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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那么执着_一枕【完结+番外】(28)

  那人空出来的那只手轻轻握住她:“别看,我们走。”

  她大脑还是一片空白,听得这个声音钻进耳朵,也就浑浑噩噩跟着他牵着的方向慢慢往前走着。

  喧嚣吵闹的声音渐渐被甩到了身后,回归正常的繁华当中后,那只手才慢慢拿了下来。

  第19章

  唐莎莎脑袋里虽然还乱糟糟的,不过总归了好了不少,后面还能听到那些不太妙的声音,她努力控制住自己无视掉后面的一切,觉得现在这场景难堪又怪异。

  她甚至不知道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许久后,她才微微点了下头:“谢谢。”

  秦知年却有些失神。

  这女的五官不算特别好,鼻子耳朵眉毛都还好,眼睛和嘴瑕疵就挺大了。譬如说眼睛太圆,眼头是圆圆的弧度,眼尾又微微下垂,再加上双眼皮的线条又浅又窄,让人觉得她眼睛看起来过于单薄。

  嘴唇也是显圆,没有唇峰和唇珠,就连嘴角都有点圆。

  五官凑一起了,倒是秀气耐看起来。

  这样的长相挺适合装无辜装可怜的。

  秦知年微微握起手,刚才那双眼睛的睫毛触到了他的掌心,即使是现在还仿佛残留了一点什么感觉。

  这突如其来的一遭倒是让两个人再没法一前一后往回去,秦知年垂眸见她眼睛大睁着,许久也没眨过一次眼,他心里略有异样,也没再计较,陪了她慢慢往回走。

  这样子平平淡淡并肩同路的场景倒是许多年未曾有过了。如今暂时休战,省略唇枪舌战和剑拔弩张,一时竟然无话。

  一直到路过自动贩卖机,秦知年才忽然开口:“我去买饮料,你喝点什么?还是喝橙汁?”

  唐莎莎愣了愣,扯出一个笑容:“啤酒。”

  秦知年有些诧异,瞧了她几眼,也没多说什么,走过去买了两瓶罐装啤酒。

  唐莎莎动作很熟练,接过了就啪的一声打开,仰头把酒灌进肚子里面,总算是觉得舒服了一点。

  旁边许久都没有动静,她回过头便看见秦知年微微皱眉看着她,这次没有鄙夷和不屑,却带上了一点唐莎莎从来没见过的神情。

  也不是没见过。

  是她确定从来没对她露出过的神情。

  像是夏日星河一瞬间黯然失色,突兀又让人不解。

  唐莎莎看向他:“怎么了?”

  秦知年摇摇头,笑起来:“想不到你居然又开始喝酒了。”

  旁边路灯灯光昏黄,斜斜罩下来,唐莎莎不由得感谢起秦知年身材高大,能把她完全挡在阴影里面。如果能看清楚她的脸的话,一定也能看见她赤红的耳朵。

  那是尚且还在暗恋的时候。

  唐莎莎当时的朋友圈已经渐渐收拢变小,能说得上话的朋友实在是不多,又以女性朋友为主。秦知年正好相反,狐朋狗友一大堆,偏偏身边还环绕着不少让人心动的女孩子。

  少年时候她做事挺极端,喜欢秦知年,就恨不得除了学习以外的时间都把人给霸占着,不过秦知年却总不大愿意把全部时间都分享给她。

  唐莎莎实在是没辙,只好每次在秦知年身边出现什么风吹草动的时候,都用青梅竹马的便利,打着家长里短的旗号把人给骗回来。

  秦知年大抵是知道她心思的,却也什么都没说过,至始至终一副平淡的样子,并没有因此多看她一分。

  后来唐莎莎忘了当时是因为什么和他争吵起来。

  兴许是因为秦知年总是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也兴许是因为秦知年嘲笑她的在乎。

  所以她下定决心,花了一天功夫没有理会他。

  对于唐莎莎来说,那是人生中最为漫长的一天。只要稍微闲下来,就立刻捧起手机,没有任何留言也没有任何短信,即使如此,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要给秦知年发短信打电话。

  最后还是自尊心打败了欲望,她用一整天的学习来麻痹了自己。

  事实证明,这样做是有效果的。

  当时她曾在某本杂志上看到过一个故事,是说某公司有一位优秀的电工,常年辛勤劳动却没有任何回报,于是就有人给他出主意说,看起来毫不起眼的路灯,只有在某一次坏掉熄灭之后,才会让人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兴许唐莎莎这盏灯也同样如此。

  每天唐莎莎主动的问好,缠着秦知年不放已经成为了秦知年的日常,突然有一天,唐莎莎对他不闻不问起来,她的重要性也只有这时候能够表现出来了。

  果然到了第二天,秦知年若无其事地给她问了好,若无其事地帮她买了早餐。

  恰好秦知年的狐朋狗友经过,搂着秦知年脖子,和唐莎莎打招呼,末了,笑嘻嘻地说起来:“莎莎,你是没看见,昨晚这小子喝多了有多蠢。一直在那里说‘再不找我我会被抢走的’什么的,你是女人嘛?!”

  他哥们儿说着,要给他胸口一拳,却被秦知年轻飘飘挡了下来。秦知年面色平静,抓着那小伙子的衣领就走,过去嘀嘀咕咕一阵,对方大概明白了一点,偷笑着走了,秦知年却回到她身边,颇为严肃:“他人不正经,就会胡说八道。”

  唐莎莎点了点头,看着他滚红的耳朵,偷偷抿嘴一笑。

  那之后她发现酒是个好东西。

  喝醉的人会口无遮拦地说出平时不敢说的东西,没喝醉的人也能假装喝醉大大方方表白心意。

  唐莎莎就是装醉的那种人。

  这后来但凡有什么想要告诉秦知年,又实在是不好意思开口的事情,她基本都选择装醉说出口。包括那句“我喜欢你”。

  想到这里,唐莎莎弯了弯嘴角,随后又轻轻叹了口气。

  按照童话来讲,故事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但是现实并不会结束,后来交往久了,少了最初的悸动,秦知年就总喜欢拿这件事来讽刺嘲笑她。

  他们的交往是由她表白的。

  这成了秦知年可以高高在上的资本之一。而唐莎莎死活把那次醉酒说成是意外,虽然实际上她无比清醒,但后面千万次自我催眠,也就真以为那一次醉酒是真醉了。

  这是她的人生污点。

  没有这个污点的话,兴许她就能多一点和秦知年战斗的资本。

  所以这之后的唐莎莎滴酒不沾,说是不想再做让她后悔的事情。

  唐莎莎走神一会儿,想到刚才秦知年问的话,略微笑了笑,说道:“有时候喝点酒能让人轻松愉快起来,古时候不也有人说借酒浇愁么?”

  秦知年会抓重点,睨她:“轻松?难道和我走在一起你很紧张?”

  她淡淡一笑:“怎么可能。”确切点说,不是紧张,是因为相对无言让她觉得有些无所适从,再确切一点表达,觉得尴尬不自在。

  秦知年嘴唇动了动,大概还想说点什么,他手机却响了起来。

  唐莎莎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她现在心情不好,没什么心思和他打仗,光是这几句话就已经让她觉得很累了。

  说话的时候,大脑就是高速运转的机器,必须要考虑这句话该不该说、能不能说,怎么表达才能把自己摆在合适的位置,让对方踩不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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