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的手在颤抖,还未弯下腰,已咳出了血。
阿飞冷冷地瞧着他,良久良久,徐徐转身,大步走了出去。
李寻欢的咳嗽还未停,挣扎着扑过去,挡住了门。
阿飞道:“你还想干什么?”
李寻欢用衣袖擦了擦嘴角的血,喘息着道:“你……你要去找她?”
阿飞道:“是!”
李寻欢道:“你绝不能去!”
阿飞道:“谁说的?”
李寻欢道:“我说的,因为就算你能将她再找回来,也只有更痛苦,她迟早总有一天要毁了你……我绝不能眼看着你毁在这种女人手上。”
阿飞的手本已握得很紧,李寻欢每说一句话,他就握得更紧一分。
他指节已因用力而发白,脸色更苍白,双目中充满了红丝,正如一条条燃烧的火焰。
李寻欢道:“现在你们分开,你固然难免痛苦一时,但你们若在一起,你却要痛苦一生,你别的事都看得很清楚,为什么这件事……”
阿飞突然打断了他的话,一字字道:“你一直是我的朋友。”
李寻欢道:“是。”
阿飞道:“到现在为止,你还是我的朋友。”
李寻欢道:“是。”
阿飞道:“但以后却不是了!”
李寻欢的面色惨变,道:“为什么?”
阿飞道:“因为我可以忍受你侮辱我,却不能忍受你侮辱她。”
李寻欢惨然道:“你认为我是在侮辱她?”
阿飞道:“我一直忍受到现在,因为我们一直是朋友,但以后,你若再侮辱她的一个字,这侮辱就得要用血来洗清!”
他身子也因激动而颤抖,一字字接着道:“无论是你的血,还是我的血,都得用血来洗清!”
李寻欢仿佛骤然被人当胸打了一拳,踉跄后退,退到门边。
他又在咳嗽,却没有声音,因为他的牙咬得很紧,嘴也闭得很紧。
鲜血,又从他紧闭着的嘴角沁出。
阿飞再也没有瞧他一眼,嗄声道:“现在我就去找她,无论如何也要找到她,我希望你莫要跟来,千万莫要跟来,否则你必将后悔终生!”
说完了这句话,他就走了出去。
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眼泪本是咸的。
但有些泪却只能往肚里流,那就不但咸,而且苦。
血,本也是咸的。
但一个人的心若碎了,自心里滴出的血,就比泪更酸苦。
李寻欢也不知道已咳了多久,衣袖已被染红。
他的腰似已无法挺直。
地上有个脚印,是血染成的脚印。
李寻欢忽然想起了门外那些零乱的脚印,他掌心立刻冰冷。
阿飞一定能找到她。
因为林仙儿会故意留下些线索,让他找到。
他并不需要太多的线索,阿飞血液里天生就像是有种追踪的本能,甚至比野兽还灵敏,还直接。
但追到了以后呢?
阿飞势必要和吕凤先一决生死──林仙儿本就喜欢看男人为她拼命。
想到这里,李寻欢掌心已沁出了冷汗。
阿飞现在还不是吕凤先的对手。
能救阿飞命的人,只有李寻欢,可是……
“你千万莫要跟来,否则就必将后悔终生!”
阿飞说出的话,一向永无更改!
何况,现在夜色更深,李寻欢又没有阿飞那种追踪的本能,就算想去追,也很少有机会能追到。
李寻欢挣扎着,站起,将铃铃的尸身抱上床,用床单覆盖。
无论如何,他都要追去,他已下了决心。
就算阿飞已不再将他当做朋友,但他依旧永远是阿飞的朋友,他的友情绝不会因任何事而更改。
那也正如他的爱情一样,纵然海枯石烂,他的心永不会变。
“诗音,诗音,你现在活得还好吗?”
第六十四章:祸水
李寻欢一想到林诗音,他的心又是一阵剧痛。
但他并不想去找她,因为他知道龙啸云一定会好好地照顾着她──龙啸云虽善变,对林诗音的心却未变。
只要他对诗音的心不变,别的一切事就全都可原谅。
此刻龙啸云的心情,真是说不出地愉快。
再过两三天,他就要坐上金钱帮的第二把交椅,成为当今天下最有势力的人的结拜兄弟。
就连龙小云的气色看来都像是好得多了。
唯一令他觉得遗憾的,是他的妻子。
“她为什么不肯跟我一起来?为什么不肯分享我的光彩?”
他拒绝再想下去。
有些人最大的愿望是金钱,有些人最大的愿望是权势,这两种愿望若是能满足,情感上的痛苦就淡了。
龙小云正凝视着窗外,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龙啸云拍了拍他肩头,道:“你想这次上官金虹会不会亲自来迎接我?”
龙小云回过头,说道:“当然会,而且仪式一定很隆重。”
龙啸云也点了点头,道:“我也这么想,我既是他的兄弟,他给我面子,岂非也正如给自己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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