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对不起师兄:我撬了我的“嫂子”_博士邓肯【完结】(196)


“没有问题啊!”文新笑了起来,模样一如往常:“太没有问题了,当初我就该跟您走,您非让我留下跟路老师,路老师那个性格您又不是不知道,除了您谁能伺候的……”
昀泽正低头倒水,听到文新这话就抬头看了一样他,目光里有几分不悦,文新一下子反应过来两个人的关系,赶紧捂住了嘴,想着祸从口出这句话真的是一点儿都不错。
昀泽也懒得跟他计较,喝了一口水,就坐在沙发上:“洪伟的团队呢,和之前路老师的工作室不太一样,条件比较艰苦,受众面也不大,观众主要群体年龄很高,演出前后可能没有之前那么轻松,你要有个心理准备。”
文新连连点头:“你放心吧张老师,我好歹也跟了你这么长时间了,你还不了解我?我肯定好好干,有什么需要的,你说话就行。”
这话倒是真的,文新除了话多,还没有什么别的缺点,他也和洪伟商量过,原本这两天团里就进来五六个跟着跑演出的孩子,也不差文新一个了,而且他什么开销都从昀泽这面走,也是给团队白要了一个苦力,洪伟乐得如此。
他们是明天晚上的演出,今天没有什么事儿,洪伟带着大部队先去踩点儿去了,昀泽看了看外面的天色,见还早的很,就把刚刚脱下来的衣服又套在了身上:“走吧,我带你去超市走一走,回来教你做饭。”
“啊?”文新听到这话,感觉好像是晴天霹雳一样,他连锅都认不全,还做饭?张昀泽从来没说他现在还需要学会这项技能,于是他找了一个借口:“这是旅店怎么做饭?”
“可以借他们的厨房。”昀泽似乎没有注意到文新的不乐意,把衣服丢给文新:“快!”


第247章 做饭
对于文新来讲,似乎没有什么比逛商场更讨厌的了,从一开始他就不喜欢这种乱哄哄的地方,后来被派去陪着韩稷买东西,更加加深了他对这个地方的成见,但是这一次,他被昀泽带着去了一次菜市场,发现他讨厌的地方又多了一个。
作为一个男人,一个舞台上温润儒雅俊朗帅气的男人,在菜市场里和一群大妈挤在一处挑鱼肉,这是文新对神坛上那个张老师没有过的设想,但是他比较奇怪的是,为什么张老师要拉着他出来买菜,还要教他做饭,这有些诡异,原先在上海,昀泽也是经常下厨房做饭,不过都是做好之后端上来,让大家随便吃,难道说洪伟的团队闲成这个样子?张老师已经终于成为一届大师……傅了?
最后回到宾馆的时候,文新抱着宾馆老板是个矫情的人,厨房不外借的唯一一点希望,去找宾馆的经理,结果经理早就已经把厨房收拾好了,张老师拎着自己买的大包小包的东西,和文新一起进来之后,开始把已经收拾好的鱼切成段。
以前张昀泽做饭,这些人连厨房都不让进,今天他也算是大开眼界,看着张老师这只拿话筒和快板儿的手,把一把看着就很重的菜刀用的出神入化,有点儿发傻。昀泽看了他一眼,淡淡的笑了笑,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对了,有个事儿问你啊,安德玛春季款上新一般几月份?”
“啊?什么马?”文新原本盯着昀泽手底下的刀,被冷不丁一个提问给问的有点儿发懵,昀泽停下了手里的刀,回头看了看他:“安德玛。”
文新一脸茫然的摇头,脸上的肉都抖了起来,昀泽皱了一下眉,他吓得赶紧拿出手机来百度了一下,网页还在缓冲,就听到昀泽在那边一边切葱一边说道:“安德玛春季上新是一月份,有些款式国内的不全,可以先翻墙去外网看一看。”
“啊。”文新也不知道张老师这话是什么意思,说的没头没尾的,他又不敢多问,就只要嗯啊的应着,昀泽把文新叫到身边:“葱姜蒜,切好以后放到料理机里,放一丁点儿的油,一丁点儿水,一勺豆掰酱,打碎,把鱼肉腌一下。”
昀泽说着,还真的就这样做了,文新看的目瞪口呆,他印象里的腌肉不过就是把这些东西切成块儿,对到盆里,和肉放在一起就好了,所以当昀泽把打碎的葱姜蒜从料理机里倒出来的时候,那红色的,像是韩国人自己做的辣椒酱一样的东西,扑鼻的香气,让他恨不得马上过去吃一口。
昀泽把这些酱倒在了鱼肉上面,研制了起来,然后又把在市场上买的牛骨头,放到后面的大锅里:“这个骨头洗干净,放到锅里先煮五分钟。”
“这个我们要做什么?”文新也渐渐被吸引了,他用手扒拉了一下那块骨头,看着这好大一锅的水,有些不明白,昀泽又往里倒了一碗水,顺手把火打开:“这个是要做牛骨高汤,整个过程很费时间,所以做好之后,可以放到冰箱里,他会结成冻,吃的时候用勺子盛一点儿,放到热水里化开就好了。”
“这个是不是你那次煮面的那个,就是美琪说特别好吃的那个汤。”文新忽然想起有一次他们演出到很晚,从早晨九点开始就没有怎么吃过饭,到了家里,昀泽就给每个人煮了一碗面,美琪面没有吃多少,但是汤喝了个干净。昀泽笑了一下,没有否认。
那边等着腌鱼,这面等着煮骨头,昀泽就伸手叫文新到跟前儿来:“过来,考个业务,你要是给我备场的话,话筒调到哪里?”
文新觉得自己的脑袋有点儿跟不上张老师的脑回路,一会儿做饭,一会儿衣服,一会儿又备场,这张老师该不是分手分傻了吧?当然,他并不敢说出来,只是指了指自己的嘴:“调到嘴这儿呗。”
“稍微往下一点儿……”张昀泽指了指喉咙:“耳麦的时候是紧挨着嘴角,立麦是下嘴唇到下颚之间,穿大褂尽量不带胸麦,上大活儿如果是耳麦,用胶带在脸这个位置粘一下,这些东西你都要记住了,跟着我,我就不备场了,这些事情都要你来做。”
原来是这样,文新这才算是送了一口气,连连点头,那边的牛骨头已经到了五分钟,昀泽用筷子吧骨头挑出来,用放在水龙头下面冲了一遍:“这个拿出来,一定要冲干净,不要有一丁点儿的肉沫,不然会影响口感。”
冲干净之后,他又切了洋葱,芹菜和姜,锅里换上了水,烧的微微有些温度了,昀泽才把菜和牛骨一起放进去,告诉文新先用大火煮,开锅后转小火四个小时,就可以了。
文新索性就用一个小本本给记下了,在回头看昀泽腌好了那个鱼,然后用平底锅两面都煎了一下,最后放了几片柠檬,煮了没有几分钟,就出锅了。
他们也没有回到房间里去,昀泽拿了一双筷子递给文新,让他尝两口,文新夹了一块鱼肉放到嘴里,鲜的要命,还带一点儿柠檬的香气,这种菜到餐厅里,绝对是主打菜的位置。昀泽洗干净手,靠在大理石台上,看着文新狼吞虎咽的吃,忽然想到了韩稷,他上一次吃这个鱼的时候还说,等到中秋节,一定要昀泽再做一次,毕竟这是他被他们捡回来的一周年,可是没想到,再到中秋,就已经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了。昀泽脸上原本淡淡的笑渐渐落了下来,他叹了口气,回头看了一眼窗外,路灯下面似乎隐隐的下起了小雨,看来这场雨过后,温度会越来越冷了,他们要赶快完成长春的演讲,然后开始全国巡演的第一站,济南。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