(辛丑八月十七日),《张之洞档》第35册,第401页。按,学堂毕业给予举人、进士出身,后来获准。

  [42] 以上三段见《致郑州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九月三十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2227~2228页。

  [43] 《致开封鹿尚书》(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初六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651页。

  [44] 礼部:《续增科场条例》(光绪十一年至二十八年)第11册,第7页。

  [4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7册,第213页。

  [46] 《礼部、政务处会奏变通科举章程》,光绪二十八年刻本,第5页。

  [47] 安东强说:场次调整后,“四书文、五经文在表面上降为第三场文体,实际上反而成为最终取中与否的关键,其固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丝毫没有降低”。时人反对张之洞将四书五经的内容置于三场,建议仍置于首场,而将政治史论、时务策分别置于二、三场。安东强说:“这显然并未读懂张之洞所谓分场去取的深意。”安东强:《晚清科举的场次和选才》,《中山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第82~83页。均可再商。张之洞“着重尤在末场”更多是托词而已,似不可太过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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