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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故人戏_墨宝非宝【完结】(82)

  这是在中国,不是在纽约,就算是在纽约,两个恋人要亲吻也并非是随时随地不分场合的……尤其还是医院这样人来人往的地方……

  还是,完全失了体统的喉舌深吻。

  她被亲吻的全然失重,灵魂在身躯里剧烈地晃了几晃,仿佛被人抽离出去。

  亲完,偏他还要笑。

  “约会这种事情,要先等上一会才有诚意,”他蜻蜓点水似地,亲了下她的嘴唇,再是额头,端的是个轻薄子,“三哥带你去吃羊排,你最喜欢的。”

  第44章 第四十三章 相思未相负(4)

  傅侗文安排吃西餐,是为安抚失去双亲的少女培德。

  但由于言语不通,气氛并不算太好。

  不到六点时,三人回到礼和里的公寓。

  谭庆项和万安关了上下三层楼的灯,独独留了厨房的灯,两人难得不和傅侗文吃饭,去虹口踩场附近买了食材回来,自己做。那里每天有许多的屠户、农民和渔民去出售自己的货品,比别处新鲜不少。

  于是,德国少女培德见到谭庆项的第一面,就是他穿着围裙,一手黑剪刀,一手开膛破肚的大黄鱼。这几日在隔离区里,两人电话通过几回,培德获知的是他是个留洋的医学博士,精通多国语言,三十岁上下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样子。

  嗯……现在嘛,培德腼腆地用手比了比两人的身高,绿色眼睛里难得有了笑,父母病逝后还是头一回。

  “这孩子……”谭庆项胸闷,接着收拾大黄鱼。

  厨房过于逼仄,容得下培德就容不下万安,硬挤着也不像样。

  万安识相得很,腾了地方给两人交谈。

  “沈小姐,”万安在厨房门口,对沈奚热络招呼着,“是要喝点什么?咖啡?茶?还是别的?”傅侗文替沈奚脱下外衣,递给万安:“去泡一壶茶。”

  “是要最好的吗?一定是要最好的。”万安殷勤地自问自答。

  傅侗文摘下帽子,扣到万安脑袋上:“今日话倒是多。”

  “那是自然。”

  沈奚忽然被他拉起手,众目睽睽下,上了楼。

  这公寓楼梯窄,两人无法并肩走,于是乎,是他在前,她在后,落了半步。一楼的灯悬在厨房门外的白墙上,把人影照到墙壁上,无形被放大数倍。

  沈奚想到自己住在这儿的时候,不敢接交好友,连邻居也尽量少打交道。这里三层楼的小公寓,外加上楼顶的小天台,就是日常她独自活动的天地。那时也想过,傅侗文说要来上海接他,自然会有关于未来同居的联想……

  “周先生呢?”她到二楼,察觉曾经周礼巡住的房间是空着的。

  “该到北京了,”他说,“正好那间房给培德住。”

  “这么快就走了?”她遗憾没能告别。

  傅侗文同她进房,从抽屉里拿出火车票:“我是打算要陪他一道北上的,外交总长那里需要一个引荐人。”

  沈奚注意到车票的日期:“那你为什么没走?”

  “这是在明知故问?”他笑。

  她支吾:“……引荐给外交总长,是很要紧的事。”

  “我打了份电报,托付给了徐品汇。就是那日在广和楼,你见过的那位徐家四少。”

  是那个人。她记起来:“他这两年……输了多少家产了?”

  傅侗文睨她,含着笑:“你倒对他记得清楚。”

  “你的朋友……当然记得牢,难得认识几个。”

  他道:“我以为你不喜欢热闹,你若想见,日后有的是机会。”

  日后?在如此简单的词里,她听出了情意绵绵。

  待不多时,万安送茶上来。

  傅侗文吩咐他:“今夜别再来扰了。”

  “晓得的。”万安笑答。

  沈奚立在书架前,在翻他带来的书,佯装着,翻去下一页。

  自己也没说要住在这儿的。

  傅侗文倒茶喝。

  “我看他们的闲谈的氛围很好,”沈奚惦记楼下的女孩,“谭庆项真是讨女孩喜欢的人。就是可惜苏小姐……”

  “苏磬给我二哥做了妾,你最好不要在他面前再提。”

  “难怪。”她醒悟。

  她的朋友不多,和谭庆项倒因为共同守着傅侗文身上的秘密,走得比寻常人都要近,虽是交心的朋友了。当年在纽约公寓里初次见谭庆项,他被一帮公子哥调侃,沈奚就看出他在那帮人眼里是朋友、同学,却难以更近半步,只因为出身相差太远。

  只有傅侗文拿他当自己人。

  后来……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到北京城时见到的第一个女孩,就是他的心上人。胭脂巷里的头牌姑娘,终究爱的还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吗?沈奚想到傅侗文给谭庆项在这场爱情里的评价是“首饰匣子,送银元的凯子”,再想到楼下一手黑剪刀,一手大黄鱼的老实男人,为这个好友的情路唏嘘。

  “那天他说母亲逼他结婚,要我介绍个合适的护士给他,我还让他再试试苏小姐那里。早知如此,就不说了。”

  “庆项的话你也信?”

  为何不能信?

  他撂下茶杯,到书架边上,倚在那,从她手里抽出书:“他父亲是个裁缝,母亲很早去世了。”“他是骗我的?”沈奚诧异。

  书本敲上她的头:“这天下,谁人不骗人,谁人不受骗?”

  “……我没骗过人。”

  傅侗文咳嗽着,是有意的。

  “我在认真和你说。”

  傅侗文瞧她的眉眼和脸。记忆里的她是鹅蛋脸,嘴唇嫣红,经不得调戏,一弄就脸红。现在的她瘦了,食指刮刮她脸,肉感全无。

  他把书插回去,脸靠近她,暧昧地和她脸挨上脸:“当年在胭脂巷莳花馆,你说要给苏磬诊病?可是真的?”他声音放低了,几乎悄然,“央央再仔细想一想?”

  屋外头,叮叮当当地电车过去。

  她心虚,讷讷地说:“那是情非得已。”

  “好一个——情非得已。”他意味深长。

  “是要怪你的……”她回想,“你高烧到那种程度了,还要装没有病。要不是谭先生想了这个法子,我还以为你不愿见我最后一面。”

  “假若真是真是最后一面,我想留给你的,自然是最好的样子,”他道,“总不见得要三哥在你面前哭,是不是?”

  “谁要你哭……我是要你日后有病痛,有为难的事情,都能对我说。”

  他笑:“逢人叫苦,那是三岁孩子。”

  “我说不过你,”她认输,郁郁道,“谭先生都能骗人,我以后都不敢信你们了。”

  他笑意更深:“他骗你的事情,你也要算到我头上?三哥这回是真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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