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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宋美龄在台湾的日子_何虎生【完结】(224)

  "国大",选举第二届"总统"。

  但是,蒋家小朝廷政令不出台、澎、金、马,又怎么召开代表全国的第二届

  "国民大会"?又怎能代表整个"中华民国"?不能召开"国大",他就不能当上

  口口声声代表全中国的"中华民国""总统"。对此,蒋介石早有考虑,法是人定

  的,不能让人来适应法,要让法来适应人。他想起了"动员戡乱时期条款",其中

  条款第一条规定:"总统在动员戡乱时期,为避免国家或人民遭遇紧急危难,或应

  付财政经济上重大变故,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议,为紧急处分,不受宪法第29条或

  第47条所规定程序之限制。"

  由此,蒋介石于1953年9月27日批准,第一届"国大代表"、"立法委员"、

  "监察委员"继续行使职权至次届"国民大会"依"法"召开之日。可既然蒋介石

  "反攻大陆"无望,第二届"国民大会"何日召开也就成了未知数。如此一来,随

  蒋到台的"国大代表"、"立法委员"也就一届推一届,无限期延长下来,而他们

  的任期也就从6年或3年一任延至终身制。台湾人讽刺这些代表为"万年国代"。直

  到90年代,在台湾民主政治浪潮的冲击下,这些代表才陆续退出台湾政治舞台。

  然而麻烦又来了,"国民代表"的任期资格经如上规定虽解决了,但代表又不

  足法定人数,原3064名"国大代表"只剩下1643名,还有不少分布在美国、香港及

  其他国家和地区。无奈之下,蒋介石让"国民大会组织法"修改规定由"开议人数

  须半数"改为"三分之一"。这样,就保证了蒋介石连任万无一失。

  在经过一番巧妙的准备以后,"国民大会"于1954年2月19日在台北举行,选

  举"正、副总统"。对于"正、副总统",蒋介石早已内定,"总统"当然非他自

  己莫属,而"副总统"则由既没野心又深孚众望的陈诚担任。另据传闻,在大会召

  开之前,跑到美国的孔祥照也有意回台角逐"副总统",他特派原台湾拾主席"魏

  道明回台打探,蒋经国获知此消息后,开动报纸等新闻机器大骂了这个"姨夫"一

  顿,孔祥熙只好就此打祝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蒋介石、陈诚顺利当眩5月20日,

  "正、副总统"宣誓就职。蒋介石身着蓝袍黑马褂大礼服,佩带大红授带,胸缀青

  天白日勋章,在"司法院长"王宠惠的监誓下,面对孙中山遗像和"国旗",高举

  右手宣誓:余谨以至诚,向全国人民宣誓,余必遵守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

  利,保卫国家,无负国民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谨誓宣誓人蒋中

  正中华民国四十三年五月二十日接着,蒋介石发表就职宣言,称:中正本子毕生革

  命的志节,把个人的生命和自由,早已献给于国家,今后更当根据宪法所给予我的

  职责,来勉任吊民代罪,救国复国的公仆,竭其忠贞,前驱效命!

  至此,蒋介石的"法统"地位不仅得以维持,并且为其当"终身总统"打下了

  坚实的根基。

  到了1960年,每6年一次的"总统"选举季风又吹临台岛,"总统"任期已到,

  蒋介石面临是进、还是退的选择,他的政治生涯再度走到了十字路口。

  而按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一总统"任期为6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即

  "总统"最多任期只能12年。蒋介石有心要当"终身总统",可又有冒"违宪"之

  风险,怎么办?很明显,摆在蒋介石面前的有两个难题:一是如何修改有关法律,

  使其违法行为变为合法;二是"国民大会"代表的总额计算方法问题。

  这时,有人提出修改"宪法",蒋介石对此坚决反对,他说:"我们光复大陆

  的武器,亦莫过于尊重宪法。而此时言修宪,立意因极高远,然而大敌当前,见仁

  见智,徒起纷议,分心分力,转增时艰。"他可真有点"既要作婊子,又要立牌坊"

  的味道。这可难住了他的智囊团,后来,不知哪位叔孙通想出了一记高招,提议修

  订"勘乱时期临时条款",条款新增:"动员敬乱时期总统副总统得连选连任,不

  受宪法第47条连任一次之限制。"蒋介石连任的法律问题豁然解决。

  而对于"国大代表"人数问题,随着岁月的流逝,并死、流亡海外的代表日渐

  增多,而在台的"国大代表"总数尚不及法定总额的一半,根据原"宪法",代表

  总数尚不足一半,更不用要求"总统"的得票率为总数的一半,即使代表们100%

  投蒋介石的票,他也当不成。鉴于吸取上次"总统选举"的教训,蒋介石的幕僚们

  再出一计,函请"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新的解释:"宪法所称国民代表大会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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