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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大儒_舒大刚+杨世文【完结】(91)

  死而知不慧”,“火灭光消而烛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谓人死有知,是谓火灭复光

  也。”岂不是十分荒诞的么?可见,“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

  (同前)“人死无知,其精不能为鬼”(《祭意》),那么,世间的鬼神现象又是

  怎么回事呢?他用生理常识解释说:“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思念

  存想之所致也。”人们见鬼不过是精神专注的一种幻觉。致于重病垂危之人见鬼,

  则是“畏惧存想”的“目之虚见”(《订鬼》),根本不是实有其鬼。

  基于对人死无知和死不为鬼的认识,王充对当世的厚葬、淫祀之风也作了抨击。

  首先,王充主张薄葬。认为“竭财以事神,空家以送葬”,“破家尽业,以充死棺;

  杀人殉葬,以快生意”(《薄葬》)的行为,完全是荒唐的!那么,孔子面对鬼神

  问题为何避而不谈,对丧祭之事不加制止呢?王充认为,此乃“圣人惧开不孝之源,

  故不明人死无知之实”(同前)。对于祭祀,王充亦明确指出:“百把无鬼,死人

  无知”,“祭之无福,不祀无祸。”(《讥日》)那么何以要祭祀呢?王充揭露说:

  帝王祭天祀地,是因为王者父天母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

  (《祭意》)。致于天地以下的祭把,则多出于报功和报恩的考虑,并不是实有其

  福,真有其祸(《祀义》)。

  推而广之,诸如卜筮禁忌,也不过是从中表达某种命意而已。譬如占卜,“从

  之未必有福,违之未必有祸”,但是“《书》列七卜,《易》载八卦”,其原因乃

  “圣人举事,先定于义。义已定立,决以卜筮,示不专己,明与鬼神同意共指,欲

  令众下信用不疑。”(《卜筮》)这与孔子“不占”之义,《易传》“神道设教”

  之理,上下吻合,不爽毫厘。世间无超人之神,死后无独存之鬼,一切迷信活动都

  于事无补,人之福祸,系于人身。他总结说:“夫论解除(消灾),解除无益;论

  祭祀,祭祀无补;论巫祝,巫视无力。意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

  《解除》)

  此外,王充还继承和发展了先秦儒家的天命说和人性说。孔子认为在人事之外,

  还有一种起最后决定作用的力量,即“天命”。公伯寮诬孔子,孔子曰:“道之将

  行,命也;道之将废,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宪问》)冉伯牛染疾,孔子

  曰:“亡之,命矣乎。斯人也而有斯疾也!”(《雍也》)子夏进而精辟地概括为: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孟子也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万章上》)亦认为在人力之外还有一种非人的自然力量。王充也继承了孔孟的

  天命说,对子夏的概括十分倾心,在《论衡》书中再三致意,反复论证。其开篇自

  《逢遇》以下及于《初禀》十有二篇都是讨论命运问题。王充说:“凡人遇偶及累

  害,皆由命也。有生死夭寿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自王公逮庶人,圣贤及下愚,

  凡有首目之类,莫不有命。”(《命相》)人的进退出处,遭遇幸偶,生死寿夭,

  富贵贫贱,都受命的制约,命运充斥于天地之间,无所不有,无所不在。这是一种

  客观的必然性。王充在认识了天命的必然性外,还提出了“时(时机)、遭逢(机

  会)、幸偶(知遇)”等概念,亦即偶然性问题。认为时运、机会、知遇等等是实

  现命运的表现形式,而时遇遭幸又是受命运决定和支配的。偶然性寓于必然性之中

  (“凡人幸偶及累害,皆由命也”)。这是王充对孔孟天命观的重要补充。在对待

  人与天命的关系问题,孔子认为一个人要想成为君子,端赖其对天命的感知和对天

  命的敬顺:“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论语·尧曰》);一君子畏(敬)天命。刀

  (《季氏》)人对于天命不是盲目和宿命的,而是自觉的,人当顺天命,尽人事,

  实现天人和谐。荀子提出“制天命而用之”,人更是天命的主宰,人在天命面前是

  自由的。孟子也主张“尽性”“知心”以“知天”,人与天仍然是和谐的。王充则

  认为:“命不可免,时不可力。”“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矣;命当富贵,

  虽贫贱之,犹逢福善矣。”(《命禄》)命运不可逆转,富贵不可强求,人在天命

  面前无能为力,最多可以做到“知者归之于天,故坦荡恬忽”,不怨天不尤人而已,

  别无选择!这就彻底地陷入了宿命论的泥坑,难以自拔了。这是王充一生不偶,仕

  屡遭黜的境遇给他造成的创伤,但在学术上也是他的重大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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