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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_小鹿廷仔【完结+番外】(11)

  还读大学那会儿,在一个云色白色如絮的日子里,酷爱看小说的秦青藜看到某个小说里这样一个情节,女主人公是男主人公包养的情人,有一天。富有的男主人公被人陷害,濒临破产的危机,独对风雪。于是本来一直强调两人间只是金钱交易关系的女主人公在这时却拿出了自己全部积蓄甚至出卖自己的身体,把自己卖给男主人公的死对头,只为换得男主人公一个喘息过后,绝地反攻的机会。基于小说惯有的背景,女主人公总的来说脑子比较脱线,瞒着男主人公为他做一切尽可能为他遮挡风雨的事儿,甚至还把钱私下交给一个同样爱慕着男主人公的女子,让她以救赎的姿态出现,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女人与自己的爱人越走越近,自己却在爱人的世界里越走越远。一切只因为自己在男主人公心目中早已是一个贪慕虚荣的女人。最后,故事的结局亦如意料之中,男主人公度过了危机,顺其自然地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而女主人公所能做的便是退出男主人公的世界,远走他乡。

  故事来到这里,秦青藜便问众人:“如果你是女主人公你会怎么做?”

  庄囹的回答是:“这种做法太傻,连评价的必要都没有。”

  本是一个故事,故事性太强,人物虚构,背景虚构,连感情也是虚构。

  越晨光却一脸认真地说:“我应该这么做,把钱推他面前就说,你看,我存钱存了老半天,就等着今天,我就知道你有一天会破产的。所以帮你准备了那么多钱。就等着把自己满满的情意讲给你听,你也不要觉得没面子,你破产了,也挺好的。起码现在由我养你,是不?”

  话一出,一直沉默的涂锦被越晨光的话逗笑了,她搂着越晨光说:“阿晨,你真可爱。”

  庄囹还有秦青藜也都笑出了声。

  真的好笑么?越晨光并不知道。但是连平时不苟一笑的李慕良听了越晨光的话,唇边亦似乎忍不住地扬起一个愉悦的弧度。大概真的引人发笑吧。可是,在越晨光的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面对所爱之人,只需等待一个机会,风雨来临时,告诉他自己的情意,此后,他们在这风尘之中相濡以沫,携手到老。

  不过,如今看来,宁唯领着的庞大事业暂时还没有破产的可能,所以她也没机会说出那番话。而且你也不能无缘无故地就直接跑去跟他表达自己的心意吧。她要一个契机,一个不松不紧,刚刚好的契机。不管是否两情相悦,只想着把心满满地捧到他面前。就像她觉得如果她是那小说中女主人公时所想的这么做。

  而这个契机早早地出现了。在越晨光二十一岁的时候。

  这一年,她糊里糊涂地就做了宁唯的妻。

  她想,如果早知道是他,她一定会以最美好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然后绽放一个最灿烂的笑,对他说:“嘿!我们又见面了。你还记得我么?我叫阿晨啊。我们以前就见过面了的。你也许不记得我了,我却把你记得真真切切。我会很努力地做你的妻。”

  然后,把自己很早前就对他的情意,想着跟他白头偕老的想法告诉他。绝不莽莽撞撞,想起来,初来宁家的时候,那个糟糕的重遇场景真是想起来都是罪。

  那时,越晨光刚来宁家。宁唯当时身处国外,一个宁家住了几天,没有一个能称之为家人的人在那个大的离谱的屋子里头。不过,越晨光也不是个天生惹事的人,于是,日子倒过得安分。当然,不排除事来惹她。

  ☆、一页书(8)

  有一天她坐在沙发上,穿着一袭紫色碎花连衣长裙,一双居家拖鞋,挺安静地在那里看书。有人匆匆忙忙地跑了进来,她听到声响抬头看去,挺娃娃脸的一个男人,放下书便反射性地问道:“你好!请问找谁?”

  来人看着坐在沙发上的晨光,愣了愣回答道:“你……你……”忽而,那男人似乎想到什么,便又正色道:“阿唯呢?他不是今天回来么?”

  越晨光那时没多想,只是觉得印象中没这个人,下意识地便以为是这宁宅的佣人,然后说道:“阿唯……我不认识他。嗯……他可能被阿秀使出去打理花室了”她记得今天早上阿秀唤了一个阿唯还是阿中什么的去打理花室来着。“这样吧,如果你有什么要紧事,就留个电话,等到他回来了,我问问阿秀,再叫他打给你?”那时的越晨光初入宁家这样的大宅子,自然也不清楚大宅子的规矩,不知道,一般家里的佣人的朋友通常不会出现在主人的客厅里头。

  只见男人有些奇怪地看了看自己,然后有些不确定地说道:“那好,他回来了,你便告诉他,就说陶可来过。”

  闻言,越晨光还来不及点头,便见门被佣人打开,赫然走进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身后跟着几个模样大抵是助理式的人物。

  迎面走来的男人长得很好看,该是过分的好看,许是穿着的不同,男人身上没了自己初见时的不羁却多份商场中打滚出来的精练。对于这个人,越晨光记得真切,记得太真切了。那时的一头酒红色头发如今已经全然被黑色的短发所代替,只是,这样的改变一点也不影响她把这个男人记住。

  而站在一边原本要找阿唯的男人则又是一阵惊愕,看了看呆了的越晨光又看了看迎面走来的男人。终于开口对来人说道:“你……你没有去打理花室?”

  闻言,宁唯停在离陶可两步之遥,皱眉,淡漠答道:“你胡说什么。”

  陶可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荒谬,只是自己怎么会相信那个女子的话?相信宁唯去打理花室来着?真是见鬼了。思忖间,陶可连忙咳咳声清清嗓子,正色道:“没什么。”

  宁唯瞥了眼坐在沙发上的女子,头发很长,淡弯着黛眉,很温婉的模样,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自己,手里拿着一本书,是洛夫的《时间之伤》。

  那时的越晨光并不觉得自己的眼神有何不妥,也完全没想过被自己盯着的人会不会有心理障碍。只是乌黑的眼睛亮闪闪的,一直看着人家,说官方一点就是没半点女孩子该有的矜持;说现实点就是,简直像一只饿了很久的小狗忽然前面出现了一块骨头,都说,眼睛是心灵之窗,于是,什么想法都暴露在自家眼睛中。

  那时候,越晨光跑出去问阿秀,她说:“他叫唯什么?”唯什么呢?从前她只知道他叫Ryan。

  正在修剪花束的阿秀愣了愣,思索半会儿,才明白越晨光问的是什么,于是笑道:“唯什么呢!是宁唯。你个孩子,结婚协议上不是有写着么,哪有人自家丈夫叫什么都不知道的?”

  越晨光弯弯的淡眉明显地舒展,她浅笑道:“以前没留意,觉得知不知道都一样。”

  阿秀无奈摇头,笑她:“现在又不一样啦?”

  越晨光笑了起来,像个孩子,她道:“不一样,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可惜,遇回自己喜欢的人,这种心情很美;过程却不美。

  尤其是对认真又无趣的越晨光而言,真是毫无美感可言。有时候就是这样,你竭力要做好一件事,这件事便越是事与愿违地无法做好;正如你想讨好一个人,想讨得他的喜欢,可惜,你费尽心思,万般小心,还是会洋相出尽。比如说,像越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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