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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_辛夷坞【完结】(47)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除了成功的事业,还有什么比一个安宁和美的家庭更重要的东西?林静从小耳濡目染,他觉得为自己的家人遮风挡雨,给自己所爱的人幸福是一个男人最起码的职责。可是,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像他家一样幸运,就连快乐无边的小飞龙,回到家里,也不得不面对征战连绵的父母。

每次家里发生世界大战,小飞龙就会出现在林静家的饭桌上,她总是自动自觉地坐在林静身边,以为大家都看不见一般,把她的小凳子悄悄地往林静身边越挪越近。林静低头吃饭,很配合地假装看不到她的眼睛在他身上滴溜溜地打转,一向主张食不言寝不语的林介州不但在小飞龙眉飞色舞讲着趣事的时候笑得无比开怀,还兴致勃勃地参与到讨论中去,哪里还有平时端正严肃的大家长和领导者形象,林静的妈妈也笑眯眯地看着这个活泼灵动的小女孩,满桌都是小飞龙爱吃的菜。

林静一点也不嫉妒,在他看来,这个女孩是他的第三个家人。

林静比小飞龙大五岁,她的功课一直都是他辅导的。她有小聪明,但学习并不专心,作业出的错都是由于粗心大意,往往他给她讲着书本上的重点,她的注意力却腾云驾雾地飞到了千里之外。

她说,“我真喜欢你的这盏台灯,橘红橘红的。林静,你送我一盏好不好,我回去天天看着它。”

林静回答她说,这种老式的台灯市场上已经没有卖了,他家这盏又是他爸妈新婚的纪念物,不能送她。她倒不生气,说过就忘了,可每一次灯泡烧掉,林静都特意坐上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这城市边缘的一个老旧五金市场去买,全市只有这个地方还在出售这种颜色的灯泡,他怕有一天连这个市场也消失了,一次通常买上许多个。他知道自己的私心,他不肯送她这样的台灯,是希望她当想念这样的灯光时,就会出现在这盏台灯旁。他希望自己是全世界独一无二能给她这样温暖的人。

林静习柳体,因为爱柳体的法度森严,遒劲有骨,他的书法老师总是觉得奇怪,明明是个xing格平和的孩子,写出来的字却险峻凌厉。小飞龙最怕写毛笔字,可她爸妈说,经常往林家跑是可以的,但是跟在林静哥哥身边,总得学点好的东西,他们希望学书法能让她无法无天的xing格收敛一些,所以她每周三天跟着他临帖。

林静在小飞龙面前并不是个严厉的老师,大多数时候,他任她不务正业地玩墨水玩得不亦乐乎,这样的结果就是直到他上了大学,暑假回来,她的一手书法还属于印象派风格,完全拿不出手,不过,唯独一个“静”字她写得有模有样。是的,他曾特意认真反复地教,但是,她是否也曾一再有心地练?每次应付大人的检查,她都耍赖地使出这一字绝招,看着这个写得流畅秀挺的“静”字,林静开始爱上自己的名字。

大院里的孩子特别多,他从小习惯了做别人的榜样。大多数的家长教育小孩时,口头禅通常是,“你看看人家林静是什么样子,你就不能学着点。”林静知道自己的优秀,也并不打算掩饰,他喜欢别人仰视的目光,可跟他最亲的小飞龙却说,“我一点都不崇拜你。”

林静笑着问她,“为什么?”
她说,“我要嫁的人当然是最好的,这不是很正常的事qíng吗?”

这样的话,他已经听得习惯了,也许从她刚知道人长大了要结婚开始,她就始终一本正经地说:“林静,我要嫁给你,一定要嫁给你!”
她在他面前说,当着许多大人的面也这么说,小小的一个女孩子,斩钉截铁地说着一辈子的承诺,大家都被逗笑了,开玩笑的时候便说她是林家的小媳妇。林静也笑,可是他看着她跟那帮野孩子玩疯了之后变得红扑扑的脸,不禁怀疑她到底知不知道“嫁给你”的意义。

六岁的时候,她的理由是,“孙阿姨做的菜真好吃,妈妈说我不能嫁给林伯伯,也不能嫁给孙阿姨,我只能嫁给你。”

九岁的时候,她说,“我看着张小明这些臭男生就想揍他,林静,还是你好,我就想跟你结婚。”

十四岁的时候,她扯着他的衣袖:“你要等我,我很快就会长大。”
他一直笑而不语。

她十七岁那年,他寒假回家,带她到城隍庙逛庙会,她从小就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钻。他去买水,一转身回头已经不见了她,最后在庙后的大榕树看到她的背影时,隆冬的季节,林静发现自己额头上居然有汗水。

他走过去问:“微微,你gān什么?”

她在专注地把写着两人名字的锦囊用红线栓在树枝上,听见他的声音,回头着急地说道:“你比我高,你来系。”

“系那么高有什么用?”

“高一点才不容易碰掉,等我们结了婚,是要来还愿的。”

她说得那么理所当然,林静不是第一次听到她这样的论调,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他没有笑,在踮起脚尖系红绳的时候,他好几次都打不好那个结。

小飞龙终于考上了跟他同一个城市的大学,她上火车的前一天,林静把那张写着“我的小飞龙”的照片夹到了她送的那本童话书里。这些年,很多话都是她在说,可是,有些话必须由他来开口,他只说一次,就是一辈子。

那天晚上,他接到了一个电话。挂上了电话,他才知道从刚才那一刻起,他的世界颠覆了。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多么动人的誓言,原来是他最敬爱的人和另一个女人渴望的天长地久。他所拥有的“全世界”最幸福的家庭原来是个笑话,那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值得坚守的?

他忽然害怕即将来到他身边的小飞龙。

第二十四章
“你的意思是说,在没有找到最后那个人之前,没有爱你也可以让一个女人暂时做你的旅伴,共同一段再分道扬镳?如果在一起不一定是因为爱,那总有让你们走到一起的原因吧,各取所需?”
“微微,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不实的流言,还是有人对你说了什么?”林静开始面露忧色。
“应该有人跟我说什么吗?”郑微笑得无邪,“没有人跟我说过什么,只是我突发奇想。”
林静说,“一个人走得太久了,难免会孤单。我承认在我还没有肯定要跟谁度过一生之前,如果有人提出跟我暂时结伴走一段,而这个人各方面条件都合适的话,我可能不会拒绝。至于爱,我的爱分量不多,所以不是我要的那个人,我没有办法给。”
郑微给了他一个佩服的表qíng,“你的爱真是收放自如,不知道谁才能有幸得到你珍贵的感qíng。”
林静假装听不出她话里的嘲弄,轻抚她的脸庞,“这个人是谁,其实你心里知道。”
郑微的笑容里带了几分怅然,“一辈子那么长,一天没走到终点,你就一天没办法盖棺论定哪一个才是陪你走到最后的人。有时你遇到了一个人,以为就是她了,后来回头看,其实她也不过是这一段路给了你想要的东西。林静,我说得对吗?”
林静避而不答,“为什么今晚上有这么多问题?”
“因为我忽然感到害怕。”
“怕什么?”
“怕人心里藏着的秘密和yù望。”
林静躺回她身边,看着天花板,郑微不再说话,呼吸渐渐清浅,就在林静以为她快要睡去的时候,她喃喃地问了一句,“周渠会坐牢吗?”
“这就是你今晚对我热qíng的原因?”有那么几秒,郑微仿佛觉得林静的语气里有说不清的失落,但他很快恢复如常,“如果我说,这个问题我没有办法回答你,你会不会很失望?”
让他意外的是,郑微摇了摇头,“不会。”
周渠高估了她,但她有自知之明。在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其实只是一片点缀的白云,他偶尔会赞叹它的无暇和美好,也会对它留恋,但决不会为了它而放弃浩瀚的天空。当然,还有更聪明一些的男人,可以踏着云彩叠成的阶梯一步登天,又或者在风雨来临之前,希望在云下得有片刻安身之地。
郑微说,“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企业就像树,没事你别老摇晃它,否则它很难长得枝繁叶茂。”
林静淡淡地说,“但是如果这棵树爬满了虫子,不摇晃它只怕枯死得更快。”
“哪一棵树上没有虫子,你们现在挑中的是难道是虫患最严重的一棵?”
林静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他沉吟片刻,“没错,它的确不是最严重的一棵,但是谁让它长到了森林的边缘?”
郑微点头,慢慢说道:“那每次将一棵树晃倒之前,先摘下它的一片树叶,就是你一贯的作风?”
林静陡然变色,从chuáng上坐了起来,呼吸也变得急促,眼里的怒意一闪而过。郑微倔qiáng地直视着他,他紧紧抿着唇,别开目光,最后俯身拾起了掉落在地上的衣服,一边往身上穿,一边漠然说道:“你要这样想也没有办法。”
郑微也坐了起来,看着他整理好了自己,把钥匙抓在手中。他走到门口,又折了回来,半蹲在chuáng沿,让视线于郑微平行,“微微,你可以尽qíng指责我,但你把我看成过要陪你一辈子的那个人吗?你何尝不是把我当作一块浮木,希望有个人陪你走过最灰暗的一段。我敢说,我至少想过要跟你走到最后,但你没有。”
他说完就站直了身子,“我有事还要赶回去,你早点休息。”
“林静。”她叫住他。林静几乎是立即停住脚步,却没有转身,只听到郑微在他身后问道,“最后一个问题--你爱我吗?”
这是个全世界最愚蠢的问题,也是全世界女人最喜欢追问的问题。男人总笑女人无聊,女人其实也自知问出来太傻,但她们还是会一次又一次地寻求个答案。为什么?因为人心隔肚皮,因为女人太在乎,因为她们从另一颗心上找不到带给她们足够安全感的证据。即使男人给出的答案大多虚无,但她们需要那一秒的慰藉。
林静说,他想过跟她走到最后,郑微是相信的。可她发现自己居然会在意,他许诺的一生是因为他千帆过尽才想要重拾回忆的美好,还是她只不过恰好是正确的时间里那个正确的人。
林静回答,“如果你心里不相信,我给多少次肯定的回答又有什么用?同样的问题,你又爱我吗?”
也许这才是成年人的感qíng,放在天平上小心计量,你给我几分,我还你多少,我们可以付出的东西是那么有限,再也经不起虚掷和挥霍。而年少时不计代价去爱的我们又到哪里去了?
郑微失望了,她的失望不仅是源自于林静,更源自于自己,她把她的最重要的珍宝弄丢了,回过头想要去找,才发现竟然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离她而去的--这件珍宝的名字就叫“勇气”。
背对着她的林静同样没有等到一个答案,于是他说,“我过几天过来的时候再打电话给你。”
“过几天你没有必要过来。”郑微感觉到他微微惊讶地侧过身。
“理由?”
“因为那几天正好是我的经期。”
他走了,谦谦君子的林静、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林副检察长关门的声音重得让窗户的玻璃嗡嗡作响,受惊的鼠宝尾巴炸开地躲进了chuáng底。郑微曾以为没有人可以激怒林静,原来他也不过是个有血有ròu的普通人。
她开了灯,连这最爱的灯光也暖不了她。
第二十六章
“阮阮,你该庆幸跟他结婚的人不是你,他那点配得上你。我要是他,就时区地彻底消失再你面前,居然还特意打电话来告诉你婚讯,真是太不要脸了,对了,他打电话不会还有别的事吧?”

“他说,结婚之前,很想再见我一面。”
?郑微用力一拍桌子,”简直是无耻,这种要求也提得出来,疯了才会去!阮阮,你肯定会拒绝他是吧?”
?阮阮往后靠在椅背上,说出的话让郑微目瞪口呆,“微微,你说得没错,疯了才会去……可是我想去。”

郑微露出匪夷所思的神qíng,“你要去见他?为什么呀?见了面又能怎么样?不行,你不能做傻事,就算你不打算要吴江了,也不能找赵世永呀,你忘了他以前是怎么对你的吗?一个男人一时不负责任,一世都是这样。何况你还有了孩子,你跟他去了,孩子怎么办?”
阮阮理解郑微的激动,她低下头去笑了笑,“你先别急,我没打算抛夫弃子地跟他去做亡命鸳鸯,你忘了,他也是快要结婚的人了。我只不过想要去看看他,当初离开的时候太过仓促,总觉得很多事qíng都还在心里,见一面也好,就当说声再见。我们说好在S市就见一面,然后各自回到原来的地方。”

郑微茫然,她曾经以为阮阮的心就是一口古井里的水,原来只不过把波澜藏在了看不见的地方。“见一面又能怎么样,你一向理智,难道连这个问题都看不明白?”
阮阮抬头看郑微的时候,有一滴泪顺着脸颊滑落下来,当初失去孩子时那么惨痛,她也没有流泪。“见一面是不能怎么样,我也没有想过要怎么样。四年了,我过得不坏,也以为自己已经忘了他,可在接到他电话的时候,我才忽然又觉得自己的血是热的,才觉得我的心还会跳。他即使有千般不好,万般辜负,毕竟是我爱过的人,除了赵世永,我再也爱不了别人了。微微,我理智的太久,如果我一生都要这么过下去,趁我还没有老到jī皮鹤,趁他还没有成为别人的丈夫,我想要好好看看他,然后才能回来,死心塌地继续做一个好妻子,好妈妈,直到老死。你能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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