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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高跟鞋的野兽_楚一一【完结】(91)

  现在饶朗记忆里的一幕幕,又像那扇窗子一样的模糊了。伴随着记忆的模糊,饶朗对一切更为不确定了,他恍惚间觉得,也许一切都是自己记错了,也许一切都是自己的假想,也许……

  自己真的就是残忍的杀死了饶峻的那个凶手。

  当雷用听似轻描淡写、实则拥有蛊惑人心的奇异魔力的声音,对着自己说出那一句:“难道你不想杀了他吗?”

  也许,雷点燃了藏在自己体内的恶魔的本能。

  饶朗是在切实的怀疑,自己和雷一样,是一只天生的恶魔了。在自己那么小的年纪里,就懂得挥着刀向对面刺去,是不是说明了自己的体内天生就藏着这样的暴力因子?所以自己才会在越长大以后,越呈现出一种极其严重的暴力倾向,发展到后来,连面对着宋栗或者狗哥这样自己无比重视的至亲之人时,也会在脾气一个上来的瞬间,几乎克制不住的要向着他们重重挥舞出拳头,甚至心里还有拿起杀伤力更大的武器的渴望,唯有夜夜关在房里伤害自己、发泄对伤人的渴望才能略做缓解,自己也是因此才忙不迭的像一个丢盔弃甲的逃兵、灰溜溜的匆匆逃到了国外来。

  当自己一下下毫不手软的伤害自己,几乎能感觉到血液在破损的内脏间奔涌,口里泛出的丝丝甜腥味竟然让自己兴奋不已,自己清楚,那正是血的味道——这是不是证明了,自己和雷一样,有着那嗜血的本能了?

  如果是这样……

  饶朗几乎不敢想下去了。

  如果是这样,那么在另一只恶魔——雷的诱惑和鼓动下,自己平日里拼命压抑的毁灭一切的倾向,是不是就在那一个瞬间喷涌而出?

  也许……自己根本没有像记忆里一样昏迷过去,而是真的拿起重重的雕塑,用那尖锐的边角,亲手一下、一下的砸在饶峻的头颅之上,直至破碎到看不出任何形状。也许,当饶峻头颅中溅出的血液和其他液体,喷在饶朗的脸上,他的脸上又露出了童年时一样的笑、眼神里又燃起了和童年时一样的狂喜。

  又或许,关于雷,一切都是自己的想象,一切都是自己编造出来的故事和人物?或许真像那个警察所说的一样,世界上根本没有雷这样一个人的存在,有的只是饶朗对于饶峻深深的仇恨,在体内不停奔涌,鼓动着他不顾一切的追到国外找寻到饶峻的踪迹、再不顾一切的杀死他。

  饶朗什么都不确定、不知道了。

  他不确定事情的真相。

  更不确定,他自己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第71章

  当宋栗匆匆赶到饶朗游学所在的国度时,狗哥也已赶到,两人直接在机场会和,见面后一句话也没有,只是神色忧虑的互相点点头。之后,他们连回酒店放行李的时间也没有,狗哥直接把宋栗的行李拖到自己租来的车上,二人就开车向着警局的方向一路飞驰而去了。

  狗哥全神贯注的开着车——跟他平时开车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宋栗看过狗哥平时开车,一副“老司机”的架势,一只手闲闲的搭在方向盘上,另一只手索性直接靠在车窗上跟大爷坐在太师椅上似的,然后他的整个身子放得很松,座椅也调的很低,宋栗第一次看到狗哥这样开车的架势之后就总嘲笑他懒得出奇,简直是“躺着开车”的,狗哥就很得意的一笑:“老司机在手,天下我有!”一副路面上不管出现什么状况都尽在掌握的模样。然而这一次,在遥远的异国,宋栗却看到,狗哥把座椅调的很靠近方向盘,以便他整个人可以选择一种正襟危坐的姿势,他像一个第一次开车上路的新手一样,两只手死死的握住方向盘,一刻也不敢放松一般,宋栗都可以看见他的骨节之上用力到爆出了青筋的形状,而他的一双眼也是死死的盯着正前方,丝毫不敢走神。

  宋栗看着狗哥的这副模样,在他身边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她很清楚,狗哥并不是因为突然来到异国开车而过分紧张——狗哥旗下那么多个艺人,带他们出国接工作对狗哥来说简直像是吃路边摊一样寻常,狗哥今天的异常表现,不过是因为,他强迫自己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投入到开车这件事情上去,如若不然,他害怕自己即便只有一点点的分神,也会控制不住的去想饶朗的那件事。

  他不敢去想啊。

  就好像宋栗也不敢去想。叹气之后的宋栗,不再看狗哥,好像她也不能承受两人之间这过分凝重的气氛一般。宋栗扭过头去,也学着狗哥全神贯注的样子,盯着车窗外不断划过的风景——之前宋栗为了攒钱早日实现自己出国读心理学的梦想,对自己抠得不行,出国旅行这么奢侈的事情就别提了,连国内游的次数都屈指可数,所以如果在不明真相的外人看来,一定当真会以为第一次出国的宋栗,是被从未见过的景色所迷倒、以至于移不开眼睛吧。

  很好,宋栗在心里想,如果真的能给旁人带来这样的感觉,那就很好。

  她相信此时狗哥和她一样,都太过迫切的想要营造出一种生活的氛围——好像他们是一对出国自驾游的朋友,沉迷于心仪了很久的街道上种种景象,他们不慌不忙、不赶时间,看到喜爱的景点就随时可以停下车来游览,浪费很多时间在最多人排队合影的绝佳位置、匆匆忙忙用剪刀手比一个“耶”,拍下最烂俗的游客照。

  宋栗太过迫切的需要这种“生活中一切都在照常进行”的感觉。

  她不敢去面对——

  杀人?

  这样的词汇距离她的生活太过遥远,是她想也不会去想的,以前顶多是会在她有一段时间颇为沉迷的推理小说里面读到,或者一边吃爆米花一边喝可乐,在刷爆了微博和朋友圈的美国罪案大片里看到。至于日常生活?宋栗的日常生活,是公司楼下每天都要排队才能买到的煎饼果子,是加班到眼皮打架后捧在手心里犹如恩物的那一杯速溶咖啡,是外婆每天都要跳的广场舞,是宋妈妈最拿手的卤猪脚和宋爸爸最拿手的蒸蛋羹——你看,每一点滴都是这么的日常,与任何一个城市里三十岁左右的普通女性并没有半分不同,“杀人”这样太过激烈的词汇,与她们的生活之间好似隔着一座喜马拉雅山的距离。

  所以宋栗其实一直都是没有实感的。“饶朗杀人了”——宋栗对这几个字的认知,还停留在狗哥给她的短信上,还是几个枯燥无味的文字,没有化作活动的、可以被宋栗的大脑所理解的场景。好像狗哥抛出这么一个重磅□□,只是为了把宋栗给引到饶朗游学的国度,等会儿车停下来的时候,宋栗就会发现他们竟然是停在了饶朗租住的公寓门前,饶朗已经故作镇定的顶着一张扑克脸站在那儿等着,只是略显僵硬的站姿会出卖他已经在那里等了很久很久、想来是对宋栗的到来期待得很了。但是以他小狼狗的傲娇性格,他的嘴一定会硬得像卤鸭子一样什么都不肯说,倒是狗哥难以抑制兴奋之情的在一旁连蹦带跳,若他真如他的江湖称号一般是一只松狮犬,这会儿他的尾巴一定愉快到打着圈儿的旋转个不停好像直升机的螺旋桨吧,同时他还要在口中大喊着:“Surprise!”然后宋栗就也要学着饶朗故作镇定的样子,在一旁冷着脸吐槽说:“惊喜个大头鬼啦!你怕大年三十的钟声太吵,想要在盛夏时节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么?”毕竟小狼狗这么傲娇的姿态都摆出来了,她身为仙女可不能输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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