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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你莫属:青城之念_皋安【完结+番外】(56)


他的眉头舒缓了一下,然后脱了身上的衬衫,洗了洗粘在皮肤上的油渍,他盯着毛巾架上的毛巾看了一会儿,然后拿起来擦了擦自己健硕的胸膛。
他换上那件被熨得很平整的衬衫,她熨衣服的手艺真不错,不知比他强多少倍,他抬起胳膊,闻了闻身上的衣服,有一股淡淡的茉莉花的香气,和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是一个味道。
他一边扣衬衫上的扣子,一边走了出去,她已经把面条和鸡蛋酱摆放在她的小餐桌上,餐桌是方形的,很小,大约只有半米乘半米,而且上面还摆着一盆欣欣向荣的向阳花,他盯着那盆向阳花看了一瞬,就转过了视线。
这时,餐桌上放着的一大一小两只碗吸引了他的目光,大的是一只大海碗,小的跟碟子差不多。
她从厨房里走出来,身上依旧扎着那条镶着花边的碎花围裙,看起来就像个等待丈夫吃饭的小妻子,她眉眼一弯,朝他微微一笑,那模样可爱极了:“开饭喽。”她俏皮地说。
他走了过去,看了看比例悬殊的两个碗,她指着大腕,俏生生地说:“这是你的。”
他凝视了那个小碗一会儿:“你所谓的没吃饱,就差了这么一点儿?”
她用力点头:“嗯,就差这么一点儿。”
他忽然很想笑,这个小女人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还是她猜出了他晚上没有吃饭,想到这时,他的眼睛变得异常深邃。
他们面对面地坐下,他拿起筷子立刻吃了起来,他真的饿了,因为中午和阿兰吃饭时,他是气饱的,而不是吃饱的,而晚饭他又只喝了一杯白酒,所以现在他吃得很快,他觉得她煮面的手艺真的不错,甚至可以说,这碗炸酱面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炸酱面。
她看着他低头吃面的样子,忽然想起了张小娴的一篇散文《爱情的餐桌》。
“爱情从餐桌开始,也在餐桌上消逝。
第一次约会,总是离不开餐桌。
也许是两个人一起吃的一顿晚饭,也许是一杯咖啡,也许是喧闹酒吧里的一杯鸡尾酒。
这样的第一次,我们总是努力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
从此以后,我们在餐桌上共度无数时光。”
……
“我们总是希望永远没有最后晚餐。
要是可以,我要一直跟你吃到永远,看着我们彼此在餐桌上渐渐凋零,眼睛老了,看不到账单上的小字,胃口小了,只能吃那么一点点,牙齿终于也掉光光了。”
看到他在她面前吃着她亲手做的饭,她忽然就想起了这些,忽然就觉得心里充盈着无数的感动……
窗外明月高悬,屋内时光静好,他们坐在餐桌的对面各自想着心事。
他想:真希望你吃饭的餐桌旁,始终有我陪伴。
她想:只要你喜欢,我愿意为你学习厨艺。
他想:你可以什么都不会做,因为我会为你做。
她想:我要怎样做才能更有魅力,才能吸引你的目光,才能打动你,走进你的心里。
他想:你只要给我机会,我就会好好地疼爱你。
她想:我一定要改掉身上的缺点,让你喜欢上我。
他换好了鞋,准备离开了,她立刻朝卧室跑去,她匆匆地跑进去,又匆匆地跑出来,跑到门口时,却突然被涩涩的地板绊了一下,他一把抱住了她,一只手搂在她不盈一握的腰间,一只手扶着她的后背。
他一直保持着那个姿势不变,她的腰非常纤细,估计也就一尺七八,她的背也没有什么肉,隔着衣服就能清晰地摸到脊背上的骨头。
“对不起,对不起。”她的脸颊涨得通红通红的。
她连忙推开他,心里一阵懊悔,她怎么总是这样不小心,怎么总是在他面前出丑。
他低头看着她,目光深沉:“总是大大咧咧的那么不小心。”
她低着头咬了下嘴唇,然后把手里的两张红色人民币伸到他跟前。
“不用这么多。”他低声说:“一张就够了。”
正文 第64章 愈加喜欢(13)
她立刻抓起他的手,然后把两张钞票拍在他手上,并双手合上了他的手指:“那也拿着,凡是都有个万一。”她轻声说,并立刻松开了自己的两只手,把它们背在身后。
他缓缓张开手指,看着手中被他握得皱皱巴巴的钞票,忽然问道:“为什么那么拼命地工作?是因为钱吗?”
她愣了一下,然后平静地回答:“雨果不是说过,虚度了年华,青春就将褪色……所以我不想虚度光阴,所以我做任何事都很努力。”
他的背影已经消失很长时间了,可是她依旧站在客厅的窗台前,眺望着远方。
已经凌晨一点了,河晓虞却始终睡不着觉,脑子里反反复复出现的,都是向啸天那句话:
你和向阳很像,不但长得像,身高也差不多,糊里糊涂的性格也差不多。
她扭开台灯的开关,然后坐了起来,她给皮皮盖了盖被子,然后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取出一本日记。
这本日记是她到青城以后开始记的,几乎每隔三两天会写一篇,第一篇是她刚到青城,哥哥接她时记录的,上面还提到了那辆超级拉风的QQ,之后的第二篇,向啸天就粉墨登场了,只是在她的日记里,他的名字被“神经病”这个绰号取代了。
她仔细地看着每一篇,几乎每一篇里都有向啸天,她细细地数了数,一共一百八十多个“神经病”。
这个绰号一直被使用到他们在青陀山上相遇,他在大雪纷飞的夜晚背着她。
那个漆黑而恐怖的夜晚,和她发生海难的那个夜晚一样,都在她生命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向啸天也和把她从海中救起的那个人一样,让她此生都难以忘记,只是她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而且时间也模糊了他的容颜,但是她依稀记得,她曾说过,她要嫁给他。
她仔细地记录了她和向啸天在青陀山那晚发生的每一个细节,他给她系围巾,给她穿大衣,搂着她的肩膀在风雪中行走,最后再背着她……
之后的内容就变成了寻找,她顶着黑夜里的严寒风雪,开始满世界地寻找他,贴广告,发传单,手脚耳朵都被冻伤,而且每天都伴随着低烧,那段艰苦的日子真的不堪回首,可是她凭着一个信念挺过来了,她要找到他,她必须找到他。
日记中,她写了无数句你在哪儿?你在哪儿?你究竟在哪儿?
寻找他似乎是她那个阶段唯一能做的事情。
同时她也记录了自己当时的情况,她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地梦见他,而且体重骤减,虽然她在日记里调侃,这是最好的减肥方法,可是回想起那段岁月,真的很心酸。
这些内容在被记录下来之后,她就从未读过,如今仔细地读一遍才知道,原来,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就爱上了他。
泪水夺眶而出,落在日记本上,立刻阴湿了一大片,她赶紧抹了抹落在纸张上的水痕,把模糊的面积降到最低。
她拿起笔,翻开崭新的一页,写到:
向啸天,我不想做你妹妹,我只想做你的女朋友,从今天开始,我会好好地去喜欢你,我也会努力地争取,让你喜欢上我,给我机会,让我努力,让我好好表现,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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