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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_小鹿廷仔【完结+番外】(67)

  话一出,宁唯止不住地笑,“越晨光啊!我怎么就娶了你这么个不解风情的女人呢?……”要命的是,越来越发现,却是非你不可。真是,真是,自作孽啊。

  越晨光认真地看着宁唯,小心翼翼地说着:“做太太的,懂持家就好。”

  “的确。可是阿晨啊,你要怎么持家呢?”宁唯捧着她的脸,无比留恋地侧首吻吻苍白的脸颊,蜿蜒而下,留恋细致而美丽的颈项窝。而后,对望。看着她。看着她如此认真的神情。

  于是,按照咱越同学凡事爱较真儿的个性,听了自家丈夫的话,乖乖地低头掰手指:“我会照顾小曦,我会织毛衣,我还会煲汤……”最最重要的,我还会怎么去喜欢自己的阿唯。

  她抬起头,因为脸皮薄,愣是顶着一张变得粉红粉红的小脸,问出了口:“这样的阿晨,你要么?”

  你要么?

  生平第一次情话,带着忐忑的心思,不怕拒绝,问出了口。

  宁唯笑得有些玩味:“你这是表白?”

  越晨光把头更深地埋在宁唯怀里,半晌,慢慢地吐出几个字:“你要当成告白,也可以。”

  宁唯伏在她的耳边,温热的气息透过薄薄的耳骨,传到心房:“如你所愿。”

  夜色袭人,宁爸爸坐在自家儿子的大床旁边。心安理得地随意翻着书籍。本来嘛,哄孩子睡觉这种事,从来都是他家媳妇儿做的。可惜,今天不一样了。

  至于原因嘛,还得从宁妈妈重感冒说起。话说,宁妈妈是不是个好妻子就暂且不论。但绝对是个好母亲。从她每晚来到自家儿子身边陪着自家儿子哄他睡觉可以看得出。然而,好母亲也有身体不好的时候。凑巧今天宁妈妈感冒了,窝床了,昏昏沉沉间也没有遗漏自家儿子。寻思着起床去看自家儿子。于是,宁爸爸不允许了,大手一挥,说,我去。

  当时的宁妈妈听了,端着想说又不敢说,忐忑不安的心情看着矜贵的宁爸爸。却也没什么,想想,其实让他们父子相处亦是好事。就随他去了。

  于是就造成了宁爸爸坐在卧床旁边盯着自家儿子入睡的情况。

  有一点要说明的是,宁先生绝不会像个温柔好爸爸哄着自家儿子入睡,只能用平时对待手下的方式对待自家儿子。一记无比犀利的眼刀盯着宁小曦。宁小曦同学在如此的气氛下更是睡不着。一阵沉默的气氛,两人大眼瞪小眼相对无言。

  良久,宁唯莹白长指翻过书籍一页,狭长眉目看了床上的宁小曦一眼,视线重回书籍,抿唇:“怎么还不睡?”

  其实这句话宁爸爸是对自己说的。话说,宁爸爸天生装得一手好脸,高深莫测,颜值一百分,其实心里小九九down到爆----娘的!本少就是不会哄孩子睡觉,怎样怎样怎样!?

  但阴阴柔柔的声音传到宁小曦耳朵里,就成了别的意味了。

  “……”于是,咱们的宁小曦只能赶紧闭着眼睛,睡意全无。

  后来,宁小曦回忆起来也觉得,这真是一件很可怕的遭遇。

  ☆、一剪云(10)

  虽说春寒料峭,随着日子的推移,却也有暖意袭人。新年的气息愈发地浓重,越晨光要织给小曦的第二件毛衣完成了。她轻轻地扬起手中的小小毛衣,心里自我表扬了小小一下,咳咳,怎么看也比第一次织得好。

  一时,岁月静好,安然无恙。

  星期天,天空暮色,雪,纷扬。

  PRADA的白色绣花长裙,外罩米黄色羊毛针织外套,漂亮的长发。涂锦凝着指尖,一点一点一,用小小的勺舀开洒在咖啡中的糖。

  越晨光捧着清茶喝了一口,旁边放着的是随行的拐杖。而后,看着手中的素描,无端地失神。

  “那罗基索斯?”

  画中,卷曲的发,傲慢而漠离的眼神。美眸,美目。希腊神话中的少年。这个自负的少年,漠视任何的爱,毋论人或是神。他只爱自己,所以,到了最后,他顾影自怜。看着水中倒影的自己,因为无法得到,郁郁而终。

  这就是这个神话少年所有的故事。如今,凭着想象中的模样,终于被人画了出来。美貌或许不敌神话中;感觉却表现得天衣无缝。

  不得不说,这是画家的才情。但是-----

  “这不是涂锦姐的画,对么?”

  这幅画,纸张显示如此久远的痕迹。更像是即兴随意而画。

  “你说的对。”涂锦纤细长指扶了扶水晶眼镜,笑,很多年前,她热爱着这幅满是黑白都热烈的画,时光和寂寞却给了她一个错觉,让她觉得,她是爱上了画中人。

  “是……慕良?”越晨光沉吟。

  涂锦不可置否。

  人们说,这个世界,它需要正义。其实是,正义,需得依赖这个世界而存在,否则,毫无意义。人们错误而又任性的认为,足以颠覆本有的理论。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便也无话可说。对与错,似乎都不要紧。

  “前几天整理旧物的时候发现的。原来,我带着它从一开始的珍之重之,到漂洋过海,再到如今,已经十年了。”

  “宁家的媳妇儿!”声音畅快,是曾经年少的她们从不曾拥有的活力。

  越晨光转身,措不及防地遇到生命中的另一个贵客,她微笑:“秦初小姐,你好!”

  少女笑了笑,坐在对面的位置,摆摆手,拿着匙勺用力地往晶莹的高脚玻璃杯勺出冰激凌,满满地塞了一口。然后杯中色彩华丽,姿势夺目的冰山形状缺了大大的一角。

  “请叫我阿初!”

  话一出,越晨光把画折好,放到桌面上,笑着应:“阿初。”

  秦初拿着水晶杯坐过来,凑到越晨光旁边。

  见状,越晨光介绍:“阿初,这是涂锦……”

  不待越晨光把话说完,便听得这位少女开口:“我当然知道这个女人!真是笑话,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她可是我的情敌……”说着,她嘟嘟囔囔,把冰激凌又塞了满满的一口,满口的冰冷,化不开的甜腻,大大咧咧的语气,就像是一个可爱的孩子。末了,她补充一句:“说错了,是曾经的情敌。现在你快要嫁人了都。”

  涂锦那水晶眼镜下漂亮的眉目撩开,笑,十足的优雅入骨:“以前就听说过李慕良身边那有恋叔情节的小侄女。今日一见,果然。”

  她细细审视,这个小女孩,曾经叫那淡漠的李慕良多么地头疼?一个是秦家养子,一个是秦家千金。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女生,却在自己十岁生日的宴会上,就这么大声地宣布,自己以后长大了就要嫁给李慕良。顾不得众人诧异的目光。往后,人们对于这个智商情商还没发育完全的小姑娘津津乐道,只觉得,秦家人真犀利啊,秦家人真牛逼轰轰啊,乱伦这等事儿都能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云云。当然,也着实少不得李慕良在身后为她这句话收拾烂摊子。

  一朝少年事,舍得为君狂,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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