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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比烟花易冷_李氏白雪【完结】(10)

  楚凌峰打了个电话给秘书,“告诉公司的保洁部和人力资源部,我的一个朋友刚搬家需要保洁顾问,我抽调了保洁部的杨千雪去帮忙,时间是一个月。”

  “公权私用”?我歪着头看着楚总裁。时间刚刚好是那一个月的实习期。“那么说,一个月后我就可以直接转正?”

  “规矩由我定,人也由我用。谁让我是总裁!”楚凌峰说着又霸道的翻身把我压到了身下。“时间充足,再大战三百回合怎么样?”

  “不要啊!求求楚总裁饶了我吧。”我赶紧把他推开,笑着拿起枕头挡住了他扑过来的身体,被他折腾散架了,体力这么好的男人,真是怕了。在房间里欢笑追逐嬉闹,你追我赶,最后还是被他抓住,紧紧的搂在了怀里。

  “快乐吗?雪儿。”楚凌峰耳鬓厮磨的功力真是让我无力招架。

  我默默无言,脸颊上的红云已经漫布到了脖颈。

  “我会让你永远都这么快乐。”

  第一卷梦里花落qíng深深第十七章 拆散一对是一对

  一个月的时间,我改头换面,再也不是灰头土脸的家庭主妇,也不是打打扫扫的保洁阿姨。我开始学习美容保养,穿衣着装。就连我的表妹李可可也大呼离婚后的我,简直是丑女大翻身。

  街角咖啡店里,我和表妹李可可难得一聚,周末逛完街坐在临窗的座位上,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一人喝上一杯鲜橙汁。

  “我真没想到那个吴玄彬能那么轻易的放过你,跟你离婚?”这段时间和吴玄彬之间发生的事qíng,可可知道后也是气愤不已。

  “他出轨在先,打官司对他来说没什么便宜可占。”更何况还有楚凌峰在背后施加的力量,吴玄彬敢不离婚吗?

  “那你就真的一分钱都不要啊,好歹也得分吴玄彬一半的财产才合理嘛。你在这个渣男身上可是耗了七年大好青chūn哎,真没想到那个吴玄彬在外面乱搞女人!所以说嘛,女人不要轻易去相信男人!”李可可唉声叹气的说道,单身的她到现在还没jiāo过男朋友,哪知道我所经历的七年婚姻之痛岂是靠钱就可以抹平的。

  “不要再提我了,好吗?我已经决定靠自己的双手重新出发了,你看我现在的样子不是很好吗?”我笑着回应道。

  “好,好,表姐。你住公司的宿舍真的方便吗?如果有什么不方便可以随时和我来一起住啊,反正我也是孤家寡人,你来了,还可以帮我承担一半的房租。”李可可这小算盘可是打的噼里啪啦响。

  住可可那去?我倒不是没想过,只不过以我现在和楚凌峰的热恋qíng形,我就算走,楚凌峰也不肯啊。他这一个月来每天不把我折腾几遍不算完,我开玩笑的说,我都成了他的禁/Luan了。

  我侧脸撩了一眼窗外,却是不经意间看见了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进了咖啡店。

  “亲爱的,还要你爱吃的那个慕斯糙莓好吗?”胖胖的秃顶男人一脸的献媚问道。

  “可是我今天想要那个阿尔卑斯香果奶茶。”女孩撒娇道,正好回眸的脸庞,被我看了个正着。

  这不是我大学时的同寝室好友毛毛吗?就是毛毛没错,还是那双长的跟吴倩莲相似的小月牙眼睛,那厚厚的小嘴唇好像一个红樱桃,还有那毛毛的自来卷头发。

  “毛毛!”我大喊了一声。

  “是谁喊我的外号?”毛毛回头也看到了我,“你是……千雪,是你吗?千雪。”

  毛毛激动的和我拥抱在了一起。快八年没见了,毛毛变得时髦了,打扮的像个贵妇人,一身的貂绒大衣,染着红红的指甲,还挎着一个jīng致的阿玛尼包包。

  “亲爱的,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大学的同学和好朋友杨千雪。”胖胖的秃顶男人一看比毛毛大十几岁的样子,笑嘻嘻的凑了过来。

  “没想到我们家毛毛还有这么漂亮的同学啊。”秃顶胖男人伸出了右手跟我握手。我也伸出了手礼貌xing的握了一下。

  说心里话,我对这个胖胖的秃顶男人真的没什么好感,怎么我们这么可爱的毛毛就跟这么个又丑又老的男人在一起了呢。想当初上上学时,毛毛可是每天追韩剧里的欧巴追到哭的,说将来一定要找一个像《蓝色生死恋》的男主角宋承宪那样的男人呢。

  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改变的不仅仅是我们的年龄,还有审美观和价值观?

  “千雪,你叫他朱大头就好。你可别瞅我同学长的漂亮,就动歪脑筋啊。”毛毛紧接着凑到我的耳边偷偷的说道,“千雪,他虽然长的丑,可是个大财主,在房地产界是有名的bào发户,在北京城光房产就十几处。最近我正撺掇着他跟他老婆离婚呢。”

  “毛毛,你怎么……”以前心思单纯的毛毛怎么变成了别人家庭的小三?看着毛毛一脸幸福的模样,我也不好意思指责她什么,自己现在不也是做在楚凌峰的地下qíng人嘛,哎。

  “别说我了,千雪,你当初离校出走以后,可伤了咱们学校一大批男生的心,尤其是咱们班的那个烨磊,为你消沉了好一阵子呢。听说你当初离校退学是因为嫁人了,对吗?”

  我点了点头,转而黯然神伤说道:“不过我现在已经离婚了。”

  毛毛安慰我道:“这年头离婚跟换衣服似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说对不对啊?”转头瞅了瞅坐在一旁的朱大头,那个朱大头尴尬的笑了笑,是啊,是啊。

  听毛毛提起了烨磊,如果说大学同班里唯一关系好的男生也就是烨磊了,因为我们都是文学社的成员,还一起以雪烨的笔名在校刊上发表过不少散文和诗。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毛毛边吩咐着朱大头去买单,边问询道:“千雪,明天晚上在香格里拉酒店有咱们大学同学的聚会,你一定要来参加啊。”我点头答应,虽然没有毕业,但是一起度过的那美好的三年大学时光也是我这前三十年中最值得留恋的时光。

  互留了电话,毛毛携着朱大头和我拜拜了。

  “你真的要去参加明天的大学同学聚会吗?”李可可看着他们走出了咖啡店警告的语气对我说道,“你知不知道,现在有个时兴的说法:参加大学聚会就是炫富抢买单,拆散一对是一对。”

  “光脚不怕穿鞋的,反正我已经单身了,拆散也是我去拆散别人。”我哈哈大笑。

  “表姐,我发现你现在变的越来越坏了。不过万一大学同学里还有漏网之鱼也单着呢,倒不失为是个好的选择。”可可说完也是哈哈大笑起来。

  那就让同学聚会来的更猛烈些吧!

  周日傍晚,我给毛毛通了个电话,约好了傍晚6点在香格里拉酒店门口碰头。然后我早早的开始化妆,打扮。先是用化妆棉在脸上敷了保湿水,又用手指在脸上抹上了润肤的打底霜,然后又打开粉底盒,在脸上细细的铺上了一层粉,这种粉是象牙色的和我的皮肤颜色比较接近,我不喜欢把脸化的太白,像个鬼似的那么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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