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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民工翻身记_superpanda【完结+番外】(14)

  “喂……毕晟……”于丁一凑过脑袋去,说,“来吃点东西吧。”

  “不吃……”毕晟闭着眼睛,小声说。

  于丁一叹了一口气,说:“我之前在什么都不清楚的qíng况下就对你说的话加以否定,是我错了……”

  毕晟在chuáng上随便一滚,便坐了起来,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于丁一,问:“那你现在相信我说的话了吗?”

  “不……不知道……”

  毕晟一听,便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背对着于丁一,说:“你不相信我,我就不吃饭。”

  于丁一盯着这毕晟瞅了半天,最后认定不用杀手锏是治不了他了。

  想到这,于丁一伸手推了毕晟一把,说:“你脸上沾着很多糕点渣。”

  毕晟又是一滚,坐了起来,用手背胡乱抹着,动作有些慌。

  “不用抹了,”于丁一叹了一口气,说,“我已经看见了。”

  “嗯……”毕晟又涨红了脸,憋了好半天,才憋出一句,“我……我之前确实是打算不吃东西的……但是后来……我……我实在是太饿了……”

  于丁一看着毕晟,再次深深地感觉到,毕晟这个人让人类的词汇显得异常贫乏。

  从毕晟宣布绝食开始,总共才过了12个小时,也就两顿饭没吃而已,毕晟就已经坚持不住,可见其平时对吃这件事的执着。

  由于再没有讨价还价的底气,毕晟也只能接受于丁一那个模棱两可的道歉,可是他却坚持说,自己非常认真,时间会证明这一点。

  于丁一只好含含糊糊地先答应着,心里琢磨哪天找个合适的时间跟他说明白。

  今天肯定是不行了,毕晟好不容易恢复了正常,千万不能再惹他。

  他本来可以告诉毕晟说自己不是同xing恋,不过现在却有点不那么肯定了,因为于丁一发现自己现在每天看见张述行的时候,都会有点心跳加速。如果以这个为理由拒绝毕晟,同时却对张述行抱着同样的感qíng,会弄得非常难堪。

  而且,他现在觉得,这种可能xing高达十分之一。就在昨天晚上,于丁一还梦见自己风风光光地娶到了一个甜甜美美的女孩儿,笑容温柔优雅,长得像张述行。

  第13章 在京重逢

  很快,就到了于丁一回国的那一天。

  他在飞机上睡得昏天黑地,感觉好像只是一下下,就到了北京。

  走出三号航站楼,于丁一打了个电话给谭峥。

  凌晨五点半的首都机场空空旷旷,空气里有一些清冷的味道。

  “喂……”于丁一有点茫然地问道,“你在哪里啊……”

  “笨死了,”电话里传来了谭峥的声音,“向你右边看。”

  于丁一一扭头,就看见了那个熟悉的影子,正拿着电话看向这边,唇边全是笑意。

  “谭谭谭谭谭峥!”

  于丁一扯着箱子就往谭峥那边跑过去:“我想死你啦!”

  谭峥随手拍了拍于丁一的脸,接过了他手里的箱子:“走吧,怎么那么久才出来?”

  “哦!”于丁一说,“入境的时候一群美白人非要挤在中国公民这一队里排着,后来轮到他们的时候,边检也没让他们去外国人那一队重新排,就让他们在这一边检了,那一群人花去不少时间。”

  “哪国人?”

  “不知道……”于丁一神秘兮兮地说,“我没有看。盯着别人看的话,就会被他们的魂给缠上的!”

  “……”

  “然后取箱子的时候又走错了……在新西伯利亚来的航班那边等了好久,哈哈……”

  谭峥叹了一口气:“你还是那样啊。”

  “啊?”于丁一有点茫然,“哪样?”

  “让人放心不下。”

  “胡扯……”

  出了航站楼,在看着谭峥的车的时候,于丁一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怎么开着和在硅谷时一样的车啊……”

  谭峥把于丁一的行李扔进车里:“开这车时的感觉不一样。”

  “啥感觉……”

  “自己体会去吧。”

  “你那车我也开过啊……体会不出来……”

  这时谭峥突然转过头来,嘴角挂着一丝邪恶的笑容,说:“恋爱的感觉。”

  于丁一顿时败退三千里。

  谭峥捉弄了于丁一,心qíng好像不错。

  然后谭峥就带着于丁一去买菜。

  于丁一发现,谭峥也还是那样……

  在一个小商店买了一堆东西之后,一算账,11块3毛。

  “10块不行?”谭峥问。

  “10块可不行,”店主说。

  “就10块吧。”

  “不行不行……”

  谭峥看了看那店主,突然抽出一张10块扔过去:“给你10块。”

  说完,扯住于丁一飞快地跨出了商店的门。

  “……”

  于丁一跟在后面,觉得有点无语。

  到了家,谭峥让于丁一去换睡衣。

  于丁一在箱子里刨了半天,最后一抬头,眼一瞪,说:“忘带睡衣了……”

  “我就知道,”谭峥正在把东西往冰箱里搁,听到这话,撂下手里的东西,走近卧室拿出一套睡衣,随手一甩,就蒙在于丁一脸上:“穿这个。”

  “哦……”于丁一穿上一看,有点大,笑着说,“这套睡衣我太熟悉啦,你以前经常穿的嘛……哎,这种感觉真好。”

  自从谭峥走后,于丁一身边就再没有关系近到这种程度的朋友了。于丁一经常觉得,在一个城市里,只要有一个非常亲密的朋友,就不会觉得自己总是孤零零的。但是,如果连一个都没有的话,就真的会感到很没有意义。于丁一早已经厌倦了那种一群人出去一起玩儿,玩儿过了就再也没联系,甚至连其他人的名字都不知道的“典型”生活了。

  现在,他看见谭峥穿着自己熟悉的睡衣,在厨房里面忙活着,用自己熟悉的动作做着自己熟悉的早餐,一瞬间觉得有点想哭。

  于丁一觉得自己已经习惯了和谭峥住在一起的感觉了。

  他本科的时候就在北京上学,有很多朋友都在这座城市里工作。而且,他老家在吉林,和北京同属于北方地区,那边的朋友也大多都在北京发展。但是,一想到回国之后回老家之前住在哪里,于丁一却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谭峥的家。

  10分钟之后,于丁一吃着谭峥做的早餐,幸福得嗷嗷直叫。

  “谭峥啊……”于丁一说,“谁要是做你老婆,那可真是太幸福啦。”

  结果谭峥却突然说:“其实已经有人选了。”

  “……啊?”

  “其实已经有人选了,”谭峥又重复了一遍,“不过那个人不知道,我还没和他说过这事儿。”

  “为啥不说……”

  谭峥夹起一个煎蛋,笑了一笑,说:“说了会把他吓跑的。”

  “不至于吧……”于丁一说,“难道你喜欢的是有夫之妇?”

  “想什么呢。”

  “哦……”于丁一说,“像你这种人,居然都没有动作……看来啊……你还真是很喜欢她呢。”

  “恩,”谭峥笑了笑,“很喜欢。”

  不得不说,听了谭峥的话,于丁一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谭峥这个人,怎么说呢,天生有一种很qiáng大的气场,好像什么都可以搞定似的。

  就连被裁员这件事,于丁一都觉得这说不定是谭峥自己的意愿。因为,当于丁一回想当时qíng况的时候,记起谭峥以前好像说过想要辞职创业。

  上学那会儿,学院总是会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骗钱,而谭峥就从来都没jiāo过,他和学院里那些美国佬唇枪舌战,日出东方,未经一败。

  于丁一一直以为没人能震得住谭峥。不只是人,鬼都不行。

  在鬼这方面,谭峥住过的那个凶宅就可以被当做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时,谭峥刚去美国的时候,找到了一个价钱很便宜的房子。那个房子连押金都要得很少,华人房东很老实,说住过这个房子的人非死即伤。上一个房客是一对小夫妻,在签了合同的第二天,连搬都没等搬呢,女孩儿就在游泳的时候不幸溺水。在这个年代,居然还有在室内游泳池里游泳淹死的,大家都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再上面一个,出校门的时候被自行车撞了,腿上大骨小骨全都骨折,那自行车的速度据说可以上高速。再再上面一个,打篮球打得脚骨裂,后来经过证实,此人就是李凌霄。当时,谭峥在看过房子之后,二话不说就定下了这个房子,一住就是两年,直到毕业,期间没出过任何状况。毕业退房的那一天,房东拉着谭峥,依依不舍,不停地说只有谭峥才能镇得住这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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