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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焰之魂_卡列颠【完结】(334)

  琳迪抬起头,大大的眼睛里已经气得都有了泪花,她从学习如何战斗至今,都从没想过自己还会有被这样击败的一天。

  她真的非常想站起来捡起弓再和这个可恨的变态打一场。

  可是……可是那样就被看光了啊!

  就算这里只有克雷恩一个异性在,她也绝对不允许这种事发生。更别说……这里不知道还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她都能感觉到密林里瞬间出现了无数发光的贪婪视线,正刷子一样在她没办法完全挡住的肌肤上扫来扫去。

  洛森玛抬腿走近两步,肥厚的舌头在丰润的嘴唇上充满暧昧气息地缓缓舔了一圈,完全不像开玩笑地说:“还要打吗?说实话,我还会点其他的缠斗技巧,以你现在的状态,和你纠缠成一团倒在地上并让你失去任何抵抗能力实在太容易了,我不介意你接着来,我还正想对你干点别的呢。不如……就从舔掉你身上粘的土开始吧。”

  “啊啊啊啊啊——!”琳迪低下头发出一声委屈的尖叫,跟着把脸埋在膝盖中带着哭腔说,“我认输,我认输还不行吗!变态……你这个大变态!”

  认输宣告一场比试的结束,早就快要按捺不住的克雷恩一感觉到悠奇松手,立刻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了琳迪身边,把套在风暴之壁上的外衣脱下,包住了琳迪娇小的身体,“好了,琳迪,不要紧,还有我和悠奇,咱们不会输的。”

  琳迪抽了抽鼻子,咬紧嘴唇扑进了克雷恩怀里,忍耐着放声大哭的冲动声音发颤地说:“我输了……输得这么丢脸……那个变态,可恶的变态……”

  “可她确实很强。”克雷恩拍了拍琳迪的背,搂着她说,“比起被打的鼻青脸肿晕倒过去,这样的败北显然好的多。”

  “可……可我都被别人看去了……”琳迪攥着他的鳞甲,指甲都几乎抠进了鳞片里。

  “琳迪……”克雷恩柔声安慰说,“是你太保守了。你想想玛莎平常的穿着,其实你刚才露出来的还没有她平常露得多。而且,就算真的连要紧的地方也被别人看到了,比起你受伤倒下,也要好得多。我不在乎的,只要你没事就好。”

  “我在乎,”琳迪闷着声音回答,“我刚才差点气得就这样和她接着打下去了。”

  克雷恩扭过头,在她的耳垂上轻轻亲了一下,“接下来该我了,我来打败她,给你出气。好不好?”

  琳迪点了点头,马上又说:“你……你也要小心,你不能杀人,关键时刻不能全力出手,很危险的。”

  克雷恩搂起她送到场边,悠奇也递过来一件衣服后,她看上去总算不再那么狼狈。

  把掉落的弓箭捡回琳迪身边,克雷恩回到场中,压抑着心底的怒火,瞪着洛森玛,说:“接下来是我,咱们可以开始了吗?”

  让所有在场者都吃了一惊的,洛森玛竟然摇了摇头,转身走了下去,抬手摆了摆,说:“我斗气用得差不多了,投降。换下一个陪你玩吧。”

  “诶?”看着洛森玛大摇大摆的走出空地,一屁股坐在林边,克雷恩顿时懵在了原地,“你……你这就投降了?”

  琳迪也瞪圆了眼睛,指着又看向她舔了舔嘴唇的洛森玛大喊:“你到底有没有志气啊!还没打怎么就投降了!”

  洛森玛连脚上的鞋都脱了下来,拍了拍脚趾缝的泥土,讥笑说:“规矩说好了可以投降的不是吗?我斗气用得干干净净,你这个男奴拿着那么贵的弓穿着一看就比我都值钱的鳞甲,我不投降下来喘口气,难道学那头蠢狮子豁命陪你们玩吗?抱歉,我没兴趣。”

  迪亚玛的脸上也有怒气,但她貌似得罪不起这个姐姐,只有抬起手,大喊了一串兽灵语。

  洛森玛笑了笑,指了指空地中间,“你们继续,塔布蕾丝的实力比我虽然差那么一截,但能打赢她,勉强也可以当作打赢我一样。加油。”

  一直怒气冲冲盯着洛森玛的克雷恩这才惊觉,身前十多米外的地方竟然不知何时已经站着一个瘦削的小个子女性,一样是非常利落的短裤皮背心,但仅有耳朵显露了鬣狗属的特征,并没有看到尾巴。

  兽灵的混血儿并不是这样的体征,很显然,她的尾巴是被齐根割断了。

  她双手各拿着一把匕首,腰带侧面挂着一列飞刀,按照鬣狗们的生活习惯,她显然不会是个盗贼。

  格瑞娜的脸色有点不太好看,她瞪了迪亚玛一眼,大声提醒克雷恩说:“克雷恩,你小心点!她的绰号是丛林猎杀者,也是断脊者家有名的勇士!”

  特尔斯刚好在悠奇的推拿下悠悠醒转,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呲牙咧嘴地说:“哪个勇士?等我休息一下,再去和他打。”

  琳迪恼火的扯下身上一块残留的皮甲碎块,一把塞进了他的嘴里,“闭嘴休息你的,等到进洞还养不好精神,就不带你下去了!”

  野兽的本能发觉到琳迪的心情差劲到了极点,特尔斯咬着皮子咕哝了一句兽灵语,乖乖躺好,眯着一边眼缝偷偷瞄着战场的情况。

  琳迪扯了扯悠奇,“他刚才念叨了一句什么?”

  “他说你比他见过的所有母狮子加起来都凶。这样下去会没人要的。”

  啪!

  这次,另一块碎皮甲直接糊在了特尔斯脸上。

  这一声就像是信号一样,瞬间划破了空地中央虚妄的平静。

  塔布蕾丝手腕一提,匕首转为反握,马上踮起脚跟,以频率惊人的细碎步伐快速向克雷恩靠近。

  这种步频,可以在任何时候随心所欲地改变方向。

  克雷恩垂下弓,一边大步后退,一边集中精神扩大感知力的覆盖范围。

  他在感知上的能力早在遇到德曼之前就已经超越了琳迪,得到正确的指引后更是突飞猛进。在琳迪作战时只能保持二十米左右无视野警戒的情况下,他的脑海中,这片不算小的空地已经没有任何隐秘死角。

  尘土烟幕这种简单的手段,对他不会有太明显的效果。

  场上的两个都是第一次出战,对彼此的了解仅有直观看到的部分而已。

  从绰号、武器和行动方式来猜测,塔布蕾丝的战斗方式应该是刺客一类,克雷恩有些头疼的搭上一支箭,谨慎的思考着试探的方式。

  对弓箭手来说,刺客绝对是最危险的敌人之一。

  他们的重心既不是研修魔力,也不是锻炼斗气,他们所有的技巧和心得,都是为了用最难防御的方式把匕首或短剑捅进对手的要害。

  对付这样的敌人,消极防守是最差的选择。

  回想着德曼的教诲,克雷恩咬了咬牙,决定做先出手的那个。

  但塔布蕾丝好像先一步拿定了主意,克雷恩的肩头肌肉才开始用力,她的身体就已经突然伏低,蓄足力量的双腿弹簧一样在身后一蹬,一瞬间把速度提升到极致,向他急冲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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