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解散"台湾自由独立党"投蒋;1972年,"台湾青年会"的赞助人辜宽敏、廖春
荣宣布放弃台独,回到台湾;同年4月,原"台湾再解放联盟"秘书长、曾担任多
种台独组织顾问的邱永汉电宣布"反正回台。"
廖文毅和蒋介石化干戈为玉帛,"共同反共",被称为台湾当局"最近十年来
在政治上成功的一件大事。"蒋介石更是喜不自胜,在廖返台的当天他就表示:
"对廖文毅的幡然悔悟,参加反共大业,予以慰勉。"随之,当局宣布,"对廖文
毅的通缉予以撤销"。蒋依"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赦免廖文毅的"叛乱罪",
并发还所没收的廖家财产,廖的大嫂、侄儿也获赦出狱。廖文毅对蒋介石的"宽宏
大量"感动万分。台湾"中央社"在播发这条消息时特说:"今后凡迷途知返,愿
为国效力者,据悉均将获得自新之路。"
廖文毅刚刚返台,蒋介石就想见见这个"台独英雄",后来意识到这样急不可
耐地与一个昨日政敌见面,有失尊严,遂延宕了一些时日。7日,蒋召见廖文毅,
询问他返台后的生活情形和家人的近况,并自豪地告诉廖,他已把台湾建成了"三
民主义的模范省","这也就是我们今后反攻大陆,复国建国的准据。"
是年年底,廖文毅被任命为"曾文水库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文水库是
台湾当时最大的水利工程,预算投资台币60亿元,主任委员为台湾省主席黄杰,所
以,廖文毅的这个职位也没多少实权。
3.对"台独"势力毫不手软
廖文毅的招降,使海外的台独势力元气大伤。60年代末,日本的台独组织已江
河日下,台独大本营的地位已发生动摇,台独运动的中心渐渐转移到岛内和美国。
对于岛内的台独活动,蒋介石历来毫不手软,他决不会让眼皮底下翻船。对于
岛内大大小小的台独小喽罗,一经查知便一网打尽。因此,岛内、岛外的台独案件
接连不断,被捕判刑的台独分子数以千计。其中较著名的有:
"台湾共和党案":1959年底,台湾当局侦知高雄人黄阳辉接受廖文毅等的指
令,秘密在台湾南部组织"台湾共和党",并计划准备短期内在台湾各地发动小规
模骚乱,激发台湾青年"民族意识"。同时,准备以10年为期,在军队中串连台籍
士兵发动政变,夺取政权。事情败露后,黄阳辉等涉嫌人员30多人被捕,叶呈祥、
叶江水、孙荣灿、俞姬填等被判重刑。
"廖启川事件":1960年上半年,台北市商人廖启川联络孙秋源、蔡国铿等,
准备"以暴力推翻国民党统治",以达到"台湾独立"的目的。他们举行秘密集会,
筹募经费,组织敢死队,积极准备在台北、桃园、基隆等地举事。1961年9月,事
机泄露,廖启川、孙秋源被捕。第二年,廖启川、孙秋源各判12年徒刑,蔡金铿被
判8年,其余涉嫌人员判2-5年有期徒刑。
"苏启东叛乱案":此案与廖启川案有一定牵连。1960年底,云林县议员苏启
东伙同嘉义县张茂钟、詹盖仁及部分驻防士兵,密谋成立"武装别动队",并提出
"政变须以军队为主,而军队又以装甲部队为中心,所以特别要注重争取装甲部队"
的方针,计划3月9日晚起义,袭击军营。但当十几人按计划到达聚集点之时,又临
阵退缩,害怕寡不敌众而停止行动。此后他们秘密与台北方面的廖启川取得联系,
积蓄力量,同时行动。1961年9月,台湾警方在全岛范围内突然出动,逮捕苏启东
等嫌疑犯300多人。1963年作出判决:苏启东、张茂钟、詹益仁等被判无期徒刑,
其他涉嫌人员被判2-15年不等徒刑。此案受刑人数达50人。
"高雄军校学生台独运动案":1962年,高雄炮兵学校候补军官第十三期学生
施明德、陈三兴等,串联陆军军官学生蔡财源、吴炳坤和台湾大学法律系学生黄自
得等,秘密组织"台湾独立联盟",以"推翻国民党,建立台湾民主共和国"为宗
旨,并分别在台中、高雄等地区发展力量,联络人员达200多人。1962年7月,台湾
"警备司令总部"以"叛乱罪"逮捕施明德等骨干成员30余人。施明德、陈三兴被
判无期徒刑,蔡财源等各被判半年至12年有期徒刑。
"同心社事件":侨居印尼经商的台湾屏东人陈志雄在日本加入廖文毅领导的
"台湾民主独立党"后,被任命为该组织驻东南亚巡回特使。1962年6月,陈涉嫌
台独活动被捕,不久因证据不足而释放回屏东。在屏东,陈与戴村德、萧坤旺等密
谋成立台独组织。1962年底,陈志雄写给戴村德等人的信件被国民党特务截获。信
中透露,美国将更换驻台"大使",台独有望,并要组织"同心社",为"推翻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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