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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舒曼先生_红枣【完结】(30)

  谭湛也有些失笑和无语:“我在你心里都是什么人?狗挺好的。”他想了想,“只是我马上要做的一档节目专题,你这个狗有点用。”

  邹琳一听就来了精神:“什么节目什么节目?哥,我的雪纳瑞是能上电视吗?”

  “目前节目保密,以后你就知道了。你要担心狗,周末什么时候空了过来看就是了。”

  邹琳连连点头,这才放心地挂了电话。

  谭湛挂了电话,却反而有些心绪不宁起来,节目里自然根本不需要狗出镜,他刚才拒绝邹琳领回狗的想法也几乎是在一瞬间成型的,他甚至来不及思考他那么决定的初衷,就像是这个想法早就根植在他的脑内,只不过顺势说出来罢了。他自然不可能突然性格大变喜欢上了养狗或者养出了什么深厚的感情,他知道,自己留下狗,不过因为想着隔壁的林筝可以不时带着她的小狗过来和它的“太太”、“孩子”团聚。谭湛也并不想再去深究,毕竟林筝既然目前是他搜集林溪素材的一个重要人物,自然要多接触的,因此说成狗对他的专题节目有益处,从宽泛的角度也未尝不对。

  但这些日子来确实因为狗,谭湛和林筝是熟悉了不少,他之前加班的时候,仍旧拜托林筝拿着他的钥匙去他屋里帮忙照看一下狗,而作为对此事的回报,谭湛就教林筝怎么弹吉他,而短短的几天,林筝对吉他就基本已经完全上手了,这让谭湛都有些惊讶,她比他想的更有音乐天赋多了。

  而大约今天高兴的太早,临近下班时,老徐又给谭湛派了个急活儿,谭湛不得不继续加班,于是也又一次麻烦林筝回家帮他喂狗。好在这次老徐给的工作量不大,谭湛只稍稍留下工作了半个小时,就做完回家了。

  他敲门的时候,林筝愕然地来应了门,她的手里还拎着双筷子,显然正在准备吃饭。

  “你今天回来的很早呀!”

  她朝谭湛笑,一边转身回餐桌,谭湛顺着她的身影,才看到餐桌上的菜,与今天中午食堂的菜色是一致的。

  “食堂打包的。”因为谭湛常常很晚才回家,有时候林筝便直接在他家吃完饭,谭湛家的微波炉可比她的好多了。

  “我还没吃饭。”

  林筝啊了一声,她看了看她打包来的菜,显然只够她一个人的食量。

  谭湛朝她眨了眨眼,表情纯良又天真:”我饿了。“

  “那要不这份你先吃了垫垫肚子?“林筝有些不确定,“我吃倒是还没开始吃,但是真的就是中午的剩菜了,菜色一模一样不说,还肯定不如中午时候新鲜好吃,你真的要吃吗?或者你可以叫个外卖,现在外卖都很快的。”

  谭湛笑了:“不,我带你一起出去吃,小区外面最近新开了一家饭店,口味很好。”

  “不用了,我这些完全够吃呀,多浪费。你一个人去吃吧,既然你回来了,我也可以回家啦。”

  “不浪费,这份你留着给我当夜宵吧。”谭湛却不容分说拉了林筝出门。

  小区外那家餐馆果然是新开的,里面装饰简洁干净,老板娘笑容也很亲切,林筝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但翻开菜单看到价格确实很平易近人之后,也逐渐轻松下来。

  谭湛点了几个日常小炒,因为新店客户不多,所以菜上得也快。

  “吉他还想学什么新曲子吗?”谭湛喝了口茶,看着林筝, “大提琴的曲子也能用吉他来弹,我在网上查到了巴赫的那六首无伴奏大提琴组曲,有人改成过吉他版本。你想试试吗?”

  他能看出林筝仍旧对大提琴抱着极深的感情,她每每眼神接触到他家里的那把“舒曼”,都有一种深沉的爱意,但同时,那爱意里也交织着不安和恐惧。而近来她把对大提琴的爱转嫁到吉他上后,那惊人的天赋实在让谭湛觉得林筝就这样放弃大提琴实在是太过可惜了。

  而大提琴大约是那场事故留给林筝的一个心结了。谭湛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原因,但他总隐隐的,希望林筝能够解开心结,能够放下过去的包袱,去拥抱明天。即便不是林溪这样的大提琴天才,无法成为她这样的大提琴家,但是以林筝的水平,重捡大提琴后跟着名师再多加训练,绝对也能靠着大提琴谋求到一份体面的工作,而绝不是像现在这样落魄。不知道为什么,谭湛总觉得林筝身上有一种气质,大约就是那种武侠小说里形容的“□□,一遇风云变化”的感觉。他总觉得,林筝会放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浑浑噩噩地活着。

  然而林筝却没有上谭湛的钩,她低了头:“巴赫的六首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在我眼里实在是太神圣了,改成吉他弹奏我都觉得是一种亵渎,吉他弹不出大提琴那种韵味的。”她这才抬头朝谭湛笑笑,“吉他有吉他适合的曲子,每个乐器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曲子。”

  她夹了一块鸡蛋,满足地吃掉以后,才放下筷子盯住了谭湛的眼睛:“最近好像很久你没有问我林溪的问题了,所以你赶紧想想,有什么要问的吗?我吃饭的时候可是思维最敏捷的时候。”

  傻姑娘,谭湛想,他现在并不那么想了解林溪。然而到底谭湛还是顺水推舟地问了问题。

  “林溪,她性格爱好方面,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就是传奇一些的地方,放在节目里容易引起别人好奇心的那种。”

  林筝想了想:“有!她喜欢在水里憋气。”

  谭湛有些哭笑不得:“什么?”

  “在水里憋气啊,比如在浴缸,她喜欢洗泡泡澡,她会把自己藏进泡泡里,憋住气,感觉这样别人就发现不了她,尤其是演出前压力大的时候,她觉得藏进水里就很安全。除了在浴缸水里憋气之外,到游泳池,她也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潜到浅水层的池底,然后一个人默默抵抗浮力,憋住气躲在水下,总之不高兴的时候,压力大的时候,有什么想逃避的时候,害羞的时候,太过激动的时候,她都会这样,从小就这样,她觉得水里安全,也能让她平静,她能在水下憋很久,所以她的肺活量可好了,连一般瘦弱的男生都不如她,她的游泳技能也很好,所以在水下憋气也不会有问题,她知道什么时候该浮上岸。”

  “这个癖好确实挺奇特的……”谭湛实在有些叹为观止,他怀疑地看着林筝,“你真的不是在骗我吗?”

  林筝露出一脸无奈:“拜托,艺术家都有很多古怪的癖好的,我觉得在水下憋气这个癖好相比一些其余艺术家来说已经健康很多了。勃拉姆斯,德国古典主义的作曲家音乐家,他的爱好是射猫,他喜欢拿着弓箭从自己卧室的窗口往外面射击屋顶上或者路上经过的猫,猫中箭抽搐惨叫死的时候,他认为是他灵感大爆发的时刻,每每这时候,他才能心满意足地回去弹琴。”

  “……”

  林筝却来了兴趣,她盯着谭湛:“你看起来都不知道这些音乐家的野史八卦呀?要我告诉你吗?我有一堆这种八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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