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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州往事_小桥老树【完结】(416)

  王桥从身上变魔术一般取出一包软中华,扔给管板的。管板的早就被人打过招呼,知道来者是不能得罪的人,见到这包软中华,大声对监舍里其他人道:“马的,什么是本事,这就叫本事,你们他妈的谁有本事进来就弄一包软中华。”

  管板有道:“这一次进来是啥事?”

  王桥道:“把一个开大奔的腿打折了。”

  管板的猛拍大腿,道:“马的,什么是本事。这就叫本事,你们他妈的谁有本事把开大奔的打折腿?”

  如果说五年前的看守所是生死之旅。那么在五年后的看守所则是捧哏之旅,这反而让王桥略有些失望。王桥和管板的嘀咕了一阵。然后两人并排坐在通铺上,让监舍其他人蹲在面前依次来汇报案情。当得知其中一人是强奸罪时,王桥下床,踢了一脚,骂道:“他马的二三六,现在什么年代了,小姐遍地走,还他妈的强奸。”刑法第二百三六条是针对强奸的法条,因此。在监管场所,常把强奸犯称之为二三六。

  在中午吃饭时,管板的很仗义地朝王桥饭菜中倒了些豆食,很有些结纳之义。

  机关小食堂里,市委梁强书记吃过饭,刚走出食堂,就遇到提着包的邱大海。邱大海道:“梁书记,耽误你宝贵的时间了。”梁强对人大的老同志们还是颇为礼遇,道:“邱主任。昨天在省里开会,今天上午也没空,很对不起啊。”

  邱大海道:“梁书记这么忙,原本不应该用私事来打扰您。可是这事既是私事。也是公事,所以还得来耽误你宝贵的时间。”

  梁强道:“你不是说有一个视频吗,我让小王在办公室准备好了。”

  在梁强办公室外间。秘书小王早就作好了准备,找到视频后。很快就播放出来。视频放完一遍后,邱大海道:“小王。麻烦你重新放了一遍。”在重放时,邱大海指着被围攻的王桥道:“这是我的女婿王桥,目前在昌东城管委工作。我女儿是昌东电视台记者,她有习惯随时带着摄像机,见情况不对,便把摄像机打开。”

  梁强脸色沉静,没有表态。

  邱大海又道:“这个拿刀捅人的黄毛叫桑勇,是桑铁汉的儿子。视频非常清楚了,桑勇占道、撞车、伤人,据周边群众说,他当时吸了粉。王桥一直没有还手,当桑勇动刀子以后,才开始被迫自卫。”

  梁强道:“怎么处理的?”

  邱大海悲愤地道:“桑勇和另一个年轻人没有被处理,王桥被关进了看守所,听说还要报请检察逮捕。梁书记,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梁强沉思了一会,道:“邱主任,这事市委会公正处理的。”

  由于此事的影响,市委常委会提前一天召开。

  在所有常规议题结束之后,梁强道:“下面再给大家放一个视频。我早就听说在静州城内有一群公子哥们,其中有党政领导的小孩,还有一些老板的孩子,吸粉、飙车,为害一方,现在大家看一看这个视频,真是触目惊心。”

  这是一个突然袭击,所有常委对此事都没有准备。

  视频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原始视频,另一部分是对视频画面的解释,包括前面交通事故的追述、王桥、桑勇和另一个青年的身份。

  看罢视频,在外面等候的公安局长房植任被叫到会场,汇报了市交警支队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及市公安局对此案的处理结果。

  常委们原原本本看过视频,又听到房植任汇报的如此处理结果,都觉得桑铁汉恐怕会受到牵连。

  谭星海脸色最为难看,在心里大骂桑铁汉混蛋。

  梁强脸色铁青地道:“如果没有这个视频,事情黑白便被颠倒了。我要问公安局办案的同志,为什么当事人再三申明有视频,你们都置之不理。”

  房植任诚恳地检讨道:“我作为局长,把关不严,愿意接受组织处分。”

  梁强没有理睬房植任,道:“同志们,我们要深刻地反思,如果没有这个视频,如果邱大海没有渠道将视频交到市委,如果是一个普通青年遇到这事,其人生将受到多么大影响,这个影响往往是无法挽回的。这件事情是小事,透露出问题是大事,我建议由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认真查一查此事,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百五十章 社会关系(六)

  调查还有一个过程,王桥已经走出了看守所。

  从看守所走出来分为很多种,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王桥就属于第四类。

  第四类又分为几种情况,根据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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