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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舒曼先生_红枣【完结】(5)

  “关你什么事?有病!”

  “有病的是你,这样习惯性的骚扰撩拨陌生男人,甚至当着琳琳的面这样撬她的男朋友,你这样的女人有廉耻心吗?”

  林筝正准备回嘴,邹琳的电话就来了。

  “五月五月,我男朋友怎么样?刚才他没睬你吧?所以你走的那么快,是不是?”

  林筝想起蒋磊,就有些倒胃口:“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呀!”

  “那我可说了啊,你这个男朋友啊,劝你还是趁早分了,刚才我把手刚放到他腿上,他就一下回握住我了,我后面连抽手都不给我抽,结果一边这样,一边还和你商量着庆祝100天纪念。”

  “怎么可能?不可能的,不可能……”邹琳显然被这个残酷的事实打击的有些无法接受。

  “反正事实就这样,不信你问你表哥,刚才他应该全看见了。”林筝白了一眼谭湛,“他现在就在我跟前杵着呢,说我撬闺蜜男朋友毫无礼仪廉耻之心,大概准备替你教训我呢。”

  邹琳却已经听不进去林筝在讲什么话,她的语调已经带了哭腔:“可蒋磊明明说过永远只爱我一个人的……”

  “说永远爱你这种话你也信?”林筝也懒得安慰她,只是叮嘱道:“你伤心归伤心,钱记得要付的啊!”

  邹琳又抽抽搭搭了几声才挂了电话。

  “听见了吧?”林筝晃了晃手机,看了眼谭湛,“我这是业务需要,受这些小姑娘委托,帮他们测试男友的忠诚度,看清男人的本性。我才没兴趣成天这么勾搭陌生男人,你以为我是收垃圾的啊,成天没事干什么垃圾都收?”

  这个发展实在让谭湛也有些意外:“所以你昨天也是受了委托?”

  既然被撞破,林筝也不再遮遮掩掩:“是啊,昨天是你的女朋友张薇薇找的我,但恭喜你完美过关了。”

  谭湛愣了愣:“她不是我女朋友。”

  林筝这下也有点意外:“不是你女朋友?”她滴溜溜转了转眼珠,打量了下谭湛,“亏我还以为终于有一个男人独树一帜对女朋友忠贞不屈啊,还想夸你呢……”

  谭湛皱了皱眉:“你什么意思?”

  林筝也笑了:“我什么意思?你以为我傻啊。张薇薇不是你女朋友,还花那么多钱请我测试你对她的忠诚度?事实不明摆着吗?你才是聊骚界的好手啊,让张薇薇产生了错觉觉得自己是你女友,其实你就是那种‘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三不’男呗。凭着你这张脸,在外面大概还有一连串小姑娘误以为自己是你女友呢。以后没准咱们还能再见呢。”林筝对谭湛指责她无廉耻心这件事有些记恨,这下逮着机会,可劲地回击起来。

  “我没有女朋友。”谭湛冷冷地打断了林筝,“我才认识张薇薇三天,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找人测试我。这很无聊。”

  林筝抬头看了看谭湛,他的表情有些冷,也有些不耐烦,然而脸部的表情细节骗不了人,他确实说的是真话。

  其实事情的真相也并不难猜,无外乎是张薇薇看上了谭湛,但又觉得怕谭湛这个皮相,实在太会招蜂引蝶,因此准备下手前先花钱测试一下对方是不是个有原则的男人,毕竟张薇薇这样的姑娘,实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林筝撇了撇嘴:“没想到你还挺有原则。”

  “我也不是什么垃圾都收的。”谭湛嘲讽地看了林筝一眼,显然在讽刺她和她浑身的高仿。

  两人此刻已经走到酒店门口,林筝朝对方翻了个大白眼:“话反正都说清楚了啊,你别跟着我了。”

  谭湛怒极反笑:“走出酒店就这一条路。”

  林筝还想说什么,却被酒店外的天气吸引走了注意力。

  这个城市的初雪,还是在今天降落了。

  街上已经有拿出手机兴奋拍照的情侣,对待这场白色的冬日初雪,几乎所有人脸上都是期待和快乐。然而林筝却不由自主发起抖来,除了身体上的寒冷,更多的是内心的恐惧。

  谭湛敏感地发现,这个刚才在自己身边还相当有战斗力的女生,几乎是开门的一刹那,整个人的气势便委顿下来,她看起来相当冷,整个人像是要蜷缩成一团。比起刚才的精神奕奕的飞扬劲,此刻的她看起来浑身都在发抖。

  谭湛本来想一走了之,然而又觉得实在不符合自己的原则。

  她诚然并不是淑女,但他实在做不出视而不见那样不够绅士的行为。

  谭湛脱下了自己的外套,他把那件尚带着余温的衣服递给了林筝,但他的神情和温柔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他的语气和这初雪的天气一样冷:“我没有开车。不用还了。”

  林筝有些愕然地接过外套,直到谭湛离开,她才有些意识到谭湛那句话的意思。

  因为没有开车,所以无法再送她去地铁口。

  小小的白色雪花落在林筝的发间,她呆呆在原地站了片刻,才想起根本没有问谭湛的联系方式。

  作者有话要说:  向组织保证,这个文真的是甜宠治愈系的!!结局绝对HE,牵手那样的玻璃渣,最近都不写……我改邪归正了~~

  不知道大家喜欢谭湛这款男生吗~~~

  ☆、第三章

  林筝最终还是披着谭湛的外套回了家,为了省钱她坐了地铁,从地铁口出来后离公寓还需步行,雪下得越来越大了,她拉紧了大衣的衣襟,这样确实更暖和了,但谭湛衣服上那股淡淡的男士香水味也更为清晰了。

  那是一股木质香与矿石结合在一起的味道,前调带着淡淡的湿润,而越往后,则是一股大地般沉稳干燥的气息,阳刚而让人安心。谭湛这个男人,品味倒确实是好的。

  林筝吸了吸鼻子,她的脸颊已经冻得通红,她加快脚步,准备抄近路回家。公寓小区前有一个公园,公园里有一条被人常年踩踏而形成的小路,虽然可能有些泥泞,但胜在近。

  而在林筝快要走出公园小路时,她听到了轻轻的呜咽,那声音小小的可怜巴巴的,她循着声音,很快在路边的草丛里看到了一只破鞋盒,还有鞋盒里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土狗,一只耳朵缺了一小块,两只眼睛周围和个黑眼圈一样围着两圈黑毛,林筝接近的时候,它便讨好地朝林筝爬来,身上已经积了不少雪,冻得瑟瑟发抖。

  林筝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从鞋盒里抱出了小狗,这并不是一只长得多好看的小土狗,除了耳朵略缺一块外,它的牙长得也不大好,有点‘地包天’,眼圈周围那圈黑黑的毛,也让它的黑眼珠显得呆滞又傻气,大概因为这样,才会被人在下雪天丢弃。林筝刚抱起它,它便往大衣里钻,谭湛的那件大衣质地轻柔但又足够温暖。小狗就那么柔柔软软的一团,安静而乖巧地趴在林筝的怀里,林筝的心突然都柔软起来,那种雪天带给她的压抑和肃穆,也渐渐被冲淡。她抱紧了狗,快步走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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