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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高跟鞋的野兽_楚一一【完结】(73)

  就好比想要出国去读心理学这件事,宋栗也一直都在等,等自己的英语口语练得再好一点、等自己的能力再游刃有余一点、等自己的钱再存得充足一点、等自己准备得再好一点……直到小狼狗一根狗毛都没留下的飞走了,宋栗才突然明白过来,对任何一件你真正重视的事情,哪里存在什么真正准备好的时刻呢?

  很多时候不就是一个冲动之下,做了也就做了吗?毕竟未来的那些,好的坏的,都不是空想出来的。就算没有准备好的情况真的发生了,当下去好好学着应对它不就好了?既然情况不会坏到让你真正死掉,就鼓起勇气跟这个世界死磕到底吧!

  所以宋栗的机票说买也就买了。那一直以来本以为在广告公司很难请到的长假,在自己的强硬坚持之下,也就这样顺利的请到了。宋栗连衣服也没有收拾几件——这架势倒是与小狼狗如出一辙,带着一个小小的登机箱,就不带走一片云彩的飞走了。

  但这个世界上的事,永远不会按你所设想的发展。这倒也印证了宋栗刚想通的“没有准备好的时刻”这一理论。

  飞机一落地,宋栗刚刚办好各项手续打开自己的手机,手机里的无数条信息就爆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说走咱就走诶~

  ☆、第56章

  手机里的这些消息,全都是来自于同一个人,一个宋栗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主动联系自己的人——别猜错了,不是饶朗,是狗哥。但是狗哥还会主动给宋栗发消息这件事带来的震撼之感,如果跟宋栗看到手机屏幕上所显示字眼带来的震惊相比,那就是开封菜全家桶里的一颗鸡米花,超大盒可以用到海枯石烂天荒地老分享装散粉里的一颗散粉,简直不值一提。

  其实狗哥虽然用无数条信息塞满了宋栗的手机,但是每一条信息都是同样的几个字:

  “你在哪?饶朗杀人了。”

  故事要从饶朗出国游学飞机刚刚落地的那一天说起。

  饶朗在国内是大明星没得说,无论去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众星捧月的架势,所以在饶朗从十岁左右开始入行以后,超高的颜值让他很快圈了一大票姐姐粉一夜爆红,在那之后很多年里面,饶朗的身上就没揣过钱,他自己也是对钱完全没概念,对他来说可能就是□□面上不断上跳的数字而已吧。他没有自己出过门,没有自己订过机票,没有自己打过车,也没有自己点过外卖。这样的日子过了好几年,当饶朗渐渐长大一些了有了自己的独立意识,才发现这样的日子简直把自己过成了废人一个,一旦脱离了娱乐圈他就好像是一个浑身透明的幽灵,当对面的人谈起了现实世界的任何技能或者话题,饶朗根本嘴都张不开更别提答话了,久而久之对方自然就会选择叹一口气无视饶朗了。也是在那样的情况之下,饶朗果断主动向狗哥建议,把那段时间的工作重心开始往国外移,毕竟带着一大队保姆团队出国这件事,阵仗还是有点太大了,远没有在国内那么方便,这也让饶朗有了自己去学习一些生活技能的机会,他第一次自己出门打车、开始学习着要记得找回多少零钱,第一次自己去超市买了想吃的菜,自己一个人不服输的闭门练习着,从整整一锅黑成了墨鱼汁海鲜饭一般的黑暗版蛋炒饭,到终于做成了中华小当家也要点个赞的黄金蛋炒饭。再后来,饶朗对于现实世界的浓厚兴趣,更多的全部来自于同一个名字。

  一个现在饶朗不敢再提、也不敢再想的名字。

  那么,就只说是她吧。

  饶朗喜欢看着她拎了满满一袋子超市买来的各类菜品、却对晚餐的菜式完全没有想法,把他家的厨房简直变成了邪恶博士的实验室一般,做出一道道黑暗料理,有着一种特殊难闻的、却让饶朗莫名喜欢的烟火气;饶朗喜欢带着她,去与从前总是冷淡以对的家人相处,让他第一次发现原来不是每个小孩都是只会看动画片和要棒棒糖吃熊孩子,说不定人家走的是老干部人设比饶朗自己还要老成,亲情的温暖这种话太鸡汤饶朗说不出口,这这五个字不知怎么的就在那些时刻从饶朗的心里自动蹦了出来;甚至,饶朗喜欢她的妆容不像她见惯的女明星一般精致,偶尔眼线画得太过放飞自我像古装剧里黑化之后的女反派,偶尔眼线又画得太过粗糙像两条蚯蚓醒目的趴在眼皮之上;甚至,饶朗喜欢她肚子上的游泳圈,喜欢她挤完地铁之后不那么规整乱七八糟的头发,喜欢她家居服上各种来源不明色彩斑斓的污渍。

  对饶朗来说,宋栗就是这个世俗的世界本身。她不完美,不精致,却自有她的魅力,让人忍不住的想要沉浸其中,而唯有真正沉浸其中的人,才能感受到那样一种让人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可就是欲罢不能的快乐。就好比每天路过广场舞大妈的队伍之时,路过的人一定不能明白每天对着同样吵嚷的乐曲跳着那简单到好笑的步伐有什么吸引力,可如果你让其中的某一位大爷或大妈一天不去跳试试,保管浑身不对劲,所以才能看到广场舞的队伍从来都是风雨无阻,不管天气再恶劣也是同样的壮大。

  饶朗以前也不是没有谈过恋爱,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某一天会对一个女人说出这样的一句话——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变作了环绕他的世界本身,不精致却真实,太多烦恼和不快但却绝对不会无趣。

  只是这样一句最有分量的表白,是永远也不会传到她的耳里,而永远只会留存在饶朗的心里了。

  至少当时的饶朗是这样笃定的认为的。因为他早已决定,为了不带给她任何的伤害,要头也不回的主动远远离开她的世界。

  正是小时候初入娱乐圈时被惯成了废人一般的那段经历,加上她出现之后令饶朗燃起的对现实世界的浓厚兴趣,令饶朗非常珍惜这次出国游学的机会,他终于可以甩开了习惯在他身边前呼后拥的那样一拨人,甩开了时刻紧紧盯梢着他的狗仔们,以及他们稍一有风吹草动便一顿闪光灯猛拍好像要闪瞎人狗眼的架势,自己踏入真实的世界里过一段真实的生活。所以饶朗没有带信用卡,也没有给自己分配了过多的钱,就连落脚的房子,也是直接找到了一个寄宿家庭。

  饶朗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可能是主动离开宋栗这件事看在老天的眼里也是觉得饶朗做了件好事?所以饶朗寻找寄宿家庭的过程异常顺利,在他发出帖子之后的不久,很快就有一个家庭主动的联系上了他。不过与其说这是一个家庭,不如说这是一对刚刚新婚不久的年轻小夫妻更合适,男主人做科技研发,女主人是金融行业,都是华裔,小楼上下两层格局不大、可普通而日常的生活是完全够用了,养了一只暹罗猫,没有狗,夫妻二人的工作时长都不短,尤其是女主人碰上业务繁忙的时候,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

  简单、温馨、日常,沟通方便,暂时没有熊孩子,这样的寄宿家庭简直可以说是为饶朗量身打造的。所以在网络上初步沟通之后,双方都没有发现什么沟通上的问题,没有发现什么值得去吐槽君那儿投稿的奇葩细节,加之彼此都是对方心目中完美的人选,所以寄宿一事很快就敲定了下来。当饶朗果断买了最近时间的机票一溜烟的跑出了国之后,就直接带着他一个小小的登机箱,住进了这对小夫妻的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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