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事件,史称“壬申之乱”,次年元月,大海人在飞鸟净御原宫即位,称天武天皇。
【养老律令和大宝军防令】
天武天皇即位以后,虽然进行了一系列革新措施,但并未制定新的完整的法律法规,据专家考证,政治措施基本沿用大化改新时颁布的诏令,法律方面则施行《唐律》。
直到约三十年后的文武天皇大宝年间,才终于有总结天武天皇执政措施的《大宝律令》出台。再过十七年的养老二年,藤原不比等奉元正天皇之命,修改《大宝律令》,完成对以后的日本史影响深远的《养老律令》。《养老律令》要更在三十九年以后,即757年,才正式实施。
土地制度方面,养老令完善了班田收授法,并规定官员、贵族虽由国家供给“位田”(位相当于中国的品)、“职田”,但不可以世袭,有大功于朝廷者授予“功田”,可有条件地世袭。这样,一方面确定了土地国有,另一方面也提供了贵族庄园和地方割据的可乘之机。
中央集权的官制方面,中央设二官八省一台五卫府,地方设置畿内和七道,基本行政单位为国(或称为州)。官员品级模仿中国,设一到九位(其下大初位和小初位),每位分正从,三位以下还分上下(中国的九品制,是五品以下分上下)。四位以上(含)可以参加朝议,称殿上人,四位以下称殿下人。
身份制度方面,国民被划分为“良民”和“贱民”,良民即自由民,践民指改新后仍然没有被解放的奴隶。良民和贱民不得通婚,如果非法婚配产下的子女,一律划归贱民行列。
司法制度方面和中国一样,行政机构和官员兼管司法,法规仍旧基本依照《唐律》,但规定了“六议”(天皇近亲为议亲、天皇老友为议故、有大德行者为议贤、有大才艺者为议能、有大功勋者为议功、三位以上为议贵)犯法可以减刑。
军事制度方面,依据的是《大宝军防令》,模仿唐朝府兵,设定了义务兵制度。在中央设五位府,每国设数个军团,由国司(一国的最高行政长官)指挥。另外,九州设大宰府(后称太宰府)辖下的防人司,防备外国入侵;陆奥设镇守府,防备虾夷(居住在北海道的土著民族)。
大海人在战胜大友以后,锐意加强军备,675年,下诏准许诸王以下、初位以上,都可以拥有私兵。这一措施在当时有增强国本的作用,但当中央义务兵制逐渐废驰以后,也因此开启了地方割据和内乱之门。
●不惜血本大甩卖·日本古代的官制
中央主要职官表
太政官 中务省 其它省 弹正台 近卫府 卫门府 卫门府 位阶
关白 正一位
太政大臣 从一位
左右大臣 正二位
内大臣 从二位
大纳言 正三位
中纳言 尹 大将 从三位
卿 正四位上
卿 正四位下
大弼 中将 督 督 从四位下
大辅 正五位上
大辅 少弼 少将 正五位下
少纳言 少辅 佐 佐 从五位上
少辅 从五位下
大丞 大忠 监 正六位上
大丞 少忠 正六位下
少丞 少丞 从六位上
大尉 从六位下
少尉 正七位上
大尉 正七位下
少尉 从七位上
地方主要职官表
大宰府 大国 上国 中国 下国
帅 从三位
大贰 从四位下
少贰 正五位上
守 从五位上
守 从五位下
介 守 正六位下
介 从六位上
守 从六位下
● 三章、从奈良到平安
元明天皇时代(707年~715年在位),在大和北部的奈良地方,仿照唐都长安,营造了平城京。和铜三年(710年),从藤原京迁都到此,从此日本进入了奈良时代。
这是一个基本和平的、唐味十足的时代(包括当时的服饰打扮,不事先告诉你,你绝对猜不到那是日本人)。游戏和漫画都很少用和平的时代来做背景,所以在下简直没有什么可写的。少女漫画例外啦,不过我想读这篇系列文章的,很少Miss吧。哈哈,其实因为我也基本不看少女漫画——问问驰骋吧:“老弟你对少女漫画熟不熟?”
“你在问我吗?”扔过来一张臭脸。算啦,看你也不象用少女漫画骗小姑娘的成功人士——喂,把丑脸转过去,专心写你的《镰仓幕府》吧。只会把无聊的章节推给我,这人渣!
【白凤和天平】
咱们还是从战争开始写吧。呦喝,这可是我的强项。平安朝积极开拓边境。在东北,向虾夷发动了大规模进攻,708年新设出羽郡,712年改为出羽国,同时强迫东海、东山、北陆三道的大量农民移居东北边境,开发该地区。在西南,镇压九州南部土著民族隼人的反抗,设置大隅国,并将势力延伸到种子、德之、屋久、久米等西南诸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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