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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_小鹿廷仔【完结+番外】(103)

  太子爷看在眼里,心里着实不爽,这还有完没玩?还要打到什么时候,这个年代,谁还抄刀子打架的,想当初,他抄刀子的时候,都还是几年前的事儿了。

  “我说,你不是报警了么?都打了好几分钟了,警察还没到呢!”

  太子爷的嗓子因着忍痛的关系变得有些沙哑,语气微微透露出不耐,眉目苍白,额间渗出汗珠。

  纯良少女看了太子爷一眼,又酷酷地撇下一句:“我吓唬他们的,今天没带手机,你要现在报警也行!”

  “……”

  此话一出,太子爷是,唇角僵硬地抽搐,连带着胃疼的剧烈程度增加。眼神也愈发地狠戾阴冷起来。

  一个回旋踢直接把某个上前的不良青年手中的刀踢飞,几个动作,干净利落,解决了几个小喽啰。话说,学了几年空手道不是盖的,以前在贫民窟里学来的街头生存法则也不是盖的。

  只是这胃疼并未因为事情解决而得到缓解,反而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唇色更是苍白得不像话,太子爷皱着眉,转身刚想离开,不料往后踉跄了几步,把身后还反应不过来的纯良少女压向墙边,更不料此时某个还不死心的不良青年起身拿着刀便往李慕良身上刺,中腰处刹时濡湿一片,本该雪亮的刀韧被拔出时已然鲜红如妖。

  看着李慕良的伤,纯良少女有些惊讶,李慕良下意识地抓着不良少年的手反剪过来,毫不犹豫地用力地刺向其腹部,一刀致命。剩下的几个已是被吓得在地上不能言语,此时,纯良少女眼中也闪过一丝震惊和不可置信……

  再到了后来,这件事过了没多久,受了伤还死不了的太子爷,伤好了,某一日,心血来潮了,带着几个秦家的家臣来到本市有名的酒吧。

  话说,当太子爷穿着帅气的黑色外套,踏着英伦风格的黑色靴子拉风地出现时,刚巧在走廊里一正起争执的男女挡了路。手下们很有自知之明地一把扯开那男的扯了出去,后来,那手下瞧着那女的挺赏心悦目的,就没怎么理她。少女穿着侍应服,想来是这酒吧的员工。如果太子爷仔细瞧着些,心里一定觉得眼熟。可惜咱太子爷性格比较傲娇,漠视一切该漠视,不该漠视的,就这么在群众簇拥下进了包厢。

  深夜一点多,当咱太子爷再次出来时,身边的家臣手下没了个影儿,想来是被太子爷压迫办事儿去了,看着太子爷身边只跟着一如既往跟在身边的连风。

  一出酒吧大门,想着坐上车扬尘而去。只见一少女在酒吧门口旁挨着墙边,似在等人儿。

  此时正值入秋季节,入夜后的S市洒着习习的凉风,少女穿着紧身牛仔裤,外穿军绿色的带帽风衣,围着一细针织围巾,穿着一双帅气的红色及膝长靴。

  看到太子爷出来,少女胆子大大地走过去挡了路,今时今日的太子爷刚过青春发育期,身高蹿了十多厘米,近一米九的身高对女孩子来说有点太望尘莫及了些。少女靠近来说话,需得仰视太子爷。

  “喂,你救了我两次。”少女嗓音清冽,目光冷冽。

  太子爷听着,扬起标志性的表情,皱眉。

  一旁的连风见此女没啥危险性也没啥攻击性,便也不怎么搭理。专业地靠在妖蓝法拉利旁边面无表情地自个儿眼观鼻,鼻观心。

  沉默了一会儿,少女低头沉思后,很快,她抬起头,眉目清冷,容颜艳丽如花:“李慕良是吧,我叫涂锦,我发现我喜欢你了!”

  闻言,只见太子爷眉皱得更深了。话说秦家太子爷是周身清贵没错;是被众富家女,酒家女仰望没错。但基于本人性格太过傲娇,敢这么明目张胆跟他表白的还真没有。

  不过,秦家太子爷处理自家业务雷厉风行,处理自家感情问题也特别雷厉风行。于是很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听着,我不喜欢你。”说完转身欲离开。

  不料,少女快步走到了前面,眼神不因这句话而有任何起伏。

  “听着,从今而后,我是你的,你也只能是我的。”说完,少女直接踮起脚尖,吻向那一向苍白的唇。

  太子爷心里再度咒骂,“shit!被一女娃儿给强吻了!”

  ☆、番外 良风年年(李慕良)

  事后,不少人儿疯传太子爷在S市有名的酒吧的门口,被一青春欲滴的女娃儿强吻,继而两人一吻定情,双双坠入爱河的趣闻。此传言一出,仰慕太子爷,常驻太子爷经常出入的酒吧的各坐台美女们怒得绞碎了手中的小手绢,看着这秦家太子爷平时冷冰冰的,原来喜欢被人用强的。早知道就该直接来个饿狼扑虎扑上去得了。话是这样说,但面对人家太子爷时不时飞出来的冷的吓死人儿的两记眼刀儿,未得允许,谁还有胆量往他身上扑?

  话说,人家有这个胆量和勇气去强吻人家太子爷,证明人家有异常的忍耐力,忍得了太子爷的冷眼飞刀,剩下的大家也只能对着那位目光锐利,容貌清丽的女娃儿各种羡慕妒忌恨了。

  二十岁开始的恋情,跌跌撞撞十年,然后以和平得不可思议的方式告终。对于李慕良而言,似乎众人总爱用坚贞二字来概括他的爱情。然后把他与涂锦之间的一切错过和过错归咎于缘分。又何尝想到,这其中是不是当事人因逃避而作祟。

  人类,被定义为绝对理性的动物。而上帝造人,却让这群理性动物有了感性的缺陷。尤其是雄性。他们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块肋骨的时候,感性精神降到了最低点。于是,大家都如此形容他们,找到自己认为是命定的另一半之前,相对的花心;找到自己认为是命定的另一半之后,绝对的痴心。而于李慕良,相对的花心,亦或是绝对的痴心都无法用来刻出他对感情的轮廓。他如此崇尚感情,却以最卑微的姿态来维持这种专一。然后以最拙劣的心态摧毁了涂锦的爱,还了自己自由。

  喜欢,口头之上,鼓掌之中;

  爱,心房之中,肋骨之下。

  分不清爱与喜欢,这样的结局注定悲哀。

  相对于涂锦。她以她与另一个男人的开始来见证两人之间故事的结束。

  李慕良以为,这就是涂锦。她喜欢游走在世界的两端,如此的决绝。就如同当初,李慕良对她说:“听着,我不喜欢你!”

  她不卑不亢却含着凉薄的语气说着:“听着,从今而后,我是你的,你也只能是我的。”

  感情,如此决绝,如此悲哀。只能说,这样的Lover,站在如此的顶端,李慕良曾一度渴望她能救赎自己,赐予爱与温暖,却找不到方式去爱。

  后来,再也没有了后来。

  后来,怎么样来着。

  对了,在他与涂锦开始之后,便是另一帮人生的过客登场。

  这帮人,第一个登场的,便是大家口中那个生性温和喜静的阿晨。那时的越晨光恰好十七岁,上高中。一个发育还没齐全的小姑娘。你说,这个小姑娘咋一眼看上去除了脸蛋挺耐看之外,还有什么好的?木木讷讷,坐在那里,又不爱说话。

  那日,好巧不巧,也许秦家太子爷的司机在开车的时候思春来着,又或者是在打瞌睡。总之就是一个没留意在高速上跟另一辆车发生追尾事故。恰巧那被撞的美女车主是个话痨,在瞄到撞上自己车尾的黑色BMW,车内,坐在后座的某人的侧脸时,立刻转身正义使者。赔钱不要,非要去警察局讨个公道。大抵心里下了决心,非要和这位BMW车主纠缠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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