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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人生_白饭如霜【两部完结】(4)

  我痴痴的看着她的一举一动,举手投足,都带来一股春风,吹在我的心里,暖暖的,柔柔的。她过得很好吧。我想应该是的。看街角有辆车无声驶来,停在她面前,里面的男子为她开门,两个人脸上都有甜蜜笑意。

  她不需要我这样平凡的男人。站在她面前不过三米之遥,却无法进入她眼角的男人。

  他们扬尘远去,往蓝蓝上班的方向走了。我垂头丧气看了一会儿自己的鞋子尖,直到一位出租车司机的破口大骂把我骂得抬起头为止,人家说:“喂,要自杀去找个偏僻地方啦,这样堵塞交通,死了都罚两百的!”

  原来我不知不觉站到路中间去了。身前挡了快十辆各色车子,司机们的头都跟兀鹰一样伸出驾驶室,无比怨恨的盯着我。根据他们嘴形走向,我家老娘今天可被问候惨了。

  就近上了这个出租车,我郁郁的说:“去七搭八百货。”情场失败既然那么彻底,我还是努力工作吧,看古人说的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有没有道理,当然有一句我是早就知道的确十分有道理的,就是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处处不留人,我就自己住。

  迷迷糊糊打着瞌睡十分钟,车子嘎的一声停下来,我刚掏出钱包,顺眼一看,哎,这不是七搭八百货哦,这是蓝蓝工作的四海公司写字楼,难道我的发声系统比我还思念蓝蓝,所以决定独立了?为了确认一下,我清清嗓子,一字一顿的读:“七搭八百货!”

  司机皱着眉头从后视镜里看着我,表情十足象看一只从水泥柱里长出来的蘑菇:“先生,你刚才一路都不停在唠唠叨叨要来这里的,我都被你吵死了。”

  虽说我年纪也不小了,不过唠叨目前还没有成为我的风格。而我认识的人与物里,最唠叨的,乃是我口袋里拿来记录客户要求的录音笔。

  点头哈腰下了车,我按下录音笔十分钟内的回放,可不是,它唧唧歪歪的说:“去四海写字楼,四海写字楼知道吧,我老婆在那上班,我去看看她。我老婆可漂亮了,唔,你一定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女人~~。”

  我叹了口气,以后一定不可以随便自己打瞌睡,把发言权留给它了,今天还只是走错了路,下次万一碰到黑帮交易它大喊大叫要人家遵纪守法,爱国爱民,我麻烦可就大了。

  其实它说的是实话吧。我是多么想见到蓝蓝。

  站在写字楼门前,正犹豫要不要真的上楼去找她。那辆接蓝蓝的车子突然从我眼前开过去了。车牌号码32595,沃尔沃,99年8型豪华房车。掏出手机我打电话回家给大大:“叫阿BEN给我查一辆车子的登记信息,对,号码是•~~”

  阿BEN是我的手提电脑。不过我很少用它。它自己用自己。最热衷打联网游戏,有时候半夜三更一屋子都是它的喊杀声,动不动还惨叫:“啊,被人爆头!”拜托,你哪里有头给人家爆啊,它从善如流,下一次就变成了:“啊,被人爆了主板!”而且还网恋,酸唧唧的在屏幕上写:如此星辰如此夜,为你风露立中宵!吸尘器正好走过,问它:“是不是真的啊?”

  它白吸尘器一眼:“当然不是真的,我受潮要死机。”

  虽然是一部放浪形骸,游戏风尘的电脑,它的功能之强,却完全不在深蓝之下。当初深蓝电脑和俄罗斯顶尖国际象棋大师对阵之时,阿BEN看着电视直播,不断长吁短叹兼且破口大骂,向我们痛陈深蓝如何过于迂腐以及保守,本来三十五分钟可以解决的战斗,居然拖了N个小时。实在是他们智能电脑界的耻辱。作为当时观众中仅有的人类,实话说我当时还真有点恼羞成怒~~。

  阿BEN两分钟后就给了我回音:“老关,车子登记人是四海集团的所有人,杰克林奇,从前天最新八卦报纸图片来看,现在的使用人是杰克林奇的独生子诺曼林奇。诺曼林奇是城中社交圈有名的钻石级世家子。自己创办宇宙公司规模虽不算大,但经营得法,入息惊人。”

  它还在说,我却听不进去了。钻石级世家子,而我是一根葱。一根葱有什么理由对蓝蓝说:“你跟着我吧,我很爱你的,我可以提供给你~~~每天一款,一个月不重样的避孕套!”

  呸,换了我是女人,我都要吐人家口水啦。

  我告诉阿BEN,“好了,我知道了,这个是蓝蓝的新男朋友,你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劣迹吧,我不想蓝蓝受苦。”

  它本来正在语重心长教训我:“你不是和他争风吃醋吧,老关你吃不赢的~~”

  声音嘎然而止。过了半天,听到它一撂话筒,怒气冲冲的说:“我去把四海和宇宙的电脑全黑掉~~”

  这天晚上阿BEN是不是发动了绝地黑客大进击我暂时不晓得,生平第一次,我找到城中最大的酒吧,买醉去了。

  进酒吧之前,我很谨慎的搜了一遍自己身上,把手机,录音笔,所有带电的东西都全部寄存,免得等一下喧哗起来烦死人。不过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刚在吧台边坐下,我们家的剪鼻毛器就神出鬼没的从我衣领底下耸出来,兴高采烈的四处打望。看到我一脸莫名其妙,它也没个解释,跳下地一转,直奔舞池中央的辣身舞表演台去了。咦,它什么时候跟上我的?要是给人家看到一只小剪鼻毛器在调戏美女,这报警电话不知应该怎么打,说它越界生事呢,还是擅离职守呢?

  好在,虽然酒吧里万头攒动,却各自逍遥,无人注目。尤其是我坐的这个地方,有一位留着鸡冠头的朋克兄弟正对着面前一溜深海炸弹运气,看样子是要喝个痛快。旁边围了无数看客,头发颜色超过二十七种,不可谓不灿烂,都在齐声起哄,要鸡冠兄弟表演一饮十三杯的无上江湖绝技。

  深海炸弹我在家里偶尔也是喝的,纯的高度威士忌,浅浅一杯,划一根火柴过去,蓝色光焰燃烧,幽幽的。水火交融中一口饮下,胸臆间会有奇妙的雷击感郁郁滚过。最高记录我喝过十五杯,而且是用喝MARTINI的深杯喝的,喝完后还神清气爽的去自己洗澡睡觉,不过第二天热水器告诉我,我当时拿着肥皂盒使劲在身上擦,还奇怪的说:“哎呀,怎么没有泡泡。”

  就这样,我都是个失败者,没喝赢人家。因为跟我愁坐对饮的,乃是电热水壶。

  基于这样的历练,十分钟后鸡冠同学硬是一脑袋敲在桌子上,敲得我这边的啤酒樽都打闪,就完全是我意料当中的事情了。

  本来一个人逞强喝多了酒,跟我一点关系没有。可是突然之间全场肃静,鸡冠身后的人不约而同齐刷刷让出一条道来,走出一个人,事情就开始跟我有关系了。

  那是诺曼林奇。

  大家都退开,留出充足空间给他,只有我没有动,仍然坐在鸡冠左近,不过我从来就具有自动隐身功能,只要不出声,到金三角毒枭家里坐着都安全。

  他穿透明白色的低胸衬衣,紫色发光的紧身裤。他面目英俊,体格强壮健美,举止优雅斯文。所有女人都会爱他,只要---

  只要他怀里不要搂着一个另一个男人。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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