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事情过去之后,那位出身文家的中书侍郎却因为‘无惧死’而在朝堂世家中得了偌大名声,十年间连连升官,甚至于成了丹阳郡文家的家主。
现在更是做到了光禄大夫这种朝堂上一等一清贵的位子上。
遇到老中书令,依旧是恭恭敬敬,现在人们才有些回过神来,嘴巴里砸吧出当年几分味道,这怕是一者要施政,一者要求名,不言自明一拍即合。
有人觉得这种手段未免不够光明磊落,腌臜计策也能当上文家家主,可是仔细想想,敢做这种事,也能做成这种事的,也不算多见了,起码比起同辈人要强。
至于老中书令周枫月,却无人敢私下里嚼舌头,这位慈眉善目的三朝元老,现在就和老尚书一样,是大秦朝堂里面的活祥瑞,就连连续数日误了早朝,皇上不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此恩宠,历朝历代里面,已经到了极致。
太极宫里众臣才陪着精力旺盛的年轻帝王处理完了政事,心神疲惫,自宫门三三两两走了出来,林自在虽然没有官职,却满腹才学,颇受皇上重任,留到了最后。
出来时候,回身看了一眼左侧最前面的位子。
大秦正一品太师空悬了快要五十个年头。
没有太师,众文官就要以三省六部中,中书省的中书令为首位,而这位中书令已经推辞了三日没有上朝。
天京城玄武街上一处院落里,一连抱病,少了三天的文官首位正坐在大树下面,仰头看着大椿树上绿叶,怔然出神。
“开春了……”
第二百四十章 当年事,不过下酒吃
这院子是当年王天策住过的,周枫月一直收拾得很干净,大椿树下石桌上,一壶两玉盏,离弃道来了天京城三日,他就敢三日抱病不去上早朝,陪着他在这里喝酒。
或许是周枫月看着嫩叶的神情太过于认真,以至于离弃道忍不住笑他,道:“都快夏天了,哪里叫做开春?”
“我看你个老家伙也到了脑袋不清不楚的年纪了,哪一天咽了气老子都不奇怪。”
老人收回视线,没有管离弃道的调侃,只是平淡道:
“此地不为夏,可是天山还是一片白雪,看不到半点绿意,北地大城也不一定开了几朵花。”
“我说开春,是天下春。”
离弃道也不在意,仰头喝干了杯中残酒,嘿然笑道:
“不和你争,我也争不过你,你说天下春,那就当它是天下春了,本来就是没所谓的事情。”
“不过你刚刚可有一个地方说错了,北地虽然有雪山,可是雪山是在草原之外,现在站在北地关城的城楼上,往北边儿看过去,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草。”
“起了风,半点不差于四海波涛。”
“再往北走很远,才是大雪山,就算是雪山地界,也不是一下子就变成白雪遍地的样子,它是一点一点变的。”
“先是草地变得稀疏,像是老赖子脸上的疤,然后就连这些草也没有了,变成了雪,可是这个时候,抓狍子的时候,一抓一个准。老子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蠢的兽类,当地人都叫是傻狍子。”
“味道倒是不差。”
周枫月替他斟酒,这位当代文官之首冒着天下之大不韪三日拒上早朝,似乎只是为了来这里给人斟酒,将酒壶轻轻放在桌上,平淡道:
“冬雪渐消的景致,我还是见过的。”
离弃道来者不拒,一杯一杯连连饮下肚去,哂笑道:
“见过?”
“但是你何曾见到过更远些的模样?天地皆白,雪深及尺,一年四季,山巅上的白雪都不曾消退过,奔马急行的时候,马蹄扬雪,千骑同行,就是狂风卷平岗。”
“再远些,往北而行三万余里,那里有一处好地方,四十多年前,那老货色还是皇子的时候,我们去过,嘿,说实话那个时候我也不知道他是皇子。”
“去的时候算算时间该是昼长夜短的时候,可那里也太过于夸张。”
“我从未见过有一个地方的黑夜竟然只有两个时辰不到。”
“当时我们算是告了假,偷跑出来的,饿惨了,趁着天擦黑,他望风,我去偷了一家的羊肉,然后弄了个铁锅去煮,结果还没有等煮熟,竟然已经天亮了,嘿,真是……就又是一顿跑。”
“那地方的人不坐马车,家家户户都养了狼,逃跑的时候,那家伙屁股上被狠狠咬了几口,以为自己要死了,却还惦记着羊肉,我拍着胸脯跟他说,一定让他吃上。”
“等煮熟的时候,不怕你笑话,我都想哭。那家伙更是哭得不成模样,拿着羊腿骨一边狼吞虎咽,一边说一生有他有我。”
“不过现在,我还是想要削他。”
离弃道面带微笑,饮下一杯酒。
周枫月却是默然,抬起手为他斟了一杯,他年纪比起离弃道也要更大许多,亲眼看着前面作文士打扮的苍颜男子在朝堂沙场上起起伏伏,直至最终一去不回。
二十年前那件事情,可以说并没有谁是赢家,其中离弃道的痛苦绝对不会有丝毫逊色于王天策和太上皇。一个是渐行渐远的少年好友,另外一个是生死相托的刎颈之交。
死在王天策匕首下的太子,小时候也是叫过离弃道叔伯的。
先前离弃道说是再不欠他的,可是无论如何,情分还是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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