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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骚动_drsolo【完结】(12)

  “可你不是已经有助理了吗?”

  “你说思怡吗,她做了我两年助理,上个礼拜我才知道她已经延毕一年了,我打算辞退她。刚刚问你你说愿意,我理解你一时激动,现在知道我不是在开玩笑,还愿意吗?”

  我立马点头,又郑重摇头:“并不是一时激动。”

  塞林格看着我问:“会不会觉得屈才?”

  他看人时眼睛总有一种在大太阳下打量人的姿态,仿佛能把人看得纤毫毕现,入骨三分,却并没有锐利的压迫感,只是深到有些抓人。

  “我都不能再唱歌了,没什么可屈的了。”这么说出来,心中还挺自我解嘲的,“如果只是给艺人做生活助理,讲真的,不愿意。但你是创作人,给你做助理应该也能学到很多东西,也能继续和音乐打交道。”

  塞林格打量着我“嗯”了一声,不知道在思考什么,最后说:“不管怎样,当助理不是件轻松的事,我还是给你时间你好好考虑一下,也不一定最后你真的能成我助理,但是我刚当着那家伙的面这么说了以后,公司可能会有别的想法,如果到时候他们愿意把版权还给你,或者提一些比起当助理让你更能接受的条件,那也很好。”

  所以压根就不是路见不平砍了就跑,他是真的有把别人的处境放在心上考虑。我心里既感激又有点骄傲,为自己高中时代就认定的偶像,也为自己选偶像的眼光。

  “手机给我。”

  我“哦”了一声忙拿给他。

  塞林格在我手机上拨了个号码,手机铃声随即响起来,我以为他的手机铃音会是LOTUS的歌,却没想到是一串“嘣嘣嘣嘣”的贝斯根音。

  他把手机递还给我:“再回去想想,三天后给我打电话。”

  ——

  其实我心里也明白,塞林格之所以会帮我,多少和他自己的经历有关,如果我身上没有任何让他有共鸣的地方,就算是他的粉丝,能做到比赛后来楼梯间找找已经很令人动容了。

  我不知道公司要怎么应对这个棘手的天团贝斯手,没想到正如塞林格所料,第二天公司就打电话找我了,说考虑给我两个点的分成,但歌曲的版权依然归公司所有,问我愿不愿意。我只想拿回版权,并不接受这个方案,但我没直说,只说考虑几天。

  我怕塞林格会和公司硬碰硬,七首歌的全版权费公司既然都不肯原价释还给我,完全可以开个天价,如果我拒绝得太果断,可能真的是给塞林格找麻烦。

  塞林格给我三天的时间来考虑,我用这三天从各个能接触的渠道了解了一下助理的工作,感觉确实很繁琐,从起居饮食到各种通告、演唱会,都得一直跟着艺人,要随时注意到艺人的各种需求,是相当考验细心的工作,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意味着我会有机会接触到塞林格的幕后,说不定能亲眼看见一首歌是怎么诞生的。

  再也没有什么比接近偶像更能带给我旺盛的启发和灵感了。在彻底听不见以前,再写五十首歌,再听十场LOTUS的演唱会的愿望,仿佛正以另一种补偿的方式摆在我面前,如果是这样,我干嘛不接受它?

  三天后我给塞林格打去电话,那时候已经是下午的光景了,电话响了一阵才被接起,塞林格接电话时鼻音有点重,听着像在睡觉,但进入状态很快,都没问一句是谁,直接问:“公司找过你了吗?”

  我和他说了公司要给我提成的事。

  “两个点?”他听完沉吟了很久,“你愿意吗?”

  我当然不愿意,但眼下我更关心公司有没有为难塞林格:“前辈,我能问公司那边开了多少钱的版权费吗?当初买断的价格是一首两万,如果高于这个价格太多的话……”

  “我知道。”塞林格说,“迟南,你是不是并不在意公司给几个点,只是想这些歌还属于你?”

  这是头一次从他口中听见我的名字,非常诡异地令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既觉得被偶像冷不丁这么一喊有点刺激,又惊诧于他是什么时候记住我名字的。

  后来想想也觉得自己好笑,他要买我歌曲的版权,而我所有歌曲都是以本名发布的,被记住有什么好奇怪的……

  公司给我几个点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因为我不知道公司以后会怎么对待我的歌,会拿给什么人唱,会拿去干什么,当然最差的情况是公司囤积了太多作品,最后它们会全体被遗忘在犄角旮旯里,永远蒙尘,而我自己也已经不能再唱它们。我是没有比公司更好的渠道和人脉,但毕竟我是写它们的人,起码我会比公司用心,哪怕就挂在平台上让人们付费下载呢,万一未来能遇到不错的合作者,我可以把作品安心地托付出去。但是这种一次性买断,却又不在解约后容许歌手原价赎回的做法,我无论如何不甘心。

  “我只想要歌。”我说,“但公司可能根本不会卖出版权。”

  “他们是商人,会卖的,而且开价不会离谱到你当我助理也偿还不了。”塞林格的语气听上去似乎根本不需要人质疑,“问题在于你。”

  他停下来不再说话,我才反应过来是在等我:“我是你的粉丝,能做你的助理我很开心,一点问题都没有!”其实是很荣幸,简直荣幸备至,“只是……”

  “什么?”

  “我没做过助理的工作,要是做得不好就辞退我,到时候如果前辈不嫌弃,那些歌曲的版权……”

  “版权归我。”塞林格说,“歌很好,我嫌弃不了,你可以放心了。”

  他让我等他消息,我以为这个等至少得一周,没想到三天后就接到塞林格的电话,让我去公司。我不清楚他花了多少钱买回了歌曲的全版权,清楚的只是问他肯定也得不到答案。

  “合约我让负责合同的人拟的,你看看有没有问题。”

  我翻到最后一页,塞林格忽然笑了:“你们都是这样追偶像的?”

  我看着他的笑脸,发现他竟然有酒窝,有点蒙。

  塞林格坐在会议桌左侧,交握的双手放在下巴上看着我:“偶像给的就算是卖身契也随手就签吗?”

  我都不记得我当时是什么反应了,是面红耳赤、强颜欢笑、还是狂抓头发,但真的是太尴尬了,也是二十二岁的人了,还表现得像个崇拜火影忍者的小屁孩。其实和公司签合约的时候,明知是制式合同没我改的余地,我还是会从头看到尾,一到塞林格面前,我脑子就跟炸成了烟花没区别……

  我只好又翻到前面,煞有介事瞄了几眼:“人这一生也不会有多少偶像了,偶像都信不过,那就是我自己把自己卖了,也怪不了别人。”给自己潇洒挽尊后,我还是在最后一页直接签了字,反正应该也看不进去都写了啥。

  塞林格拿过合同,门却突然被推开了,我回头看见涨红了眼圈的女助理。女孩看我的眼神怨恨极了,走上前质问塞林格:“为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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