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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风云_鹿鼎公子【全八册完结】(125)

  “莲”与“怜”同音,“梨”与“离”同音,行将就戮的金圣叹仍然才华横溢,如此淡定,这样的境界确实让人佩服,让人想起了阿基米德。

  至于酷吏朱国治,下场更惨。奏销案和哭庙案之后,朱国治自知做得太过分,老百姓对自己恨之入骨。后来,他家中有丧事,按理要回家守丧。朱国治很担心失去权力后会遭到报复,在新任巡抚还没有到来之前,他就提前离开。结果这事被言官参了一本,说他擅离职守,朝廷将他革职。几年后,朱国治才复出,到云南做官,刚巧碰上吴三桂反清,朱国治牵连其中,因克扣军饷被将士们烹杀,尸骨无存。

  庄氏史狱

  明末清初,很流行民间修史。当时,明帝国已亡,政局不稳,本来应由官方史书承载的任务落到了民间史学家的头上。庄廷鑨的《明史辑略》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炉的。

  其实,《明史辑略》的原作者并不是庄廷鑨,虽然这本书确实是由庄廷鑨出钱出力编纂的,但最早的作者是前明大学士朱国桢。

  朱国桢,浙江人,万历年间进士。天启年,朱国桢当上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级别已经相当于宰相。所谓树大招风,高位没待多久,奸党就弹劾他。于是朱国桢决定告老还乡,不理朝中纷争。

  回家之后没事干,朱国桢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模仿司马迁的《史记》写一部明史。在这部史书里,朱国桢记录了大量的历史事实,并以朱史氏为名发表了大量的评论。遗憾的是,这本书还没有完全竣工,朱国桢就逝世了。朱国桢做官比较清廉,随着他的逝世,朱家的家境渐渐衰落。迫于生计,朱国桢的后人将这部《明书》以一千两的白银卖给了同乡庄允城。

  庄允城真是花钱买罪受。庄允城是一个富商,商人怎么会买罪受呢?原因是不懂政治。

  庄允城也是望子成龙心切,他的儿子庄廷鑨从小就很有才华,可惜眼睛瞎了。庄允城想起《史记》中的“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经常以此勉励儿子。他所以花重金买下这本《明史》,也是希望儿子能够流芳百世。

  庄廷鑨以朱国桢的《明书》为蓝本,再参考其他一些资料,招揽宾客,共同编纂明朝史书,后取名为《明史辑略》,共一百多卷。

  庄廷鑨确实希望通过这本书名垂后世,他投入了极大的心血。书成之后,他邀请了本地的知名学者、崇祯年间的进士李令皙为这本书作序。为了进一步扩大书的影响力,他还邀请当时的一些名人参与修订此书,并将他们的名字写在书的前面,庄廷鑨是一番好意,万万没想到害死了这些人。

  顺治十七年,这本书终于正式刊印出版了,没过多久,庄廷鑨就去世了。商人庄允城非常悲痛,为了纪念儿子,他大量刊印此书。当时,庄允城出版这书丝毫没打算赚钱,他花费重金推广这书,一方面是为了纪念儿子,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庄允城万万没有想到,死神正等着他。这便是清初最大的文字狱——庄氏史狱。庄氏史狱给几十人带来了杀身之祸,甚至连几岁的小孩都不能幸免,可以想象这个案子有多么严酷。但是,离奇的是,有三家同样受到牵连却得以幸免,不但幸免,还分到了庄家的一些财产。这又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三个逢凶化吉的人分别是查伊璜、范骧和陆圻。查伊璜就是金庸的祖先,浙江海宁人,崇祯时候中举,参加过南明鲁王政权的反清活动,失败后在家当老师。查伊璜、范骧和陆圻都是当时江南的名士,和庄廷鑨是同乡。庄廷鑨把他们的名字也放在书的前面,本来他们也没在意。

  顺治十八年,一次聚餐中,三位文人雅士谈到了此事,范骧取来一本《明史辑略》给查、陆二人看。查、陆二人啧啧满意,说:“我们参阅,上面有名。”说明,最开始这三人对此还是满意的。

  但是没过多久,这三人忽然将庄廷鑨告到官府,说庄廷鑨没有经过他们同意擅自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封面上。这三位名士的态度怎么转变得这么快呢?其中必有隐情。

  隐情并不复杂。范骧有一个朋友,叫周亮工,这个人在清朝当过布政司,还做过户部侍郎,后来得罪了领导被解职。当看到范骧的名字位列在《明史辑略》的参订人里,以他对清廷的了解,他觉得很不妥。他说虽然书中记载的是事实,但是很多地方用词大不敬,所以他建议范骧向官府检举。

  这三位名士便向官府检举,官府人员却说:“文章之事,不便备案。”显然,已经被庄允城买通。康熙元年,严州司理认为这事关系重大,便拿着稿子去问学道胡尚衡的意见。胡尚衡根本不当一回事,严州司理便让湖州府调查此事。

  湖州府学教授赵君宋听到这事,邀功心切,花了六两银子买了一本《明史辑略》,让自己的两个学生认真查看,想浑水摸鱼,自己都不肯动手,这样的教授也够懒的。这两个学生从中挑出了几十处“大逆不道”的文字,赵君宋将这些文字记录下来,准备上报邀功。没想到,庄允城得到这个消息,早已到官府打点完毕。

  庄允城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以为不会有什么问题。

  没想到,灾难只是还没有露面而已。李廷枢是顺治年间的进士,在浙江粮道工作时,因为贪污受贿分赃不均与归安县县令吴之荣相互揭发,最后两个人都判了绞刑。在监狱里待了六年,相当于死缓性质。恰逢顺治十六年,朝廷下来了一个大赦的诏书,两人才出狱。六年的监狱生活,让两人化敌为友,而且还互相联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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