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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跑不过我吧_想枕头的瞌睡【完结】(82)

  这本无可厚非,可李女士一方就不愿意赔。

  理由很强大:我小时候不知被狗咬过多少次了,也没见精神上有什么问题。

  好在万教导不愧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口才出众、说教能力突出,居中调和之下,双方各退一步,确定了一个双方认可的调解方案。

  就在双方刚刚签署调解协议的时候,门被轻轻推开。

  开门的是辅警岳旭,年龄已经过了30,算是派出所资历比较老的辅警了。

  岳旭说道:“万教,外面有人找。”

  万教导正对着大门坐着,抬头蹙眉问道:“谁啊?”

  “西华市电视台的,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小女孩被狗咬了,双方被带到了派出所处理,便想过来采访一下。”

  万教导眉头顿皱,内心吐糟了一句“麻烦”。

  可再麻烦,也不能无视这些无冕之王。

  不然鬼知道明天见诸报端的是怎样的春秋笔法。

  调解室里另外两方表情可就复杂了,金先生倒还比较平静,李女士和她女儿就有些坐蜡了。

  谁也不想被当做反面教材不是?

  “我们不接受采访!”李女士黑着脸说道。

  她女儿也紧接着道:“这属于我的隐私。”

  万教导脑子还是非常灵活的,加之负责政治思想工作,与搞宣传报道方面的人接触较多,立刻就想到了电视台这些人的目的——或者说是电视台记者所关注的焦点。

  单纯的狗咬人事件,并不具备报道的价值,最多报道后顺带呼吁一下,让养狗的人看好自己的狗。

  现在这样的新闻一般都让自媒体给干了,估摸着自己刚才将人带回派出所时,就已经有人将这件事情发到了网上。

  作为西华市的官方媒体,炒剩饭这种事情绝对是不想干的,他们现在赶过来,目的不外乎要找一个比较有吸引力的切入点,或者说宣传报道一些政治正确的东西。

  这件事情上,什么最有吸引力?又有什么是政治正确的?

  排在首位的,莫过于“全市首例因遛狗不栓狗绳被处罚”这一卖点。

  万教导抬头看了看李女士和他女儿,正色说道:“当然,是否接受采访是你们的自由,我们作为派出所,也可以给你们提供一些方便,比如可以让你们从后门离开。”

  金先生眼中闪过一丝不满,他觉得这万教导对这李女士母女是不是太好了点?但由于双方的事情已经调解了,结果总体上还算满意,他不想节外生枝,也就没有开口。

  李女士母女二人却是欣喜不已。

  虽然她们刚才很坚决地拒绝了采访,但记者的采访并不是你拒绝就能拒绝的:举着一摄像机,直接就开始提问,你是回答还是不回答?

  回答,那就是接受采访了。

  不回答,那后面记者会怎样评论,就不太好说了。

  现在听这位警官居然同意让她们从后门离开,简直太体贴了。

  然而,他们还没来得及表达感激之下,万教导接着说道:“刚才已经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你们之间的民事纠纷处理已经结束。李女士,现在我们再说说你遛狗不栓狗绳这件事情,根据《西华市关于加强城区居民小区住户养宠物狗规范管理的规定》,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其中的第十三条第一款,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为犬只佩戴标识牌,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违反该条款,将由公安部门对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多次违反,将没收犬只。”

  李女士:!!!∑(°Д°ノ)ノ,刚才调解的时候怎么没提这茬儿?

  “我凭什么交罚款?”李女士粗着脖子道,说完后觉得自己这个提法有问题,毕竟刚才对方都已经将法律条款摆在面前了。

  随即恨恨地道:“你们怎么决定那是你们的事情,我没钱!不交。”

  万教导很随和地笑道:“当然,这交与不交完全再你。不过我们也有义务将相关法律文书交给征信管理机构,至于你们会不会被列为失信人,就不是我们派出所所能决定的事情了。”

  李女士:“……”

  第54章 都这么有个性?

  李女士二人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不得而知,但最后还是在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字。

  不仅如此,就连给金先生女儿的赔偿款也是当面结清了,她是连一秒不想在这件事情上多纠缠。

  李女士母女二人确实从派出所的后门离开了,走得是波澜不惊。

  金先生没有一起走,此时他正与万教导一道接受采访——当然,这事李女士是不知道的,要是知道了,估计会吐血。

  采访的地点放在了派出所的值班室,那里的背景墙上贴有青龙街派出所几个字,很是威武霸气。

  电视台的记者是一位小姑娘,大约二十来岁,看起来特清纯的那种。

  虽然万教导迟来了近半个小时,但小姑娘脸上却没有丝毫的不愉之色。

  至于扛摄像机的男人,呃,在这个清纯小姑娘面前,存在感太低了,甚至还不如那摄像机。

  “万教导,对于这次狗咬人事件,你们所里是如何处置的呢?”

  “这次事情发生在居民小区,加之又是周末,引来了许多围观群众。我们赶到现场后,发现双方争执的焦点便是究竟是狗先咬人,还是人先招惹狗,当时只有受害者和其父亲在场,也就是这位金先生,当然,还有那条咬人的狗。也因此,没有看到事发当时情况的狗主人并不认为是自己宠物的错。后来我们的一位辅警以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发现场,才算平息了争执。现在,经过我们派出所一番调解,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同时,为规范宠物犬管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我所按照《西华市关于加强城区居民小区住户养宠物狗规范管理的规定》,经请示分局领导批准,对这只宠物犬的主人做出了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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