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犹水之澜,欲犹水之波浪。”(《知言》卷3)这就是说,性的本体地位譬如水,
性与心、情等的关系则是水与流的关系。如果说水是性,那么,心、情、欲等意志
活动就像水之向下,水之有澜、有波一样,都是由水这一本体决定的。由此可见,
在性与心的关系上,胡宏主张性体心用,即主张以性为本体,把心看做是本体的属
性和作用。不过,胡宏还说:“心也者,知天地,宰万物以成其性者也。”这似乎
是以心为本体的说法,但仔细看来,这句话是紧接于“天命之谓性,性,天下之大
本也”之后,而后面又说:“六君子尽心者也,故能立天下之大本。”(《宋元学
案》卷44,《五峰学案》)不难看出,这是用孟子“尽心”——“知性”——“知
天”的认识程序来说明性的本体性和本原性。其意思非常明显,心之所以能知天地,
宰万物,是因为能尽心,即可知性知天,这并不是说“心”是天地万物之本体。在
“天”与“性”的关系上,则可从“天命之谓性,性,天下之大本”这一断语中得
到解释。这就是说,认为性就是天命,他把天命和性看做是同一意义的范畴。
在性与理的关系上,胡宏基本上沿袭了二程的说法,程颐说:“理,性也,命
也,三者未尝有异,穷理则尽住,尽性则知天命矣。”(《遗书》卷21下)胡宏也
说:“性,天命也”;“夫理,天命也”(《知言》卷4)。其不同于二程的是,胡
宏不以理为本体,而以性为本体。在他看来,“理”主要指“物之理”(即事物的
规律性),如他说:“物之生死,理也;理者,万物之贞也刀(《知言》卷1),静
观万物之理,得吾心之恍也”(同上),又说:“物不同理,生死不同状,必穷理
然后能一贯也。知生然后能知死也。”(同上卷4)其次是指义理之理,他说:“为
天下者,必本于义理。理也者,天下之大本也;义也者,天下之大用也。理不可以
不明,义不可以不精,理明然后纲纪可正,义精然后权衡可平。纲纪正,权衡平,
则万事治,百姓眼,四海同”(同上)。又说:“以理服天下易,以威力服天下难。
理义本诸身,威力假诸人。”(同上卷3)这里所说的“天下之大本”是指治理天下
的“大本”,而不是作为本体的大本。在胡宏那里,作为本体的大本是性,而不是
“理”。
在“性”与“物”的关系上,胡宏认为性是本体和本原,物是由性派生的。他
说:“性也者,天地所以立也,……鬼神之奥也”,这就肯定了“性”为天地万物
之所以存在和变化的根据。他还用“形上”“形下”的说法来说明性与物之关系,
胡宏说:“形而在上者谓之性,形而在下者谓之物。”(《五峰集》卷5)这样,他
就颠倒了“性”与“物”的关系,不但把形而上的性从事物中分离出来,并且认为
“性”是“物”的本原和主宰者,“物”是性派生的被主宰者。因此,他断言:
“非性无物,非气无形,性其气之本”,“气之流行,性为之主”(《知言》卷3,
《事物》)。虽然承认了非气无形,但仍以“性为气之本”,“气之流行,性为之
主”(同上)。这就是说,不仅物是性所派生,就连作为构成万物的质料——气,
也是性的派生物。以上这些说法虽然吸取了张载气本体论中的一些思想,但又把气
降低到被派生的地位,使之变为第二性的东西。由此可见,胡宏既不同意张载的气
本体论,也不赞成二程的理本体论,而是独树一帜,提出了他的性本体论。
在一些地方,胡宏和二程一样,也讲到了“道”和“太极”的范畴,如他说:
“道者,体用之总名,仁其体,义其用,合体与用,斯为道矣。”又说:“中者道
之体,和者道之用,中和变化,万物各正性命。”(同上卷2,《往来》)这样看来,
又似乎是以道为本体的本体论。然而,这里的“道”,明显是指人道而言,如“仁
义”这个范畴在儒家学说中是一个广泛的道德范畴,“中和”也是一个伦理范畴。
儒家把“仁义中正”看做是修身处事的最高准则,他们认为,人的修养如能达到
“中正仁义”的境界,就可使“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胡宏也说了“中和变化,
各正性命”的话。因此,胡宏在此处所讲的“道”就是圣人之道,即伦理道德之道,
是修身处世的最高准则。不过他又说:“天者,道之总名也”(《知言》卷5,《汉
文》),在这里,“天”比“道”的层次更高,因为天是“道之总名”,这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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