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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恋人:总裁晚上见_公子苏【完结+番外】(564)

  风险责任书放在眼前的时候,曲挽歌扫了一眼,手指就颤抖起来。

  风险责任书,患者知情选择那一栏上面最后一句话是,我并未得到手术百分之百成功的许诺,下面是患者家属签字。

  她捏着笔紧了又紧,而后缓缓签下自己的名字。

  签下这份风险书的那一刻,她就知道自己再也没有退路了。

  没关系,只要茵茵能好好的,她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愿意承担。

  眼见着那些医生,跟护士,将高歌推进设备房的时候,她的双手不由自主的交叠颤抖起来,脸色无法抑制的苍白,双眼通红,眼圈里的泪水在眼底盘旋,迟迟不肯落下。

  明明那么残忍的事都做了,现在这个时候,脑子里却不停的浮现高歌刚刚躺在病床上,面无血色的模样。

  她的手在身前松了紧,紧了又松,双眼紧紧的锁定在病房的门上,那似乎看到那个可怜的女孩儿,被医生用很粗的针头扎进手臂,似乎听见那孩子求生般的呐喊,一下一下,犹如剪刀一样刺进她的心。

  几分钟后,一群人从电梯鱼贯而出,几个人高马大的穿着黑衣的男子,直接冲进手术室。

  她眼角含着泪,怔怔的看着这些人,大脑似乎失去了运作的能力,直到看见高歌被人从里面抱出来的时候,整个人的表情才变得狰狞起来。

  她忽的从站起身,朝着抱着高歌的慕云泽就冲过去,试图去阻止他,却被横空出来的一只手臂,狠狠攥紧,季墨轻松的将她推到一边,两个保镖立马上前,将她扣住。

  慕云泽紧紧的抱着怀里的女人,扣在她腿弯跟腰间的手,控制不住的颤抖。

  那双漆黑的眼眸,盛起的鲜红,就像地狱的火焰,让人望而生畏。

  本来直接离开的他,停下脚步,死死的盯着曲挽歌。

  “你不配做个母亲,甚至不配做一个人,就在一天前,这个傻女人还在问我,孕妇能不能捐献骨髓,哪怕被萧茵伤害过,哪怕被你这个母亲不承认,她依然怀揣着善意,而你,粉碎了她对母亲这个词最后的幻想,恭喜你,再也没有资格插手这个女人的一。

  我还要告诉你另外一个消息,高歌不是高建群的女儿,当年你被人奸污,高建群怕你想不开寻短见,冒着被你恨的风险,背了这个锅,他逼你生下高歌,是因为你当时身体严重贫血,根本不适合堕胎,如果不是他,你凭什么有资格进萧家的门!而高歌,是整个事件里,最大的意外更受害者!”

  慕云泽所说的话,就像当头一棒,狠狠地砸在她脑袋上,颠覆了长久以来,埋在她心头名为仇恨的东西,她摇着头,嘶吼道,“不可能,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她的视线,不由得落在高歌身上。

  她还在昏迷中,胳膊上有被针管扎破的地方,现在还带着一丝血迹,她头上的伤更严重,血液浸透了纱布,看上去那么的可怖,她甚至嗅到了她身上的血腥味,清楚的提醒着她对这孩子做过的恶行。

  高歌那么放心的将后背交给她的时候,心里一定还对她这个母亲存在着一丝念想,即便不被承认,她心底却还抱着信任,所以那么的坦然,而她凶残的挥起高尔夫球杆,狠狠砸下的时候,竟是只想到自己病弱在床的女儿。

  那一下,打得太重,伤口从头上,一直蔓延到心里,足以打碎一个女儿对母爱最后的幻想。

  她明明可以用更柔和的手段带走她,比如用迷药迷昏,可是她担心那会让她的血液里混入什么化学成分,不利于骨髓采集所以对这个孩子,用了最血腥,最残酷的手段。

  就连这孩子躺在病床上,满头是血的时候,她甚至都没有上前去帮她处理一下伤口。

  一直压抑的愧疚感,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喷发出来。

  她的眼泪瞬间溢出眼眶,那徘徊不定的脚步,想上前去看看高歌,却像是灌了铅一样,迟迟迈不开步子。

  季墨将手里的几张纸丢给曲挽歌,慕云泽淡漠道,“高建群的遗书里写的明明白白,他在生命的最后,替你守护着这个秘密,而你差点毁了他最爱的孩子,最后的寄托,萧茵的病,就是上天对你最大的惩罚,你再也没有机会了。”

  说完这句话,抱着高歌,大步离开。

  曲挽歌蹲在地上,慢慢地将那些纸捡起来。

  那是高建群遗书的扫描图,那笔迹就是高建群的,剩下的资料,全是有关当年整件事情的调查结果。

  她颤抖着手,缓缓翻开,没看多少,就泪如泉涌,喉咙里发出的哀鸣,就像濒死的天鹅,发出绝望的哀鸣,原来一直错的都是她……

  第611章 曾经沧海(一)

  被曲挽歌憎恨了一生,厌恶了一生的高建群,却一直在卑微的爱着这个女人,甚至为她设计好了将来的路,为他斩平成为萧太太这条路上,所有的荆棘。

  他本来是想将他所作的一切长埋地下,可是因为那一丝丝的不甘,跟一丝丝的牵挂,促使他留下了这封绝笔信。

  他精心布置,将这封信藏进照片里,谁也不知道当时他心里在想什么,或者他其实心情也是犹豫的,一方面是对高歌这个孩子的不忍,另一方面又是对曲挽歌感情的不甘,这些因素错综交织着,才让他将这封写好的信,藏在了照片里。

  准确的说,那并不算得上一封信,而是有关他高建群,短暂一生的概述。

  高建群,海城青云镇人,出生于镇上的小户人家,父母皆是农民,为家中长子。

  他出生那会儿,正值六十年代末,镇上并不富裕,小地方,教育跟经济都落后,很多家庭果腹都极为困难,更不用说上学。

  高家父辈都是农民,目不识丁,却抱着望子成龙的梦,高建群出生的时候,镇上有一个有名的算命师傅,说他文曲星下凡,将来定有一番作为,能够光宗耀祖。

  父母虚荣,即便家里一贫如洗,也东拼西凑,送他去镇上唯一的学堂。

  谁知道高建群,记忆力超群,很快就在众多学子中脱颖而出,十六岁那年,考上京师大,成为镇上第一个大学生。

  那是他命运的转折点。乡里乡亲凑够学费,送他去了京都念书。

  高建群也很争气,即便在精英聚集的京师大,成绩依旧拔尖,四年大学生活,毕业之后,直接被本校研究生录取,二十岁就读研。

  他善于思考,才思敏捷,在众多学子中,导师最中意他,在外接活,通常都带着他,这给了他极大的积累经验的空间。

  如果没有遇见曲挽歌,他的人生轨迹,将一直会按部就班下去,但是命运的轨迹,却让两个不相干的人相遇了。

  曲挽歌是他们学校的服装设计系的系花,她长得非常漂亮,见到她的第一眼,高建群就知道自己沦陷了。

  他无法自拔的迷恋上她,当时作为整个金融系的风云人物,高建群身边一样不乏追求者,他风趣幽默,能力出众,很快便博得曲挽歌的好感。

  他们时常一起上自习,一起讨论未来行业的发展动向,畅想自己的将来,在外人眼里,他们俨然就是一对儿,他甚至自己也这么认为,差的只是一句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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