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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罪之梦里故乡少年郎_燕雀之志【完结】(3)

  第一次见沈宁笑,弯弯的眼睛一眨不眨盯着糖果,脏兮兮的小脸攒在一起,让我想起了动画片里的“小邋遢”,没忍住,我也笑了起来。

  后来,万叔每天都会在学校门口的早点摊买一些包子、油条之类的吃食让我带去给沈宁,万叔郑重地告诉我,这是帮助,而非施舍。

  自从上次病好归来,沈宁就一个人坐在了最后一排,没人愿意再跟他同桌。万叔带给他的早点,我会趁他不在的时候塞进他的书桌,反正是万叔给他的,不论是舍还是帮助,都跟我没什么关系。

  早点送了十多天后,我收到了意外的回馈。那是夹在我练习册里的一副素描,画的是我听课时的侧脸,画纸右下角歪歪扭扭地写着“谢谢”。我悄悄回过头朝沈宁看去,他正埋头涂画,神情专注。

  两天后,我又收到了一副素描画,一只鸽子,昂头挥着翅膀,自由而骄傲。

  此后,我总会不定期收到沈宁的馈赠,实在没想到,这个小脏孩儿居然能画出这么好的画,我把它们按照日期一张一张收好,有时候也会拿出来临摹,但毫无绘画功底的我,无论如何也没法画得跟沈宁一样好。

  我很开心能够收到沈宁的画,自那以后,每天送早点的时,我都会在沈宁书桌上放两块我最爱吃的大白兔奶糖。

  万叔很快将沈宁家的情况调查清楚,他说,沈宁不仅没有母亲,父亲还是个酒鬼赌徒,这样散养的孩子很容易学坏,于是,五年级的暑假,万叔将他叫到万婶的奶茶店,说是趁着假期帮工,挣点生活费,实则是让万婶盯着他写作业,顺便给他口热饭吃。据万婶说,沈宁很乖巧,主动帮店里干了好多活儿,假期结束后却将万婶给的工资悄悄放回了收银台。

  有一次,踢完球路过万婶的奶茶店,我看见沈宁正坐在窗边,伏着身子奋笔疾书,我停了下来,头抵着玻璃想看看他是不是又在画画,没想到他突然抬头,与我看了个对眼。他第一次朝我笑,抿着嘴,像个姑娘,少顷,他还端出来一杯冰凉的白开水给我。

  每年寒假父亲都会带我去一趟英国,探望我那黄头发蓝眼珠的外祖父。外祖父很疼我,会给我买好些国内没有的玩具和吃食,而我则乐意将它们都带到学校炫耀一番。

  96年,美版动画片变形金刚新一集播出,国内后知后觉,过了一两年汽车人才又在国内火了一轮,男孩子们都为之狂热,我从英国带回来的“擎天柱”自然备受瞩目,同学们拿着“擎天柱”轮流把玩,赞不绝口,爱不释手。

  当然,什么样的热闹都不会有沈宁来凑,我透过人群缝隙看向他的座位,正好对上一双笑弯弯的眼睛。一个假期不见,他似乎又有了些许改变,白了,胖了,还笑出了八颗牙,身上穿着新买的蓝色运动衣,应该是万叔给买的吧,不错,整个人看起来清爽多了。

  我想,我应该过去跟他说句话,上课铃却不适时地响了,下午再去吧,带着“擎天柱”,沈宁应该也是喜欢的吧。

  然而,“擎天柱”却在下午失踪了。

  那是我心爱的玩具,还没捂热乎就丢了,自是又生气又难过,每个摸过它的人都成了嫌疑犯,正当大家为了撇清自己的嫌疑争论不休时,我的同桌李峰一语惊人:“我觉得是沈宁偷的,他之前经常鬼鬼祟祟地在方淮座位旁边晃悠!”

  “对,就是他!”

  “一定是他,看他那样就像是小偷!”

  大家随声附和,一派群情激奋。躺枪的沈宁缓缓起身,瞪大了眼睛,有些不知所措。

  “不是我……”他悠悠开口,带着委屈。

  “就是你!你经常在方淮座位旁边晃悠,我都看见好几次了,你敢说没有?”

  “我也见过,他还翻方淮的书!”

  “谁不知道方淮穿的用的都是好动西,你一定是想偷了去!”

  “真的不是我……”沈宁边说边转头看向我,眼睛里都是期盼。

  我想我当时的脸色一定不好看,生生吓退了沈宁想要来触碰我的手。这时,李峰箭步上前,将沈宁一把推倒,说:“小偷!真不要脸,我们这就去告老师!”

  沈宁终于哭了,大喊着:“不是我,我没偷!”

  “你没妈,你爸也不管你,你这种人,肯定就是小偷!”

  “就是,有娘生没娘教的小偷!”

  大家还在叫喊着什么,我似乎都听不到了,只一味地看着沈宁趴在地上,涕泪横流,说些毫无意义的话为自己争辩……

  良久,我走上前去,几乎是用喊的对他说:“别哭了!一个男孩子,哭哭啼啼的不丢脸吗?”沈宁吓了一跳,怔怔地看着我。

  我蹲下身:“别哭了,沈宁,我也没有妈妈。”语毕,沈宁真的不哭了,看得出,他忍得很辛苦。

  我转身离去,他亦步亦趋。

  每每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我都会很感慨,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哪里来那么多伤人的话,又怎会对自己的同学抱有如此满满的恶意。若是当初没有万叔告诉我何为善恶,那么我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当众说自己没有妈妈,对一个六年级的小孩来说,的确需要勇气,看不惯沈宁不争气的样子,一时冲动脱口而出的话仿佛用尽了身体里的全部力气,我急需休息,于是,我旷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课,自己跑到操场上蹲着。沈宁也跟了来,蹲在我旁边,递来一颗大白兔。

  “擎天柱”终究没有被找回来。

  我丢了心爱的玩具,沈宁受了不白之冤,万叔为了补偿我们,给我俩一人买了一双新球鞋,还带着我们去踢了一下午的足球,我擅长运动,沈宁则体力不济。夕阳西下时,终于三个人都累了,坐在绿茵场上休息闲话,万叔说沈宁得多吃多练,我说他是画家,不擅长体育很正常,沈宁说他不是画家,他妈妈才是,他画的比他妈妈差多了。

  万叔拉过沈宁的手,端详一会儿,说:“又细又长,果真是适合画画,沈宁长大一定会有成就的。”

  沈宁腼腆一笑:“等我长大当了画家,就给万叔买一个带足球场的大房子,给小淮买一屋子的变形金刚,让你们都开开心心的。”

  听了沈宁的话,万叔乐得要命,直摸着沈宁的头说“好孩子”。万叔就是这样一个容易感动的人。而我,则在第一次跟沈宁深入相处之后,将他划在了朋友这一栏里。

  “你的父亲呢?总听你说万叔,却没听过你父亲。”听完我一口气说了这么许多,袁女士提了第一个问题。

  我:“我的祖父很早就不在了,据说也是一代风云人物。父亲顶着祖父的光环,成为打开国门后第一批出国留学的年轻人之一,在英期间,他认识了我的母亲,一位中英混血的美女,不是我自吹自擂,我母亲真的是超级漂亮。”

  袁女士点点头:“嗯,我相信,若是没有你父母亲强大的基因,你也不会长得如此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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