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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宝宝发威_卧龙生【完结】(2)

  秋。

  黄风西卷,愁入人肠。

  可是方知病喜欢秋天。

  清晨,在大多数人还在梦乡之中,他已站在这座小镇最著名的小院……菊香院中,风动青衫,清雅如古风宛在之隐士。

  方知病是当代名医,声名并不在绝世名医傅青衣之下。

  每天清晨,他总是镇上起的最早的人。

  他今年四十有五,并无子妻,他虽是名医,唯一的爱好却不是治病。

  镇上的人都知道,方知病喜欢喝酒。

  在方知病的三间小屋中,存放着很多的酒,十年陈酿的女儿红,三十年陈酿的竹叶青,甚至连波斯的葡萄酒也足有三坛之多。

  不过今晨方知病并没有喝酒,他的头脑很清醒,甚至连远处秋虫的振翅声都可以听到。

  秋天的清晨,干爽而凉冽,胸肺中经夜的浊气也似融化在秋风里。此时日已出,风从镇外的山林吹来,温柔如少女的叹息。

  方知病本是名人,江湖中的十个人中,最起码有七八个知道方知病的名字。

  如果他想过一种优裕的生活,完全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可他并不喜欢。

  他觉得目前的这种生活并没有什么不好。

  所谓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是简单。

  这时镇上已有炊烟,街上已有人走动的声音,方知病听出有人正向菊香院走来,来菊香院的大多数人只有一种目的……治病,带人来或自己来。

  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生病,所以如果一个人有一点点医术的话,尤其是一个名医的话,他的门随时随地都会被敲响。

  无论是清晨还是深夜。

  方知病也从来没有拒绝过他们。

  脚步声已近,从脚步声中,方知病可以知道一共来了两个人,一个人的脚步声很轻,另一个人的脚步声很重。

  轻的就像狸猫走路,重的就像铁锤顿地。

  小镇中以前绝没有这两个人,方知病可以断定。

  只有轻功极好,或是外门功夫很不错的人,才可以这样走路。

  这个小镇很少出现江湖人,但这也并没有什么奇怪,方知病是个名医,在江湖上很有名气,他虽然把自己藏得很好,但江湖人的消息一向很灵通,如果真想找一个人,只要花一点点心思,往往很容易办到。

  脚步声虽然来得很快,却不是很急促。来人似乎并不着急。

  门被敲响,既不轻,也不重,这说明敲门人很有教养。

  方知病走过去,打开了门,他首先看到的是一张很斯文,很秀气,当然也很温和,很可亲的一张脸。

  青衣人穿着一件很轻很薄,但无论是质料还是做工,都很考究的长衫。淡淡的青色,这是现在最时兴的颜色。

  他身边的那个人看起来就凶狠得多,那个人身上的肌肉堆积如小山,几乎要将黑衫胀破,方知病对他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觉得自己在面对着一头凶狠残忍的黑熊。

  青衫人长揖到地,含笑道:“阁下莫非是和‘万邪医圣’秦英,神医傅青衣并称三大名医的方知病先生?”

  方知病道:“我是方知病,却不是什么名医。”

  青衫人笑道:“方先生何必过歉,方先生之名,天下仰慕者众,所谓放眼天下,谁不识君。”

  青衫人相貌斯文,举止有礼,给方知病留下了很好的印像。

  他已很久没有遇到过这种人。

  方知病道:“看来你们并不是来找我治病的。”

  青衫人道:“你错了,我们来找你,当然是治病。不过这个病人很特别,我们不方便把他带到这里,我们想请你去。”

  方知病道:“你是说出诊?”

  青衫人道:“是的。”

  方知病道:“看来我是要让你们失望了。”

  青衫人诧异万分,道:“难道天下知名的方知病竟是见死不救之人?”

  方知病轻轻一笑道:“方知病绝不是见死不救之人,只是知道你的病人,我绝治不了。”

  青衫人道:“难道你不但是个名医,还是个神卜?”

  方知病道:“我不是神卜,我只是有一双不太昏花的眼睛而已。”

  青衫人道:“你看出了什么?”

  方知病冷冷一笑,道:“我看出若是连‘六指医狂’祁连川都治不好的病人,我当然也是无能为力。”

  青衫人微笑道:“谁是‘六指医狂’祁连川?”

  方知病:“你不是,他也不是。”

  青衫人道:“那么谁是?”

  方知病伸出食指,一指黑衣人,道:“就是他的主人。”

  青衫人不禁叹道:“方知病不愧是医中之侠,也不愧是神目如电的老江湖。”

  方知病道:“所以对一个老江湖,还是说实话的好。”

  青衫人道:“不过实话一向并不好听。”

  方知病道:“不妨说来听听。”

  青衫人道:“如果你真想听的话,那么我可以告诉你……”

  他的脸上还带着温和的笑容,一种谁也想不到他会拔刀杀人的笑容。

  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在杀人的时候,脸上往往总带笑。

  青衫人无疑就是这种人。

  因为笑容总是代表着友好,亲切,慈祥,所以笑容往往是真正的杀人的刀。

  刀从袖中闪电般刺出,带着说不出的凌厉之气,这是必杀的一刀。

  可是方知病却似乎早已看出,他的身体忽然变成了一片在秋风中飘摇不定的落叶,刀从袖中闪电般刺出时,方知病已落在了三丈之外。

  刀已刺空。

  青衫人的刀又消失在袖中,笑容却并没有消失。他忽地轻轻一笑,道:“方先生的身手还是像以前那样干净漂亮,看来无论是谁想杀方先生,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方知病冷冷地道:“杀人总是要有理由的,那么你为什么要杀我?”

  青衫人道:“杀人当然是要有理由的,我想杀你,自然有我要杀你的理由,我何必说,你又何必问?”

  方知病道:“可惜凭你的武功好像是杀不了我的。”

  他刚说到第三个字,青衫人忽地已消失了,就像他本是一团空气,现在又溶化在空气里。

  黑衫人却并没有走,他只是冷冷地看着方知病,他的眸子竟是灰色的,目中尽是一种冷酷,残忍,狂野之色,甚至有一种不属于人类的感情。

  方知病从没有见过这种目光,他忽然有一种面对一头凶残的野兽的感觉。

  黑衫人用一种无法描叙的冷酷的声音冷冷地道:“你今夜必死。”

  他的声音竟是有一种可怕的,不可思议的魔力,竟有一种诅咒般的魔力。

  方知病忽然觉得秋天的清晨是一片肃杀。

  方知病今年已经四十五岁,已绝对算是一个老江湖了。威胁,恫吓,实在是看的太多,听的太多,在江湖中生存,对死淡然处之,是入门的第一课。

  可黑衫人的威胁,竟让方知病感到了极度的恐惧,这种恐惧,也是过去从未有过的。

  黑衫人也已消失,方知病心中的恐惧却并没有消失,并且他忽地感到了一股深入骨髓的寒意,这种寒意就像一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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