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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玫瑰_瓦伦丁【完结+番外】(6)

  路南一当时正在扒拉一碗面,沈默生过去一看,西红柿jī蛋面,蛋花碎的七零八落,西红柿大小不均匀,一看就是出自她自己的手。

  “大中午的怎么跑过来了?”路南一抽出一张纸擦了擦嘴,把碗放回后院。

  沈默生沿着一排书架看过去,没看到满意的,她想送谢居意生日礼物,但又不知道该送什么。他对看书不感兴趣,喜欢运动,篮球足球滑板,这些沈默生都不熟悉,所以中午特地过来,其实是想向路南一寻求帮助。

  但将这些说出口,对沈默生来说又很艰难,哪怕这些话是说给和她一向走的比较近的路南一听,也无异于将自己的内心放到阳光下给人剖析,这对她而言充满了不安全感。

  “是有什么想问的吗?”路南一点破她的窘境。

  沈默生摸了摸自己的脸:“有那么明显吗?”

  “你可以照照镜子。”

  沈默生游魂一样想要找镜子,被路南一一把拉住,“骗你的,没那么明显,可了解你的还是会看出来,有什么事qíng犹豫不决的?”

  “我想送朋友生日礼物,但不知道送什么好。”

  “男生女生?”

  “……男生。”

  “哦~”路南一语调飞扬,“男孩子啊,我想想。”

  她那个调调让沈默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往里面的书架走,假模假样的拿出来一本书看。汉字单拎出来每个字都认识,组合到一块却成了外语,看天书一般,视线不住往路南一那边瞟,隔空问:“有什么好主意吗?”

  ☆、chapter 4

  路南一手支着下巴,觉得现在的小孩真是不同凡响,丁大点就知道谈恋爱,不过她想到自己那时候,好像也没有多好。

  因为前面有个被当做掌上明珠的姐姐,长得漂亮成绩好人又聪明,将她衬托的黯淡无光,她卯足了劲儿追赶,天生的漂亮比不上,成绩却可以凭借后天努力不分上下,上了最好的大学,和追来的心上人订婚,要一起去美国留学。一切顺风顺水,如果没有那场火灾,那么现在的她也一定被蒙在鼓里,生活的无知而幸福。

  她活的骄傲而恣肆,一生最无法忍受的事qíng就是姐姐事事都要压自己一头,临到头被爱蒙蔽了眼睛,发现自己只是姐姐的替身。二十多年的yīn影明明已经要离去,最后却排山倒海的过来,将她击倒,让她溃不成军。

  火灾现场,她和姐姐都在其中,未婚夫冲进来,救了姐姐,对未婚妻妹妹熟视无睹。她用最后的力气从死神手中将自己的命拿回来,付出了一条腿和脸的代价。那一场大火,彻底将她的骄傲烧成灰烬,她取消了一切行程,来到风城,像一只母láng舔舐自己的伤口。

  昨日的记忆仿佛隔世,路南一看到沈默生,像是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倔qiáng而骄傲的活着,小心翼翼的爱着。

  “你可以送他……一只钢笔。”路南一道。

  “钢笔?”沈默生没想过这个可能,现在这么一听觉得也不错,送球和衣服什么的显得太暧昧,仿佛居心不良,钢笔就很能说得过去,毕竟是同学,练字写字都可以,沈居意虽然成绩不怎么样,但字还是很漂亮的。她问路南一:“什么牌子比较好?但又不会很贵?”

  她毕竟没有那么多钱。

  “你等等。”路南一站起来,到后院卧室里翻了翻,从玻璃柜里将那一只很漂亮的盒子,棕红色的盒子看起来古朴大气,里面躺着一支黑色的钢笔,在灯光下反she着冷冷的色泽,看着很漂亮。

  她阖上盒子,笑了笑,仿佛也将一段记忆从脑海当中刨了出去。

  沈默生习惯了路南一这种忽然消失的行径,默不作声的看店,轻车熟路应付来客,都是一些小学或者初中生来买期末考试卷,沈默生对于学习之道算是深谙于心,推荐起来也比较有说服力。倒是给路南一招来不少回头客。她们对外声称是姐妹,沈默生偶尔帮姐姐看店,大家也就接受了这个说法。

  路南一塞给沈默生那个盒子,沈默生打开吓了一跳,连忙塞回去:“我不能要!”

  虽然沈默生对钢笔没有深入研究过,但她了解自己和路南一经济水平的差异,钢笔一看就很贵,买不起。

  “送你的,不过有个条件,等你放暑假了,可以来这里帮一个月的忙,到时候我就不给工钱了。”路南一笑的狡诈。

  那时候沈默生脑海当中没有什么消费未来的概念,只觉得这样路南一挺亏的。

  路南一其实不差自己看店那会儿,她让自己过来,支付小时费用,其实只是为了补贴自己。她知道自己的家庭qíng况,用这种方式让她手里有些钱,不至于太过于窘迫而感到自卑。

  “一姐,谢谢你。”沈默生真心实意的向她道谢。她以前没有说过,但她心里真的很感激有路南一的出现,如果不是这样,现在自己不知道会是什么样。

  路南一直直的看她,倏地一笑,沈默生隐约觉得她笑的有些欣慰,她的目光透过自己,在看另一个人。

  那天中午,她回家晚了一些时候,金孟很不满意,听到她放学要晚回来一段时间,这种不满愈发加重:“要做什么?”

  沈默生了解越是遮掩就越容易被发现不对的地方,就将事qíng抖出来:“金姨,我同桌过生日,邀请我去。”

  金孟平时根本不关心她的成绩,也不关心她同学到底都是哪些人,也就不知道她同桌是男生,听到这里里只能叮嘱道:“那早点回来,别整天在外边疯玩。”

  沈默生:“……”我什么时候疯玩过?不就是想让我带沈源么。

  沈源前几天过了三岁生日,招猫逗狗,正是一个小孩最讨厌的时候,金孟平时喜欢打麻将,带着他嫌麻烦。奶奶早就回老家了,三五不时的过来彰显自己作为长辈的疼爱,于是平时照顾沈源成了沈默生的责任。她也被迫养成了在学校写完作业再回来的习惯,不然不光是作业,可能课本都要被沈源给糟蹋了。

  又不是没有前例,每到那时候金孟就让沈默生让一让弟弟,半点不舍得训,溺爱的不得了,沈默生难受归难受,但熬过那一阵就好了。她也看出来了,自己越是在意,沈源就越是想要毁掉她在意的东西,所以她早就学会了什么都不在乎。

  至少不能在沈源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在乎。

  沈源继承了父亲的外表,长得听话可爱,只有了解到他秉xing的人才知道他是个小恶魔,以后大概也是混世魔王。但她没有发言权,也就不管大人究竟怎么养他,随便吧,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放学的时候十几个工学跟在谢居意身后往他家赶,沈默生才知道他不止邀请了自己,尽管早应该有这样的认知,但知道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有些失落。到了谢居意家,沈默生感觉自己跟刘姥姥初进大观园一样,开了眼界。

  从谢居意平时的衣着就应该知道,他家境不错,但只有亲眼看到,才能知道这个不错,究竟到哪一种程度。谢居意家离学校有段距离,他平时都是骑赛车去学校,下雨下雪天就会有小汽车接送,大家的概念里,也就是知道:嗯,他家里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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